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女方要求男方房产证加我的名字,过不过分?

女方问:最近因为男方房产证不能写我的名字而被分手,我想问问大家都是什么观点,我的要求过不过分。我们俩家经济条件差不多,男方家全款买了一套房子,还没交房,我家要求房产证必须写我俩的名字,我家出装修、家电钱(差不多是房款的一半),或者买车也行,可以商量,但是房子必须是两人名。

女神答: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你们两家经济条件差不多,你的父母思想上很开明很现代化,比那些不出一分钱就要求加名字的强100倍,本应该属于门当户对的婚姻。我想问题出在沟通上,男方全款买的房子不是作为婚房用的吧,不然男方怎么会如此固执的不愿意写你的名字,既然你的父母愿意出的钱都到房款的一半了,直接把这笔钱拿出来共同买一套婚房,写上名字就合情合理了。

结婚女方要求男方房产证加我的名字,过不过分?

女方问:男朋友家不让我家结婚花一分钱,但是房产证也不可能写我名,并且没有任何跟我家商量的这件事的过程,只说如果坚持写名就分手,然后就分手了。

女神答:房子写名不是为了离婚分财产,要一个话语权。男方不让女方出一分钱,房产证也不写你的名字,以分手来要挟。从这话里分析,假如男方的全款房是准备婚房用的,他父母大概是这样想:“你要出钱买话语权是吧,偏偏不给你,我们家全款买房是要娶贤惠的媳妇,我的地盘我做主。反正有房不愁找不到媳妇。”瞧,这副高姿态,所以我说你应该庆幸分手了,该高兴才是,你迷茫什么鬼?房产加名这个坎都过不去,说明你男朋友没有主见,只听父母的,题主居然说两人感情挺好的,塑料爱情!早分早解脱。

结婚女方要求男方房产证加我的名字,过不过分?

我有一个男性朋友最近和谈了四年的女朋友结婚了,去年按揭买的新房,首付25万,女方出了三万,朋友不太乐意加女方的名字,朋友妈妈李阿姨私下劝儿子说:媳妇为家庭付出的多,不加她的名字将来会有很多不愉快,还是把媳妇名字加上,钱是次要的,一家人开心最重要。当时朋友和我说起时,我心里暗暗敬佩李阿姨的为人。女儿家遇上这样明事理的婆婆,真的应该好好孝敬。

总结:社会现象从二三十年前的男方买房,更多的变成了如今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写夫妻共同的房子。影响人们转变的有心里的不安全感(比如题主所说,怕吵架后被丈夫叫嚷着让自己滚出去)和男女平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大旗高竖,还有独生子女政策,家里只有一个女儿的,父母为了女儿的幸福,会不留余力地拿出积蓄让女儿女婿买婚房。

结婚女方要求男方房产证加我的名字,过不过分?

但是除了房子以外,女神要说些题外话,既然女方都已经跟男方交流到了买婚房方面,相信女方跟男方相处的时间不会太短,至少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种情况下按理来说感情至少也到位了,但按女方所说,到了已经谈婚论嫁的地步时,男方却在房子问题上毫不退让,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看到女方有看法就选择分手。

不管什么事,男女双方至少都应该留一个商量的缓冲区,不管结果或者双方的底线如何,至少这个态度要有,毕竟感情在那里,但如果男方连这点余地都不留,那选择分手对于女方而言也不是什么痛苦的事,也许从开始到现在你也没有真正了解男方或者他的家庭,再或者,中间也有一些环节或故事女方没有提及,造成分手如此迅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