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说法」单位漏缴个税导致不能买车买房,员工索赔损失被驳丨典型案例

核心提示:小客车购车摇号是北京市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手段,取得参加摇号资格虽然需要连续满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即使劳动者满足上述条件,也只能获得参与摇号的资格,而不能直接导致其获得实体权益……

基本案情

2006年6月19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王某被劳务派遣至北京某中心工作,担任厨师一职,北京某中心为王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0年度、2011年度,因北京某中心工作疏忽,在代扣王某个人所得税后未向税务机关进行代缴,使王某在2010年度、2011年度无个人所得税交纳记录。后北京某中心进行了补缴,并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相应罚款。

2015年2月,王某参加了北京市小客车摇号,摇号资格审核结果显示:身份信息通过但未在京近5年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王某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也因此,王某无法在北京取得购买自住型商品房、购车资格。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北京某中心承担自己的下述损失:

1、因为不能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按自住型商品房90平方米,每平米比市场价低6600元,共计差价损失为58万元。

2、我为了购车需要再在北京工作两年,损失10万元,在北京再工作两年期间会产生交通费预估为5万元。

单位辩称

1、存在没有代缴王某的个税,但违反的是国家关于税收的法规,并未给王某造成直接损失,也未损害王某的利益。

2、王某主张的购房损失是不存在的,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不需要具有连续五年个人所得税交纳记录,只要有连续五年的社保交纳记录即可购房,而王某是具有连续五年的社保交纳记录的。

3、王某是劳务派遣人员,其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交社保、代扣代缴个税,之所以有我方代扣而未代缴这种事情发生,是我方也给王某发了一部分绩效、奖金,是该部分工资收入的个税没有交纳;王某的社保是劳务派遣单位一直为其交纳的;

4、关于车的问题,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没有关于补交的个税记录不能认定为连续交纳的规定,只是审核系统对此不予通过,但根据审核系统的管理规定,王某可以到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应该还是可以取得相应摇号购车资格的。购车指标本身不是一种法定权利,不是人身或财产权利,我单位不构成侵权。

一审法院意见

王某无法取得在北京市购房、购车资格而产生了损失,但就损失的具体数额,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而且,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在北京市购房以家庭为单位审查,参照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北京市某中心漏缴王某之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并未影响王某取得在北京市购买房屋的资格,因此王某关于未能购房的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王某不能购车的损失,法院认为,小客车购车摇号是北京市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手段,取得参加摇号资格虽然规定了应连续满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即使王某满足上述条件,也只能获得参与摇号的资格,而不能直接导致其获得实体权益,故王某要求北京某中心赔偿其损失,不具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也不予支持。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等规定,判决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意见

侵权责任的成立应从以下几方面考察:一、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二、是否有侵权行为,三、是否造成损害后果;四、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该案因北京市某中心工作疏忽,2010年度、2011年度,在代扣王某个人所得税后未向税务机关进行代缴,使王某在2010年度、2011年度无个人所得税交纳记录,行为存在过错,但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还要考虑损害后果是否发生及与北京某中心的过错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首先,外地人在京购房先决条件是有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或在北京连续五年社会保险证明,由此北京某中心漏缴王某之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并未完全导致王某丧失在北京市购买房屋的资格,因此王某要求北京某中心赔偿其不能在北京市购房的损失,缺乏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其次,关于王某主张的不能购车的损失,

小客车购车摇号是北京市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手段,取得参加摇号资格虽然需要连续满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即使王某满足上述条件,也只能获得参与摇号的资格,而不能直接导致其获得实体权益。故王某未能获得购车摇号资格,与金钱利益无必然直接联系,其要求赔偿金钱损失,缺乏依据。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索引:(2016)京01民终1539号

随着一些城市“买房限购、买车摇号”政策的实施,类似的案例越发多见。而由于单位疏忽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个人社保缴纳或个税缴纳很容易遭遇“断档”。这种“断档”,经常会使当事人在购房、买车、贷款等方面遇到大麻烦。

一般地,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往往缺乏直接因果证据,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购房、买车资格也只是一种机会,很难被确认为法定利益。为了更好维护自身的权益,建议劳动者每隔一段时间去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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