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讀:遇到警察查身份證,你怎麼辦?

最近深圳兩名女孩逛街被警察檢查身份證,後被依法強制傳喚的事刷爆微博。

那麼公民在遇到警方查驗身份證時該如何應對?也有人問“難道出門逛街或者買個菜都要帶身份證嗎?”“出門逛街什麼證件都沒帶,豈不是當壞人給抓起來了?”今天,小編為大家普及相關法律常識:

新的《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長黃雙全說,增加的這個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民的義務,但是總的目的還是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安全。此外,當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情況下,也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如果居民在上述場所內沒有帶身份證怎麼辦?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臧鐵偉說,沒帶身份證的公民可能還需要配合警察進一步的查驗。

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公民必須隨身攜帶。也沒有規定公民不攜帶需要有什麼處罰。但是你無法證明你的身份或者是拒絕查驗的時候,在人民警察法和刑事訴訟法裡都有進一步的規定,人民警察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帶你到公安機關做進一步的調查,這樣的話對公民自己是不方便的。

警察盤查、查驗身份證、強制傳喚法律知識

一、什麼情形下,警察可以盤查公民?

警察可以查詢身份證,但是附有條件的。若任意查詢,就涉嫌濫用職權。簡單地說,為了辦案需要,警察可以查詢身份證,但不能沒有事由、無緣無故就要求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第一款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一般而言,警察查詢身份證,對象必須是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辨別對方是否有嫌疑的執法自由度比較寬泛,主要來自於警察的專業判斷,但至少對方要有具體“形跡可疑”的情形。

二、什麼情形下,警察可以查驗公民身份證?

警察對於有明顯違法犯罪嫌疑或是無法說明自己真實身份的人,有盤查的權力。盤查主要是針對有犯罪嫌疑的人,比如對方身上有血、神色慌張等。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第2條規定,盤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執行勤務過程中,為維護公共安全,預防、發現、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而依法採取的盤問、檢查等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第一款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三、什麼情形下,民警可以對公民實施強制傳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四、警察是否可以對任何懷疑對象都進行盤問、檢查?

首先警察的懷疑需要是“合理的懷疑”,要有跡象表明當事人有違法犯罪的嫌疑,比如有他人指證等。其次,警察還應有證據來證明這種懷疑是合理的,不能隨意懷疑。但警察的個體差異、工作經驗等因素可能造成其對現場情況的判斷不同。

警察把當事人帶到派出所盤問,也是附有條件的,必須是出於辦案需要。要有作案嫌疑,警察才可進行盤問。且此嫌疑需有特定事由,需要“形跡可疑”情形或者證據支持的,而不能隨意逮一個人去派出所盤問。

必讀:遇到警察查身份證,你怎麼辦?

關於警察查驗身份證,你還應該瞭解:

問題1:沒有帶身份證怎麼辦?

報出正確身份信息也可以.除了身份證之外,可以出示駕駛證、護照、工作證、居住證等相關證件,證明身份。

如果實在什麼證件都沒帶,能說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者說出自己的詳細信息都是可以的。

警察在查驗身份時會使用“警務通”,公民信息可以隨時查驗,說出正確的名字、工作單位甚至戶籍等信息都可以查出身份,並不一定非要出示身份證。

只有違法犯罪人員才會被帶回派出所,民警不會濫用權利。

問題2:能否拒絕出示身份證?

拒絕接受查證將面臨處理.公民需配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規定;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問題3:查證可不出示警察證?

不亮明身份查證行為不規範。警察在查驗身份信息時會先表露自己的身份,個別警察沒有亮明身份的情況,將受教育,並進一步規範。

一般來說,警察執法時著制服即是一種身份公示。如果公民要求警察出示證件,警察應當出示。

如今社會上也有人假冒警察,讓公民難以辨認,最穩妥的方式就是既穿制服、又出示人民警察證。

問題4:被查的就是可疑人員?

被查者不一定是犯罪嫌疑人。警方工作是有針對性的,比如根據警情通傳,或者是接到警情等相關信息後。

“在特殊時段或者特殊區域,一線警員根據觀察或者現場調查,查驗可疑人員,都是為了做好治安工作。”警方人士強調,被查驗身份的人員並不是說就一定是犯罪嫌疑人。

它山之石:香港法律規定隨身帶身份證

根據香港法律,為了保衛社會治安、打擊非法移民,每個人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件,否則將面臨被檢控。

香港警察有權隨時抽查任何人的身份文件。

因此,在香港外出,要隨身攜帶身份文件,以備香港警察抽查。

每個香港人都知道,身份證是隨身攜帶的必要物件。

香港警察可以隨時檢查身份證的這項法律,並沒有引起香港公眾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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