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通知:房企未取得预售证不得开放销售场所

郑州市昨日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通告》要求,房企未取得预售证不得开放销售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收取预售款;房企取得预售证后,应在销售场所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证》以及商品房合同示范文本等;取得预售证后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通知还要求,企业优惠活动,应当在销售现场明示;取得预售证后,应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预售楼盘信息,在售楼部明显位置张贴不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承诺书。


郑州发布通知:房企未取得预售证不得开放销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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