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代賣」十字繡騙局:客戶被騙800多萬

為了方便騙取客戶資金,註冊成立文化傳播公司,高薪招聘一批大學生在公司任職,後通過網上獲取客戶信息,以電話、微信、QQ等邀約方式,聯繫全國各地客戶前來簽訂委託展銷服務合同書,以幫客戶高價出售十字繡等藏品為由,誘騙客戶交納高額的運作費、VIP會員費實施詐騙,先後騙取1018人現金,累計人民幣8814550元。8月22日上午,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朱某森等25人犯罪集團進行公開宣判,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森、孫某凱等25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至三萬元不等。

2015年6月,朱某森在合肥市瑤海區臨泉路香格里拉花園國際中心出資註冊安徽藝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安徽鼎森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16年10月更名為安徽玉鼎藝術設計有限公司),朱某森負責管理公司;孫某凱入職後升為公司副總,於並2016年7月至案發,管理公司的全面業務。公司下設七個業務部,先後高薪聘用王某1、王某2、徐某嬌、黃某等人,擔任公司總監、副總監、經理、見習經理、藝術品經紀人(業務員)等職。

經紀人拿基本工資及被害人被騙金額的12%,經理及見習經理拿基本工資並提成其下屬業務員業績的6%,總監及副總監拿基本工資並提成本部門所有業績的6%,副總孫某凱提公司所有業績的3%。後朱某森、孫某凱、王某1等25人通過網上獲取客戶信息,以電話、微信、QQ等邀約方式,聯繫全國各地客戶前來簽訂委託展銷服務合同書,以幫客戶高價出售十字繡、古玩字畫等藏品為由,誘騙外地客戶(為逃避打擊不發展本地客戶)交納高額的運作費、VIP會員費,公司在收到會員費之後,假裝帶著藏品去展銷會,只是拍個照片發給客戶,讓客戶覺得公司確實在幫他賣藏品,實際藏品根本賣不出去,從而騙取客戶繳納的費用。

自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以安徽藝鵬公司名義詐騙910人,騙取人民幣7916570元;自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以安徽玉鼎公司名義詐騙108人,騙取人民幣897980元,累計涉案金額人民幣8814550元。朱某森詐騙數額為8814880元,孫某凱等24人詐騙數額為6591410元至54000元不等。2016年12月1日10時許,公安民警將朱某森、孫某凱等24人抓獲歸案,次日12時許,徐某嬌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主動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森、孫某凱、王某1、王某2、徐某嬌等25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明知沒有實際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幫助被害人高價出售十字繡等藏品為名,多次騙取被害人的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告人朱某森、孫某凱屬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法院根據各被告人具有的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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