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涉贫案件巧执行 司法援助送温情

8月25日,家住流水镇新庄村的李某某,从汉滨区法院瀛湖法庭的执行法官手中顺利领到了案件执行款和司法援助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至此一件涉贫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五次走村入户、多方努力下彻底执结。然回顾整个案件,既让我们对被执行人的先前行为感到痛惜,又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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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领取执行款和司法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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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自愿履行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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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给被执行人做工作让其好好生活

几秧小葱引发的血案

2014年10月11日中午11时许,当事人柯某某在地里挖红薯,返回家时路过李某某家的葱地时,由于路基沉陷,柯某某便从李某某的葱地里走过,李某见后就和柯某某发生了争吵,后李某某到柯某某的家里理论,并发展成对骂、厮打,柯某某干活时手上有镰刀,当时撕扯时柯某某用镰刀将李某某右手腕部致伤,属轻伤二级,柯某在李某住院时给付李某医疗费10294.79元。后李某某起诉至本院要求追究柯某某刑事责任并赔偿其他各项经济损失7495元,2015年11月7日法院判决,柯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柯某某赔偿李某某经济损失5246.5元。柯某某由于自己的冲动,服刑四个月,但刑事处罚不能折抵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出来后的柯某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民事赔偿义务,2017年2月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柯某某银行账户1000元,并支付给申请人,经查被执行人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遂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6月份李某某再次来法庭要求对被执行人柯某某恢复执行并给付下余款项。

五次走村入户巧执行

恢复执行的案子分给了正在出差期间的杜法官。出差尚未结束,杜法官就接到了李某某的电话,尚不知案情的杜法官连忙询问案件的情况,答应出差回来后将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家去看看,并将案情记在了心里。回到单位后,杜法官没有忘记对李某某的承诺,迅速找来卷宗分析案情,并亲自到被执行人家中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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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被执行人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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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家的厨房

第一次到被执行人柯某某家时,柯某某抵触情绪较大,向法官干警讲述着自己的委屈,“我踩了几秧葱,她便开始骂我,并追我到我家门前将我扑倒,手上拿的镰刀,碰到了她手上……还想问我要钱,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我现在是残疾人,你看看我的腿,骨折了……”。通过进一步的了解得知,柯某某现年68岁,腿部有伤属三级残疾,其夫76岁左眼已盲,身体无法直立,基本丧失劳动力。夫妻两人有两个儿子,大的38岁至今未婚,小的30岁未婚,家里有小儿子和其夫为镇、村建档立户的贫困户,两个儿子常年在外务工,房屋为镇房屋危改对象。柯某某靠着每天给他人拔草六个小时挣80元钱贴补家用。面对被执行人情况,如何执行让执行法官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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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的警车“趴窝”啦

为化解该执行案件,杜法官联系了镇司法所和村、组干部,并第二次赴当事人所在的村镇,诚恳地向村镇干部详细核实、汇报情况,并联系、组织村镇干部到柯某某家中与当事人接触,做疏导工作,让被执行人服判息诉,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从思想上排除一切可能由此矛盾引发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三次,杜法官又和村组及镇司法所长到柯某某家,讲解政府扶贫等各项政策的实施以及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做工作,柯某某终于表示,法院的判决应当履行,但现在没有钱,愿意履行一部分。在次情况下,法官立即和村、镇联系,看能否给解决部分执行款,村上当即表示可以从其他途径上来给解决1000元,考虑柯某某的给付能力,法官及时给院领导汇报,得到了法院领导的同意,并当场代表法院答应给柯某某司法援助2000元,在法官的感召下,柯某某亦承诺愿意承担1000元,申请人亦表示放弃剩余部分。

为完善司法援助手续,执行法官第四次到柯某某家,柯某某真诚的向执行法官承认自己了在这件事情处理上的错误……当天危房改造施工队也在柯某某家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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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队在柯某某家施工

第五次,执行法官至李某某家,让村支书、镇司法干部向申请人解说法律规定,训斥李某某不团结邻里的行为,规劝今后应该致力搞好自己家的经济建设,杜法官向李某某陈述了邻里利害关系,李某某也认识到了处理好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并承诺不再和柯某某发生矛盾。

一件几秧葱的小事演变成流血事件,很让人痛惜,为化解执行案件,法官多次走访、查证,联合基层组织细心劝导,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自愿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公正和严明;适时巧用司法援助多方筹资,积极努力弥合割裂的邻里关系,显露了司法的温情,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杜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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