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后妈虐杀8岁继女,你怎么看?

用户99798594180


我觉得作为后妈,做出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其恶毒的行为确实令人发指。



这哪像一个母亲呀,作为母亲起码也应懂得最一般的做人道理和最起码的作为女性怜惜小孩的慈爱。作为后妈,即便这个女儿不是自己生的,至少也是朝夕相处的亲人呀,因为虽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也与自己的丈夫有血缘关系的,干吗就这么狠心地下得了毒手?



而且,作为一个成年人,即便小孩在一些地方可能不听自己的话,或者一些地方也给自己生活带来了不少的麻烦,这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无论如何她是一个儿童,不明事理,作为后妈都应该担待,至多对其只能是责罚,而不是采取这种没有人性的、最野蛮的方式扼杀一个可爱的小生命、小天使。小孩是无辜的,她与这个后妈前世怨、后世无仇,后妈干吗非得用这种方式对待这个可爱的小女孩?真的让人想不通。



再退一万步说,即便与小女孩相处不来,也可与自己的丈夫说清楚,让别人监护,或者交给丈夫的其他亲人监护;或者让丈夫自己管小女孩。这些都是可以做到的。



所以,我对这个后妈除了愤怒,还有恨恨,我相信其他人也应与我有同感。这种女人简直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吃人的恶魔,对这样的人全社会每个人都可谩骂她、羞辱她;司法部门也应绝不轻饶她,可判处其重刑或处死刑,将这种人留在这个世界上又有何意义呢?


财经深思


从今天起 每天让孙某看着这张图片


事情经过:

刘某去年和孙某结婚,家中除了和前妻生的8岁的刘小雨,还有一个4个月大的男孩是和孙某生的。

刘小雨平时没有和父亲、后妈住在一起,而是在爷爷奶奶家住。

事发当天,刘小雨随要去干活的爷爷奶奶来到了父亲家,随后刘某外出送货,爷爷奶奶也去干活了,小雨则留下来做作业。

孙某趁小雨不备,用麻袋将其捂昏,随后用背篼将小雨背到了树林后,将其脖子拧断,并用镰刀敲碎了小雨的头颅,随后又拎来滚烫的开水,倒在小雨的身上……

做完案后,孙某还伪造了案发现场,她砍断树枝扔在地上,试图营造一个小雨是砍树时摔死的假象。

在供述自己的犯罪动机时,孙某直言不讳地说,就是“容不下她”。


八岁女孩儿被继母虐杀,这继母还他妈是人吗!

一、这没有其他看法,故意杀人,处其死刑,还是从速从重从快

八岁的小女孩儿,对你有什么威胁,你居然能这样出手?

蝼蚁尚且惜命!她都没有跟你在一起生活,你还“容不下她”,她又影响到你什么了?不过是你自私自利的心态在作祟!

孙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孙某的人性,除了恶毒,还是恶毒!

用我国《刑法》规定的处以死刑的条件“罪行极其严重”都不能涵盖其行为。到现在,也只能庆幸的说,还好,我国刑法还没有废除死刑。

死刑就是为这类人保留的。


二、小雨的父亲在哪里

小雨遇害前一天,又被后妈打了。

在对小雨经常的打骂依然不解恨后,孙某就对小雨起了杀害的念头。

小雨的父亲在干什么?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女儿经常被后妈打、有没有制止过、有没有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即使有,他也属于没有尽到监护义务。

再婚、放任女儿经常被打,直至导致女儿残忍的被杀害,他以后的人生只怕也不能赎其罪了。


三、愚蠢的孙某,也只有最上图中的结局了

她不懂得伤害别人也就是伤害自己的道理。

她只知道自己的孩子要好,其他孩子的命都可以不要。

但她忘了,杀害别人,等待她的也将是极刑!

多好的孩子,希望你在天堂没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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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


【“我就是容不下她”!云南八岁后妈虐杀八岁继女,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发指!】真的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孩子妈妈干出的事,它将人性的丑恶体现到了极致!


