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現在有的律師專門站在罪犯的立場爲其解脫罪責?

天空中飄動著白色的雲


為什麼現在有的律師專門站在罪犯的立場為其解脫罪責?

題主的題目有水平,律師只要有人出律師費,既能為原告辯護,也可為被告辯護。即使知道委託人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也要挖空心思為罪犯解脫罪責,他要掙鈔票。就象這次崑山紋身男砍人反被砍案件後,就憑一段視頻就大談什麼,防衛過當,涉嫌故意殺人等等的知名律師周某某,他雖然沒劉海龍家屬委託,沒收律師費。但他在電視節目中大談防衛過當也是為了錢。為什麼這麼說,分述如下:

一,為了蹭熱點,提高知名度,知名度越高,律師費越多,掙錢也就越多。

二,為了提高知名度,就要標新立異,語不驚人話不休,甚至不惜顛倒黑白。

明明是於海明撿到了砍刀,短短几秒鐘揮舞的幾刀是致命的,都在正當防衛過程中。明明看到劉海龍被砍倒爬起來時捂著受傷的肚子跑向寶馬車。本可以確定前5刀是致劉海龍死亡的原因,而周某某卻大談特談於海明追逐劉海明的合法性。

三,為了自己的知名度可以視事實於不顧。明明視頻中清晰可見於海明追砍劉海龍的兩刀都沒有砍到人,周某某們卻推斷是追砍中致劉海龍死亡的。

但是周某某們卻沒有想到崑山司法部門動作這麼快,讓周某某以後的表演戛然而止,讓其9月1號以後的電視出鏡費泡了湯,還影響了自己律師事務所以後的”生意”。

建議有正義感的慈善家們捐款建立”於海明正當防衛基金會”,專門用於受到不法侵害防衛者和在惡人行兇殺人時挺身而出見義勇為者們的法律辯護費用,聘請有正義感有良心的律師為見義勇為的英雄辯護,弘揚正氣,不讓英雄流淚。




多多爺爺


近些年,諸如“周律師”之流,掀起的為殺人越貨、罪不可赦的惡人翻案之風盛行。周律師之流,玩弄法律,為虎作倀,強姦民意,以此沽名釣譽,獲取不義之財。縱惡助惡,甚於作惡。一些惡人,作惡多端,為害一方。更有甚者,一些喪盡天良,無德無恥的所謂律師,他們混淆視聽,顛倒是非,扭曲善惡,其影響簡直是流毒無窮,禍亂天下。此風不剎,民無寧日!曾幾何時,市民村夫嫉惡如仇,同仇敵愾,到如今,天下民眾面對如“龍哥”等惡人,畏之懼之,甚而依之附之。惡人耀武揚威,魚肉百姓,花天酒地,作威作福。善良的人們屢遭欺凌,卻擔心“周律師”之流冠之以“防衛過當”而身陷囹圄,只得忍氣吞聲。龍哥們正是把握住瞭如此的“時代脈搏”,民眾的心理,才紋上文身,耍上大刀,橫行於鬧市,作惡於人前……


樂天56557


首先要明白律師這個職業的與其它行業是不同的,其它任何行業只要技術和人品就行,而律師除了要熟悉法律條例司法解釋,機敏的思維,犀利的語言組織能力這些基本技術外,還必須要泯滅人性,良知和正義感,試想一個有良知正義感極強的律師接到了一個為十惡不赦人渣辯護的案子,還沒等開庭先在心裡把當事人給判了死刑,那他還能去為當事人爭取權利最大化嗎?

一個成功的律師不只是在法庭上激辯還要無所不用其極的製造有利於自己和當事人的輿論環境。最好的辦法就是破壞社會道德價值體系,為以後顛倒黑白,製造有利於自己和當事人的輿論基礎,甚至誘導社會輿論向司法部門施壓以期獲得程序外的利益。

在網上律師最愛的就是引用法條做說明,因為他們知道老百姓法律意識再好也不如自己精通,當成功的將民眾焦點從道德層面轉移到法律層面時,作為專業人士就有了話語權,那好處可就大大的了。


上官封洛


周保民律師是個什麼樣的律師呢?觀其言行,應該和周星馳一部電影裡的訟棍方唐鏡一類人,這樣的人自古就有,他們沒有是非黑白對錯,沒有良知,沒有道德底線,唯一追求的就是個人利益致上!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那怕僱主是個十惡不赦之人,他們都會絞盡腦汁,尋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漏洞來為僱主辯護,為其脫罪。在這次崑山反殺案中,輿情一邊倒的局面下還跳出來為惡棍辯護,無非兩個目的,一是蹭熱度,就是一個賤!那怕臭名遠揚,也要出名,惡名也是名嘛。為其以後一些作惡多端不肯認罪伏法的惡棍們能夠找到他聘請他為辯護律師打下基礎。二是想通過這種方式引起社會龍哥的家人注意,想為社會龍哥一案辯護。歸根結底,周大律師不過是個跳樑小醜🤡!不足掛齒罷了!


