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进驻辽宁

本报讯(辽宁日报记者杨忠厚)8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进驻辽宁,正式启动对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工作。

在上午召开的督导辽宁省工作动员会上,督导组组长姚增科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重要战役,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带着安全感、公平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做好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治责任,保证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有力抓手,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惩恶扬善、扶正祛邪,助推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的必然要求。

姚增科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手抓政治生态修复净化,一手抓振兴发展,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全面谋划、精心组织,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姚增科表示,督导组将对标对表,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督导结合、以督促改,求真务实,作风扎实,力戒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产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始终坚持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坚强有力支持,总结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专项斗争的成效,运用切实有效的成功做法与经验。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将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作为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甄别情况,及时核查、及时反馈,依纪依法移送有关单位和部门重点查办督办,敢于“揭盖子”,善于“挖根源”。对督导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体现边督边改、标本兼治;对督导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坚持既扫黑除恶,又打“伞”反腐,两手抓、两手硬,两结合、两促进。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督导既要严格依纪依法,又要讲究政策和策略,对涉黑涉恶的人员和党员干部亮明政策给机会,促其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得到从轻从宽处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姚增科强调,督导组一定本着对党中央高度负责、对辽宁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方面开展工作,把督导的作用和效果体现在助推辽宁政治生态的进一步修复净化上,体现在民生民安的进一步改善提升上,体现在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成效的进一步增强上。

姚增科要求,督导组要从严抓好自身建设,以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保证党中央交办的任务圆满完成,给辽宁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表示,辽宁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做好中央督导工作,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进驻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27日,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24-88559014、88559015、88559016(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举报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6001信箱。对于辽宁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中央督导组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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