继母杀人是早有预谋!杀人动机仅是“我就是容不下她”


在对小雨经常的打骂依然不解恨后,孙某对小雨起了杀害的念头,她事先将一把镰刀藏在了树林里。
事发当天,当小雨被爷爷奶奶送来后,孙某趁小雨不备,用麻袋将其捂昏,随后用背篼将小雨背到了树林后,将其脖子拧断,并用镰刀敲碎了小雨的头颅,随后又拎来滚烫的开水,倒在小雨的身上……整个作案的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发指。
做完案后,孙某还伪造了案发现场,她砍断树枝扔在地上,试图营造一个小雨是砍树时摔死的假象。随后,孙某若无其事的回到了家,当公公婆婆询问她小雨的去向时,她还平静的回答,“我睡着了不知道。

这是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对一个十多岁的女孩下如此杀手,手段残忍到令人发指!这只是一个孩子,而这继母仅仅是因为看不惯,眼里容不下她就痛下杀手。这种蛇蝎心肠的人就该处以极刑!

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负有重要责任,她可是你的亲生女儿,你已经让她有了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为什么还不对她好一点!孩子平时被打被骂,难道一点都没察觉出来吗?还是说有了新的老婆和孩子后就不在乎原来的孩子了?这样的人不配做一个父亲!


近年来继父继母虐待孩子的事时有发生,甚至可能还有很多是没有报道出来我们不知道的!希望那些带着孩子又再婚的父母,在择偶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在结婚后更是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再让此类悲剧事件的发生!

杀人偿命,建议法律立即对这继母判决死刑!


邕城小龙


“云南一后妈,虐杀八岁继女”?!,“怎么看”?!

怎么看?发生了这种事,还能是怎么看呢?!

不小心看到这则新闻,就不请自来了,忍不住要来骂一阵才痛快,否则,胸口就像被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堵得慌,都快要被憋焖死了。(鼻子也是酸酸的,泪水禁不住就下来了,模糊了双眼。)

这个臭女人,它根本就不配称呼为女人,也不能算是一个人啊,简直就是那种“畜生都不如的人”的化身,所谓“最毒妇人心”,也莫过于此。(就是为它这种东西量身打造的。)从它的作案手段可以看出,它与抗战时期小日本鬼子的凶残如出一辙,有的一比,没有不及,只能算是物以类聚。

同为女性,它怎么可以下得去手,活生生地硬是将一个还只有八岁的像花朵一般的小姑娘给这么残忍地杀害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她还来不及绽放……。一个像初升的太阳一样美好的事物,就这样被它给扼杀在了“摇篮里”,永远定格在了八岁,永远成为了人们的黑暗记忆;永远成为了亲人们的挥之不去的刻骨铭心的痛苦回忆。

她还只有八岁,八岁啊!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正是应该享受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呵护备至的年纪。;正是应该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卖萌的年纪;正是好奇《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正是扎着羊角辫,穿着漂亮的裙子,忽闪着大眼睛,嘟嘟着小嘴巴,吃着香甜的棉花糖,玩着好玩的彩色风车的年纪。她天真无邪,就像是一汪清泉水,是那么的清澈,是那么的透明。

可是,她小小年纪,又得罪了谁?妨碍了谁?动了谁的利益?!天有不测风云,父母离婚了,并且,现实的父亲,还很快的给她找了个有心机的后妈。谁也不曾料到,她的这个后妈,对待她这个继女,就像是她原来听到的“白雪公主”的故事一样。被自己恶毒的继母残忍地伤害着;故事里,“白雪公主”还有七个小矮人的帮助,而她什么都没有,就连可以倾诉的朋友也没有一个,只能是独自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所不同的是,“白雪公主”的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最终白雪公主与白马王子喜结连理的美好爱情的童话故事;而她最终是以小生命被残忍地杀害结局的真实的案例。

不知道,她在“临走”的时候,是不是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要一个温暖的拥抱;是不是渴望着爸爸会去劝阻后妈,坚决地救下她、并且安慰她,“孩子,没什么,这些,都不是真的,它只不是你不小心睡着了,做的一个噩梦……”。

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它的残忍,令人毛骨悚然,让我想起来一起类似的案件。不过,说的是在计划生育的年代,一对毒辣的狗男女,因为重男轻女,亲手杀死了它们的一个亲生的女儿。据说是,因为它们已经育有了两个女儿,(一个大的十来岁,小的则更小。)而它们非常想要有一个儿子,以传宗接代,并且有面子。但是,因为它们已经有了两个女儿,在计划生育的年代,按道理,是不可以再生养了的;否则,就会要被 罚一笔巨款。而它们两公婆,也许是受迂腐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实在是太想要一个儿子了;但是,又不想被政府的计划生育部门给逮到了罚款。于是,它们这枉为人父母的两个恶魔,便商量来,商量去,最后,想出来了一个自以为是的“绝妙好办法”。

