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

却一直没人管”

“公共设施坏了迟迟不修

物业费倒催得急”

……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长久以来,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一直是难解的题。

小普

这楼盘一多,小区的问题也就越来越明显了。

可不是,不过物业要是真的不作为,业主是可以“炒”了物业的!

小司

小普

还有这种说法?

让我来给你讲个案例。

小司

案例回顾

物业公司“被炒” 起诉业委会

2015年10月,苏州高新区阳光假日新苑小区与杭州高胜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但是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后不久,业主们就怨声载道:“小区里面垃圾成堆也没人打扫,小广告贴得满墙都是,个别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多处公共设施失修,地下车库还有住人的情况……”

于是,去年12月,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进行投票。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提前解除与杭州高胜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并且同意解除合同的业主房屋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半。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去年12月20日,业委会向物业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

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一直在尽职尽责地为小区服务,并且《物业服务合同》要到今年12月31日才到期。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业委会单方面通知提前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所以,物业公司来到法院起诉业委会。

小普

法院最后怎么做的呢?

法院接手此案后,在两个半月内,先后组织了五次听证、三次开庭,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一一进行查实。

小司

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提交的业主大会的投票汇总结果真实,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提前解除与原告杭州高胜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同时,根据备案登记信息,实际同意解除合同的业主房屋面积也超过了小区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半。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为了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后续纠纷,法官在宣判前,特地约谈原告负责人,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建议原告主动撤诉,同时主动从小区撤出,但物业公司拒绝了这一建议。

小司讲解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确实堪忧

区住建局作为第三方对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75%不合格,25%刚刚及格,其中考核组意见中多次提到的消防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业委会投票汇总结果真实

在法院调查期间,发生了一段小插曲。根据法庭审理规则,被告业委会应当把业主投票的《意见表》交给原告物业公司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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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物业和业委会矛盾非常尖锐,甚至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业委会担心向原告提交相关《意见表》以后,会泄露大量业主的个人信息,因此拒绝交出《意见表》。

眼看着天越来越热,法官想出了一个办法:由双方在法庭上抽取一定数量的《意见表》,然后由法官通过电话逐一向相关业主进行核实。

「小司说法」小区物业拿钱不做事,业主可以“炒”了物业吗?

根据备案登记的信息,涉案小区业主共3045户。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参加投票的是1761票,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是1637票。

随后,双方总共抽取52张《意见表》。法官通过电话核实,这52名业主都同意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维权意识不能丢

遇到问题时

还是应该正确利用法律武器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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