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包工头”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被批捕

滁州一“包工头”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被批捕

2014年干的活儿,2017年还没领全工资。32位农民工师傅一气之下,联名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劳动部门移交案件后,公安机关迅速调查确认事实,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承包商芮某某刑事拘留。记者昨日从南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获悉,12月25日,芮某某被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2位农民工师傅, 被拖欠55万元工资

12月初,滁州市劳动监察部门向南谯区公安分局移交一起案件。据悉,滁州某小区建筑工程工程承包商芮某某,拖欠32位农民工工资55万余元,长达两年之久未付清。这些农民工师傅索要工钱未果,联名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市劳动监察部门查清事实后,已经向芮某某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然而,芮某某在规定期限内,并未支付农民工工资。

12月11日,南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详细调查之后,对芮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立案侦查。当日,芮某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当晚依法被执行刑事拘留。12月12日至17日,办案民警连续数日前往多地寻找受害人。最终,共28名受害人配合公安机关核实芮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为芮某某的犯罪事实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两部门相继出手,恶意拖欠者被逮捕

记者从南谯警方获悉,芮某某于2014年8月份,与某承建公司签订滁州某小区11号、12号楼的劳务分包合同。该工程自2014年8月份开始施工,于2015年年底竣工。双方决算时产生纠纷,案件诉至南谯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此工程的劳务费约295.9万元,后承建公司支付芮某某约337.4万元。可是,芮某某在收到劳务费后,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长期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约55.4万元。

12月18日,南谯警方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芮某某提请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25日,芮某某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滁州一“包工头”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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