一天中午,它们提前烧好了一大锅滚烫的开水,只等着中午放学回家来吃饭的女儿们,本来是打算要用开水烫死小女儿的。无奈,当天,小女儿因为学校临时有事,没有能够回到家来。于是,它们便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转而打起了已经回家来的大女儿的主意。当时,因为着急要去学校接着上课,见自己所谓的“父母”好像还没有开始做饭,大女儿还奇怪地问它们“饭做好了没有,(可以吃了吗)”。它们便慌忙回答“快了,快了,饭就快做好了。”接着,这对恶魔附体的狗男女,竟然配合默契、冷不丁地将自己的亲生的大女儿,毫不犹豫地投进了滚烫的开水锅里,并迅速地盖上了锅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原本还活蹦乱跳的鲜活女儿,被开水活活地给烫死了。(当然,最终,这对不可饶恕的恶魔夫妇,受到的是法律的严惩与群众的拍手称快。)

今天看到这则新闻,又让我想起来了那件本来已经尘封的凶恶往事案件,让人不得不相提并论,唏嘘不已。

我只能说,它们这种人,真的不配为人,不配为“父母”这个称呼,也根本就不配来到这个世界上。它们,最终,除了自己的无尽悔恨,就是留与人们的痛惜与噩梦。甚至是会与长跪不起的秦桧夫妇一样,遗臭万年,永世不得超生!

这个歹毒的丑女人,就算外表再怎么地光鲜靓丽,会迷惑男人,也遮掩不住心里的黑暗,丑陋到了极点,令人作呕。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毁尸灭迹,令人发指;悔不当初也罢,供认不讳也好。“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它,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于它,必须给小女孩的亲生母亲以及疼爱她的亲人们一个交代,必须赔礼道歉;对于它,必须严惩不贷,甚至是碎尸万段,以儆效尤,绝不能心慈手软,网开一面;以告慰小姑娘的在天之灵,给生者一个心理安慰。“逝者已去生者何苦”,希望,可怜的小姑娘一路走好,来生投生在一个幸福的人家,能够过着无忧无虑的快乐的生活。

对于小女孩的父亲,这个枉为人父的所谓的“男人”,无论如何,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任何事物,都是有因果的,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对自己的女儿,疏于照顾,漠不关心,得过且过;对自己的女人的所作所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它根本就不配为一个合格的父亲,有愧于“父亲”这个称谓。应当受到良心的谴责,永远活在愧疚当中,过着悔恨交加的晚年生活,不值得大家的伶悯。

广大的善人朋友们,你们说,这种事,是不是这么的一回事啊?!


豆248752315


我养的一条京巴狗,在上个月初,由于年老体衰,自然死亡了,我很伤心,哭了许久。当我的爱人把他的尸体装入后备箱,准备巴它扔到垃圾点的时候,我拦着他已启动的车,没让他动,我跟他说不能就这样把小丑儿(狗的名儿)扔掉,必须把它埋了,入土为安。之后我就找到了邻居贾姨,与阿姨商量后,把我的小丑儿深埋在了她家的菜园子里,埋小丑儿时,我还把我的一件还能穿的羽绒服大衣给小丑儿包了起来,就这样,跟我们夫妻二人一起生活了近十年的小丑儿就这样没了。每每想起它,我还会流泪,此时的我眼眶又湿润了。我在想,就拿我自己为例,人对待动物都有深深的感情,何况人对人呢?当然,人人有别,可是这个杀人犯,弑女的继母与正常人的差别也太大了。除了想像出她是一个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我真的猜测不到,她对幼小的继女痛下杀手究竟是什么原因。我在想,小女孩儿的亲生母亲哪去了,去逝了?那么孩子很可怜,没有了亲妈的疼爱,若没有,她离开的时候,为什么不带走她自己身上掉的肉,承担起她作为一个母亲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我又想,小女孩儿的父亲就一点儿也没有洞察人心的能力吗?与这个杀人犯在一起,三五天,十天半个月的,有可能品不到其性情,但长一点儿,也应该慢慢的有所了解吧,如发现她对自己的女儿不好,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尝试着改变她,如果真的不行,马上离婚,她爱哪哪去(好男儿何患无妻?)。现在他的女儿被现妻杀害,毫无疑问,他也有失察的责任,哎,也许,他是那蠢钝之人吧。说到此的我,也不知道还能从何说起了,只是可怜那女童,没有托生到好人家,又遇到了恶魔,早早地被害入黄泉,可悲,可哀啊!😭😭😭

最后我要说的是:“对于这个杀人犯——刽子手,一定要处以极刑,还小女孩儿,还世间一个公道!”




