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值班不等於加班,以值班名義主張加班費,法院不予支持

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大家一般都認為在公司或者單位值班就是加班,因此,公司理應按照法律規定給員工發放加班費。圖樣圖破森,小朱就是吃了這個虧。

法律常識:值班不等於加班,以值班名義主張加班費,法院不予支持

小朱入職某物業公司,擔任前臺接待,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除常規工作外,物業公司還安排小朱每月二次夜班。在小朱離職後,通過仲裁及訴訟程序,要求物業公司支付加班費。

小朱入職某物業公司,擔任前臺接待,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除常規工作外,物業公司還安排小朱每月二次夜班。在小朱離職後,通過仲裁及訴訟程序,要求物業公司支付加班費。

法律常識:值班不等於加班,以值班名義主張加班費,法院不予支持

律所點評:

“值班”不同於“加班”。用人單位因安全、消防、節假日等需要,安排勞動者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值班任務,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值班任務,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法院一般亦不予支持。以上兩種情況下,勞動者雖然無法獲得加班費,但可以按照勞動合同、規章制度、集體合同等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待遇。

法律常識:值班不等於加班,以值班名義主張加班費,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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