風中紅楓葉1


崑山法院丶檢察院、公安好樣的。不過這下北京亞太律師事務所的周保民(周垃圾)和德陽王葦(王垃圾)的不當言論就不好過了,他的言論是反正常邏輯思維的,黑白顛倒的、不正義的、思想是扭曲的、在社會上引起公憤,這樣的律師是社會的毒瘤、人渣、是律師界的敗類。所以建議律師界清除這樣的人渣,還社會一片良好風氣的淨土


凸凹aa小夜曲


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是為了吃飯,為了養家餬口,為了獲得更多的財富,也為了榮獲更高的聲譽,這是千古不變的人生道理。

律師也是人,他們也需要人間煙火,他們也需要功名利祿,他們也需要養家餬口。他們之所以選擇做律師這個行業,並不是為了發揚道德觀念,也不是為了推崇精神文明,更不會按情理去作為處事的準則。相反,有時候因為目的的需要,還得與情理和道德背其道而為。

試想,作為一個律師,如果過於注重道德和情理,拒絕給真正有罪的人作辯護人,那他又如何能掙到更多的錢。如果一個律師都按道德規範去作為辯護的準則,那他又如何能贏得更多的聘請。

律師的職業就是為了鑽法律的縫隙去為他的當事人擺脫罪責和減輕罪責。有道是拿人錢財為人消災,這個我們是很好理解的,因此他們總站在罪犯的角度為罪犯擺脫罪責,這是他們的職業需要,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如果有哪個律師拒絕給犯下惡行的罪犯辯護,也許這才叫不正常。


脫俗道人


首先要說明的是,你對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區分還沒有弄清楚,什麼是犯罪嫌疑人,什麼是罪犯?

在沒有經過人民法院審判,對其所犯罪行進行定罪量刑之前都稱為犯罪嫌疑人,而只有經過法院合法程序進行審判,量刑定罪之後才可以稱之為罪犯。

法律賦予了每個公民都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這其中也包括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即使是對社會犯下極大罪惡的人,他們也同樣享有辯護權,該付出什麼樣的代價這也是法律說了算。

律師作為一種職業,他們的職責就是為了給他的當事人進行合法的辯護。為他的當事人爭取到更大的利益,不管是被告也好,原告也好。還有為犯罪嫌疑人進行減輕處罰,甚至是為罪大惡極之人進行無罪的辯護。都是為了他的當事人。

沒辦法,這是他的職責所在,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也是法律賦予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只要這種辯護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


一隻八卦手


崑山8.27案今天出結果了,這個結果得民心,讓群眾心裡感覺到了公平公正的法律。說實話,這種公平公正的時候還真不多,也許是物以稀為貴吧。

對於北京那個周大律師我想大家只能呵呵了,作為一個律師連基本的道理都理不清,說成故意傷害罪,這樣的律師誰敢用呀,估計也就想看死者劉海龍家屬要不要請,這周大律師想利用這種言論再當劉海龍的律師,然後再狠狠地敲詐一筆錢放口袋裡。所以這種律師是沒有道德底線的,黑白顛倒,唯利是圖,也算是律師界的害群之馬,沾汙了律師這個名稱。


大實話144243558


去年發生的北京野生動物園老虎咬傷人事件,動物園多處懸掛有醒目標誌“禁止遊客下車觀看動物",但該母女無視園規,在老虎出沒區域下車,導致被老虎咬死1人。

這本來是遊客的過錯,全網都在抨擊遊客不遵守規定。但她家請了律師團,最後官司勝了,就這一起案件,極大地巔倒黑白,傷害了全國人民對正義認知。難道為了錢律師們不顧道德的底線。


紀阿公


且不說該律師是不是受對方委託,從情感上大眾包括我個人也認為被迫反殺者是無罪的,甚至是讓人大喊痛快的俠客行為,因為這個社會上看到太多的畏強凌弱,弱者甚至在尊嚴受辱的情況下,有理不敢申張,讓人看了無奈、可氣,缺少了我華夏民族的正氣、血性。此事件中的反殺者,騎著電瓶車與寶馬車主理論,因為他有公理,當花臂男拿刀衝向他時,他沒有跑,因為他有正氣。讓我們看到一個男人該有的個性。社會上一邊倒地支持他無罪,這說明公道自在人心。但這時能聽到一個不同聲音,我倒覺得也不是壞事,即便是跳樑小醜,那也有三分理就聽三分,可以讓我們從更多的角度審視該事件。我相信理越辨越明。有媒體稱不要讓輿論綁架了司法,個人覺得當司法與民眾普遍的正義觀相違背的時候,說明司法還有不完美的地方,當改進則改進,說到倒底司法也是要根植於民眾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