手机用户馨怡


谢谢博主提问。这事发生在我们同一个镇上,听到这结果我和全社会所有有关注这事件的朋友一样是痛心的,后妈(孙某)怎么有如此狠心的手段,是什么原因我们无从考证,相信政府会跟大家,所有关心的人一个交代。

刘某瑜(不用真名是对死者和家属的最终,不想带来第二次伤害),已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十点半入土为安,当日晚上当地庙坝镇会有一批爱心人士组队去给小瑜点亮蜡烛,让他找到回家的路,,愿你一路走好,天堂没有后妈没有痛苦。


重庆罗勾勾


可以不爱,但不要伤害。

既然选择了成为孩子的后妈,心里也该明白自己的责任吧。如果不愿意为别人养女儿,大可以在婚前,就把有关抚养的问题谈清楚。

最毒妇人心,这句话对女性而言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这个后妈来说,这句话绝对不过分。亲手去杀害一个幼童,其心理是何等的扭曲?

孩子才八岁,她能有多大的罪过,再说你自己就没有孩子吗,将心比心,如果你的孩子被别人这样对待,你的心里会不会难过、痛苦?更何况杀害小女孩后,还故意毁坏小女孩的尸体,手段竟如此残忍。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杀害小女孩后,难道不用面对法律的制裁?真是愚蠢的行为。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后半生,实是愚不可及!

我认为这样的人应该重判,原因有三:

一、手段残忍,心狠手辣,对于幼童能做出这样的事,这种人就不该放到社会上来。

二、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三、心理扭曲,蓄意杀人,杀人后掩盖犯罪事实。

孩子的父亲也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与后母的矛盾,肯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能让一个女人变得如此残忍,这矛盾该是积累了多久,积累了多深?


驿城异客忆乡人


我收养过一只流浪狗。刚遇见时,见它个儿大,不温顺,瘦的很,就没打算收留。可是,赶走了几次,都又回来了。最后动了怜爱之心,给它拿来吃的,很快就被它吃完了。它一定饿极了。也许,多天没吃东西了。不然,不会如此的瘦。一被收留,它的狂妄之心就一览无余了。见人就叫。太凶了!谁见谁怕。担心它伤人,就用链子拴着。后来,又遇到一只温顺的小流浪狗,也收留了。这只小狗非常乖,非常听话,也就很讨人喜爱。可是,无论怎么公平对待它们,大狗都容不下小狗。每次喂食,小狗都会被大狗咬。打骂也起不了作用。只能说,大狗极自私,又贪婪。被主人拋弃过后,心中还存有很多的埋怨吧。狗性如此,人性如何呢?从古至今,后妈不好之说,一直相传并见证着。我们说,生活中不愿做后妈的非常多。因为,当了妈妈有了孩子之后,哺育孩子成长是生物界的天职。人类,自产生文明以来,更多的妈妈是不愿离开子女的。毕竟,亲情无限,血浓于水。而这个后妈,离过婚,伤过自己的孩子。心里上也一定不安过。有了新家,又有了自己的孩子。自然,把爱的情感都寄托在了新生孩子身上。其身上固有的自私与贪婪之心,因为有了新家之后,会再发酵。如前面那只大狗一样,难以容下别人。可狗是用来养的,这女人不能像狗样被人养着。她的心由此更坏。她容不了男人的女儿与她争宠,容不了男人的女儿与自己的孩子争宠。愚昧与无知再加上法盲,感情失落之后而走极端的她,怎不比狗更凶呢?狗是上了锁链的。而这女人,也许在新家乃一手遮天。她的心如此狠,能做如此事,可见她太过自由。太过骄横。失去了约束,她的心更大胆更狂野。也更趋于原始——如同那只自私又贪婪的大狗一样,甚或比大狗还汹恶的她,在心魔的驱动下,犯下了可耻又可悲的罪行。一个8岁的小生命,就这样被她断送了。她毕竟是人而不是狗。杀害了孩子之后,会有后悔。可生命已去,一切都晚了。她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定会受到万人痛骂,定会受到法律的重判。她的命运被她自已葬送了。性格、理念、生存状态、生活环境都在其中作祟。


