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疾控回應「疫苗事件」:問題批次產品河南沒有

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一則通告,將疫苗問題再次推上了風口浪尖!該通告稱:通告說:根據線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為。此外,該通告顯示,本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此後,涉事公司長春生物的一則公告又將輿論推向了高峰!7月19日晚,長生生物發佈公告稱,其子公司長春長生收到了《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指出,長春長生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效價指標不合格,意味著接種後可能會影響接種兒童的白喉、破傷風和百日咳的免疫效果。

河南省疾控回應“疫苗事件”:問題批次產品河南沒有

疫苗事件發生後,河南眾多家長也坐不住了,心中惴惴不安。那麼此次疫苗事件有沒有波及到河南?

今天下午,河南省疾控中心對河南商報記者回應稱:兩個涉事疫苗河南都沒有。

關於該次狂犬病疫苗事件,省疾控中心向河南商報記者解答: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的通告,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河南境內沒有涉事疫苗。

而涉及長春長生的另外一種疫苗--百白破。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實際上對應的是2017年11月的違法事件。但是,在2018年7月20日,吉林省食藥監局才做出行政處罰公示:

河南省疾控回應“疫苗事件”:問題批次產品河南沒有

長春長生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白百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檢驗結果【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按劣藥論處。

經檢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計252600支,全部銷往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疫苗共計400520支,銷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銷往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7月22日下午,河南省疾控中心解釋稱,長春長生生產的涉事批次(批號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河南並未採購。

此外,針對家長關注的,“我已經接種了長春長生的狂犬病疫苗,會不會出事兒?”“我家疫苗本上還有他們公司生產的其他疫苗,會不會有問題?”

對此,河南省疾控中心解答稱,所有疫苗拿到批簽發合格證之後才可以上市。而且,國家藥監局公告中指出,本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所以,已經注射過該廠家生產的其他批次狂犬病疫苗的不用擔心。

而對於家長更為關注的第二個問題,省疾控中心向河南商報記者回應稱,“這個問題也不用恐慌”,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並未提及長春長生生產的其他疫苗有問題。

雖然這兩種疫苗在河南都沒有,但根據處罰通告,當時已有252600支問題疫苗銷售到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這些疫苗是被封存了?還是已經有孩子接種了?有多少?

而疫苗頻頻出事,涉事藥企卻能高枕無憂,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針對上述問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方面對媒體表示,週一再考慮就相關問題作出回應。

原標題:河南省疾控回應“疫苗事件”:問題批次產品河南沒有,家長莫恐慌

轉自《河南商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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