如何看待“杭州一驾校学员撞死路人,教练被批捕”这件事?

趣闻视图


驾校车辆由于学员操作引起的交通事故,都是教练员负全责的,批捕没啥好奇怪的,07年我带学员练科三大路,大夏天,烂吉普,我只告诉学员,注意观察,大胆的开,我这有副刹,那时前面大盖还没有两个小镜子,后面路况全靠回头通过小窗户看,车斗还有遮雨棚还有其他学员,只能通过缝隙看,那个变扭哈,但没办法,我把一车学员带出来练车,就必须安全的带回去。我得比学员更快更远更全面的观察,预判需不需要踩副刹。所以,教练是一个责任心强且遵守职业道德的这么一个行业,是需要考教练证滴,当然,现在取消了,有5年驾龄就可以,老机的教练证也没用了,呵呵。现在的科二,教练可以在旁边抽着烟喝着茶吹着牛,为啥,油门挡住了嘛,安全多了,开车不加油,这是开的哪门子车?以前我带学员科二九项跑全套,项目衔接的地方都是让学员加油跑,场地大,学员多,慢慢悠悠的一人才几圈哈,也是为科三打下基础。现在都是流水线教学,科二出来了直接甩给科三,不是同一个教练了,学员和教练又得花时间各自熟悉。现在的新手大多都是应试教育下流水线上出品,能开好车吗?


老机带小机


看问题进来的,可是看描述就疑惑了,科目二还没过去,能上路自行开车?上路练的是哪门子车?虽然说允许同时练,但是从安全角度来说,不靠谱!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教练被批捕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

上路练车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此时学员还没有驾照,因此肯定是由驾校和教练承担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由于教练员是职务行为,所以最终责任要由驾校承担。

正规的教练车要在表面统一涂装,在醒目位置喷上“教练车”字样,在副驾驶处要配备辅助控制刹车系统,作为学员对车辆不熟悉,路上发生状况是很正常的,作为教练员,自然要注意力高度集中,在在酿成事故以前的刹车制动自然要由教练员进行。


现在很多驾校的教练员的确存在渎职行为,上车以后带个墨镜,敲个二郎腿,喝着饮料、叼着小烟,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我在练车的时候就遇到了这样的教练,整天爱答不理的。可是一到女学员学车就立马来了精神......


我是众口说车,这是我的第2001个问答,如果觉得有道理,请点赞顶一下,如果有疑问,可以留言或私信给我,我们一对一交流!


众口说车


麻痹大意终究没有侥幸!行车上路需要牢记责任!

第一:这件事不要认为教练冤枉,他一点都不冤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相关规定,学车的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并且要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国家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希望教练员要牢记自己的责任,这个还没有拿到驾照的学员并没有做好独自上路行车的相关准备,在教学的过程中你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教练员是有监护和指导职责的,此次事件中骆女士驾驶教练车发生事故,依法教练员需要承担责任!教练员并不冤枉,这次事故之所以发生除了骆女士驾驶技术不娴熟处理不及时之外,教练员注意力不集中应急不及时是主要原因,教练车上之所以要让教练员陪车就是考虑这种需要。

第二:有不少驾校的教练员行车安全意识差、教学过程责任意识差,这里面的隐患不小!如果抱着侥幸心理继续马虎大意,事故发生就是必然!

本人多年以前学车就充分领教过这一点,驾校里有不少教练教学方法简单粗暴,言语暴力那是少不了的,许多学员被骂得怀疑人生,如果说教练仅仅只是严厉倒也罢了,有不少教练言语暴力掌握得不错,但真正需要用心为学员负责的时候,责任心并没有贯彻多少,极其不负责任!虽然明文规定不允许让学员独自学车,高速公路上决不允许学员驾驶,但是不少教练依然我行我素,当初我们学习科目二时,由于本人学得比较快,教练干脆就找人打牌去了,让我替他教其它的同学,在学习科目三时到了高速公路、路况复杂的路段这些教练胆子依然很大,非常轻易得就让一个还没有开过车的新学员去尝试上路行驶,一路真是心惊肉跳,这些教练虽然驾驶技术的确娴熟,一个个有赛车手的潜质,但是遵守交规的意识不是一般的淡薄,行车路上罔顾交规的情况比比皆是,有不少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超速驾驶、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野蛮加塞对于他们来说家常便饭!学员在这样的教练手下学车,耳濡目染之下好的没有学到,倒是学到不少陋习!


心安理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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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万江


杭州驾校教练真的是一言难尽,学车科三,一共学的时间不超过五天,每天大概三小时,七八个人轮着来!!!都是傍晚直接让学员驾车在下沙科三考场转悠,那个狗教练姓蔡,说怕我开车撞到,让一个妹子帮我踩刹车(ps,后来科三我过了,那个妹子差一点),自个跑后座去,老子一脸懵逼!!!还有科二上课几乎都是上一批学兄学姐手把手交的,这孙子要么整天不露面露面就是瞎逼逼骂人。不要去下沙那个驾校!不要去!!!据我所知,我遇到的这个教练还算里面脾气好的,脾气不好的真的是站在车前骂(也不怕被撞死),我亲眼看到过


缚竹为骨01


重要的是科目一与科目二全部考完并顺利通过后,在即将按排考科目三时,才可以由教练带学员上道路正常练车,迎接科目三考试,科目一通过而科目二考试过未通过,是不可以上道路练车的,所以说教练是严重违规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姑苏小警


学员撞死路人,教练被批捕,是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看了这个才新闻才知道,原来在城市中风险最高的职业是驾校教练,尤其是女司机的驾校教练。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鉴于对此种情形下责任的承担,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教练被批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有意思的是,对于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为何在此种情形下,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学习驾车一事,有如下原因:

  1. 驾驶车辆是一件危险,而且需要经过严格训练的技能,让教练承担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能够有效的降低学习驾车过程中可能的风险;

  2.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仅仅在驾驶车辆这一项上,有点类似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本身尚未完全掌握该技能,也就无法对相应行为带来的风险有明确的认识;

  3.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教练充当了监护人的角色。

民事责任

虽然刑事责任要有教练个人来承担,但是对于该事件中的民事责任,应当有驾校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对于被撞老人要求的民事赔偿部分,应当有驾校来承担;至于驾校是否可能向教练追偿,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律师理查德


这个还要教练再说吗,本身通过路口的时候就要减速何况你不确定他过不过马路的情况下呢,只要不加油门随时把脚放在刹车上随时准备刹车,我考试之前我们好几个人找的车自己练的,我开的时候也是过路口我减速了,这时候没注意出来一辆摩托车速度很快,教练还没反应过来我一脚刹车就踩下去了,幸亏减速的情况下把脚放刹车上了,当然教练也有责任,这个教练走神了应该有提前预判的能力,随时要准备好踩刹车,抓起来也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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