心中无苦就是乐


谢悟空提问。

内 蒙古草原上,一夜风雨过后,迎来万里晴空,秋风送爽,展望广阔无际的绿色大草原,让人心旷神怡。今日早晨,本来心情格外好,心中刚刚放下温州“滴滴"司机丧心病狂地奸杀了一位年轻的青春少女之事。今早打开头条,才发现了一继母杀害了一个年仅8岁女孩,不由让人心惊生怜。

我们中国这是怎么了,为什么竟出这种悲惨之事?这人心痛,更让人怀疑人生,怀疑这阳光下暗藏着复杂而带血淋淋的故事,一桩桩,一幕幕,萦绕脑海,使人心潮激荡,惊魂澎湃,心不能安。离济南“滴谪″司机杀害一空姐不足百日,就出两起凶杀打滴姐案件。今又传来8岁女孩被继母杀害的痛心消息,让我又想起自己身边邻居家所收养一个6岁女孩之事。

二十多年前的一天夜里,从邻居家传来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哭声,不知为啥?第二天才听说他家收养了一个来自四川的小女孩,是一个业务员从四川带回来的,孩子父亲也一同来的,沉孩子睡着了,这个狠心绝情的父亲就连夜回四川了,偷偷走了,再也沒回来探望。倒是这女孩很想四川的爸爸,河北距四川遥隔几千里,孩子也就落个空想。这孩子连上学写作文都把四川的爸爸写进去。后来人们才知道,她也是被继母逼着爸爸把她送人的。女孩回家心切,要求再回四川找爸爸,这边和养母和奶奶都答应了,又跟业务员回四川。好心的奶奶还给了往返路费,嘱咐孩孑,继母若还不要你,你就再回来。结果是继母还是沒给好脸色,孩子最终又回来了。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女孩已经长大成人,已嫁人,有了自己的孩子和幸福的家,安心过起日子来了。这算是孩子最理想的结果了。世上只有亲妈好啊,

世界上沒有妈的孩子,有多可怜是可想而知仍。

这个奈千刀的继母,凶狠杀死8岁孩子,你不会选择送人么?怎么就得要人一命,这么无人性,你还有命吗?你会得到最悲哀的下场。再说,当今中国繁荣昌盛,人民生活水平逐日提高,一不愁吃,二不愁穿,养个孩子费劲吗?国家实行9年小学义务教育制,上学不花钱,让孩子有得饭吃就行,怕她长不大吗?这个狠心毒婆,已经触碰了中国人道德的底线。所以用中国人无私的法律,重重地打击这些绝无人性的犯罪行为,立即枪决,以警示天下继母心。愿孩子天堂美好。


四季常青


谁能想象“我就是容不下她!”这句话是一位做母亲的人说的,虽然是后母,但是究竟什么仇怨,竟让人痛下杀手。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审判已经不能表达对此恶劣事件的愤怒了,孙某的做法令人发指。只愿小雨天堂一路走好,天堂不再有伤害。

孙某作为后妈不说对孩子有多好,只要不虐待就是好事了,平时小雨也是爷爷奶奶家,事发后,全村人到处寻找,总存着一份希望,然而梦想破灭来的那么快。8月24日发现失踪,没想到25日就传来了噩耗。

查看小雨的身体,不仅头颅受伤和脖子被扭断,而且身上多处皮肤烫伤和软组织挫伤,很难想象这都出自于孙某之手,作案手法残忍至极,对象就只是一名8岁的孩子。

孙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且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但是由于她4个月前才生产,还处于哺乳期,是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破过程中。

据悉,小雨的父亲结过三次婚,小雨是其与第一任妻子的孩子,平时都是由爷爷奶奶照顾,孙某嫁入这个家庭后,几乎处处针对小雨,而且此次杀人也是蓄谋已久。这样的家庭不禁让人们反思,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悲剧?

如今,工作了什么都要证书,从业资格证,或者等级证,但是有一个岗位从来没有培训,就能轻松上岗,那就是父母。然而父母的责任比任何一个职业都重,所以我们提醒所有父母,或即将成为父母的朋友们,对孩子最好的负责就是最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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