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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的車主都知道
駕駛證每個週期只有12分
即使是經驗豐富的老司機
一不小心一兩個違章也就扣完了
為了避免被扣12分
很多人都會拿親戚朋友的駕照去銷分
甚至在"黃牛"那裡花錢買分
想盡一切辦法用別人的駕照"抵債"
不過,再過幾天這招可就行不通啦!
銷分新規即將出臺
今年年初,
車管所已經發布過新的銷分規則
但從9月1日起
為了進一步防止駕照被盜用記分
打擊買賣分等違法行為
車管所再一次對銷分規則進行了調整
請各位東莞車主們互相轉告!
2018年9月1日前
如果要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違法, 可以直接在警郵便民服務點、警銀離櫃辦理自助機、交管大廳違法處罰自助機等便民渠道進行處理。
2018年9月1日後
如果還想使用上述方法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違法,需要提前面籤,並綁定該車後才能處理。
光這麼說,是不是有點不清楚?
其實很簡單…
新規調整的要點在這
▼▼▼
1
未綁定,不得自助辦理電子眼記分
如需通過便民渠道(如自助繳費終端機)
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
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籤綁定
對於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未綁定的
將不允許自助辦理涉及記分的交通違法!
已綁定,只能自助辦理綁定後新增的違法
對於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已綁定的
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
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
而且,對綁定數量也有要求:
綁定要求:
1、綁定非本人機動車不超過3輛
2、累計綁定非本人機動車不得超過5輛
3、同一機動車最多同時被3名(含)駕駛人綁定
駕駛人可持本人身份證
綁定車輛車主身份證、綁定車輛行駛證
到各交警大隊進行現場綁定
也可以隨時解除已備案的非本人名下機動車
解除後可重新申請備案其他機動車
駕駛人處理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交通違法
與以前一樣,無需綁定~
累計計分規定,辦理後累積計分
將達到或者超過12分的將不允許辦理
2
重點人員管理
對於重點人員,不允許自助辦理!
(一個記分週期內滿分學習3次及以上的駕駛人)
駕駛人自助處理交通違法情況
手機如何辦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綁定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
9月1日後,在自助終端處理違法
需事先綁定人車辦理違法!
手機如何辦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綁定?
1
下載
"交管12123"APP實名註冊2
在首頁選擇"機動車"
進入綁定車輛頁面
選擇"非本人機動車"
按照提示提交相應資料信息
3
審核通過的,系統自動
將審核結果通過短信
交管12123手機APP告知申請用戶
對審核不通過的
且原因為提交虛假資料的
用戶會被加入黑名單
不允許再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
辦理申請綁定非本人機動車業務
自助處理交通違法的範圍
適用簡易程序處理
(即:單一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在200元及以下
且累計記分不滿12分)
且發生在綁定備案日期後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
3
這些情況不允許駕駛自助處理
存在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
不允許或中止駕駛人自助處理!
需駕駛人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
車輛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
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
1、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有異議的;
2、駕駛人不具備處理被綁定車輛違法記錄準駕資格的;
3、駕駛人通過自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可能達到12分及以上的;
4、駕駛人或被綁定的機動車屬於重點備案、限制處理等情形的;
5、交通違法記錄不在自助平臺、終端傳輸範圍內或無法通過自助平臺、終端處理的;
6、其它不允許自助處理的情形。
此次交管部門所指的自助處理渠道
主要包括:
1、全市各交通支
2、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窗口設置的自助執法終端
3、公安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4、"交管12123"手機APP
5、工商銀行網上(手機)銀行
4
如何辦理非本人名下交通違法
辦理非本人名下車輛交通違法有兩種方式
一是提前綁定
自綁定日期後發生的交通違法
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等自助渠道辦理~
二是駕駛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
車輛行駛證等資料到交警違法處理窗口辦理~
當然,如果你開了別人的車發生了違法
但又沒綁定別人的機動車
可以使用此方法進行處理!
也就是說,不綁定也還是可以辦理
非本人名下的交通違法滴
只是需要直接到車管所辦理
碰到人多的時候需要排隊,相對比較麻煩~
駕駛單位車輛、出租車輛、租賃車輛等
發生的交通違法
駕駛人可前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
這麼重要的消息
記得轉告給身邊
那些有駕照的小夥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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