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基本不存在,石家庄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8月28日,石家庄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2017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这是石家庄中院连续第五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来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仍不乐观。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基本不存在,由于“一把手”的缺席和缺少强力推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实质性解决,“案结事不了”的现象持续存在。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基本不存在,石家庄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仍不乐观

全市法院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总量略有下降,结案数略有上升,结案率持续提高。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再审行政诉讼案件2240件,同比下降2.27%。其中,市中院共受理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再审行政案件924件,结案904件,结案率97.84%。各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仍很不平衡,其中,桥西区法院、长安区法院、新华区法院受理数量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三位,占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54.43%。

实体判决率呈上升趋势,和解撤诉率持续走低。201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35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724件,占全部结案的50.45%,比上一年上升1.65个百分点。和解撤诉数为209件,和解撤诉率为14.56%,为近五年来的新低。全市法院应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提升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减少,但准执率仍然较低。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769件,同比减少903件。结案1765件,裁定准予执行690件,准予执行率39.09%。与2015年的40.24%、2016年的30.08%相比,整体变化不大,准予执行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同比大幅度下降,行政执法水平呈上升趋势。2017年,全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结案1435件,经对行政机关被诉行政行为实体审查,以判决方式结案724件,实体判决率为50.45%,同比上升6.85个百分点。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74件(包括判决撤销、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赔偿等),被诉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为24.03%,同比下降14.69个百分点。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仍不乐观。2017年,全市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为351件,实际出庭92件,出庭应诉率为26.21%,同比下降19.57个百分点。

行政机关存在的5个主要问题

白皮书指出,行政机关还存在着以下5个主要问题。

行政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管理的要求:执法队伍素质还不高。由于行政执法领域的职业化程度还相对较低,职业准入门槛还不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与社会发展、行政管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执法行为还不规范。首先,事实认定仍不准确,这是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其次,遵守法定程序仍不严格。“重实体、轻程序”仍是行政执法人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再次,适用法律仍需规范。错误适用法律、不适用法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履行职责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不履行法定职责,即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形式上的作为掩盖实质上的不作为;履行职责不全面,即选择性执法,有意或无意地遗漏当事人请求。

行政应诉能力还不能适应司法审查的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仍很低。一些行政机关“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意识仍然比较严重,负责人应诉态度仍比较消极,全市26.21%的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基本不存在。由于“一把手”的缺席和缺少强力推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实质性解决,“案结事不了”的现象持续存在。出庭应诉人员缺乏针对性。选派出庭应诉的工作人员时较为随意,案件事实难以查清,导致法院的庭审次数增加,影响了庭审质量和效率。庭审应对能力有待加强。如应诉态度不端正、缺乏必要的应诉常识和技巧等,导致行政机关不仅没有通过庭审减少或化解矛盾,展现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反而给社会公众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不认真履行行政协议,诚信意识较为淡薄。近年来,全市涉诉行政机关因解除行政协议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行政机关在此类案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除协议的理由不充分,缺乏具体、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政策、法律依据。解除程序不规范。在解除协议前,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经济补偿不到位。

工商登记审查不严,规则掌握不准确。此类案件是原告因被告工商管理机关的错误登记,要求撤销该登记行为。由于工商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对登记程序中的审查规则理解上不尽一致,造成工商管理机关对人民法院的裁判有一些误解。

受理审查不严谨,政府信息公开仍不规范。近年来,随着土地征收行为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或利害关系人以信息公开的方式申请省政府公开其作出的征地批复文件,以此作为获取相关证据的重要手段或途径。在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中,有的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是其个人承包地所涉及的批复文件,相关行政机关由于审查不严,其向申请人公开相关信息的行为,造成了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重大误解。

白皮书向行政机关提出六点建议

为推进依法行政,白皮书向行政机关提出了六点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造就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大力开展制度化建设,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研究制定相关执法细则、标准和流程。依托法院的行政审判业务优势,积极开展互动交流,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绩效考核办法,增强执法队伍理性执法、规范执法的自觉性。

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良性互动机制。相互通报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中的重大工作部署,及时掌握对方的动态和需求。加大司法建议落实力度,完善人民法院与各行政机关之间司法建议的发送、落实和反馈情况的信息沟通机制。

三是完善工作举措,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各项规定要求,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的各项规定。

四是转变观念,树立守信践诺形象。针对行政协议纠纷,行政机关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准确把握自身的角色定位,严格履行相应的协议义务。规范程序行为,强化程序意识,积极维护行政机关的信誉和形象。牢固树立私权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协议对方的合法权益。

五是改变传统工作方法,严格审查标准。针对因错误工商登记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各级工商管理机关要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交流,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工商登记过程中的审查规则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规则,改进工作方式,努力适应司法审查的要求和准则。

六是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依法公开;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不予公开的原因和理由,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做好备注或说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引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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