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死了,婆婆要求两儿子放弃他们的一份房产继承权她一人得,这字可以签吗?你怎么看?

天使羽翼5325397


这个问题应该是媳妇问的?

问我的话。我觉得的这个字可以签。

一、我们先明确房子的份额。

1、如果有遗嘱,以遗嘱为准。

2、如果没有遗嘱,以法定继承为主。《婚姻法》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假设房子为你公婆的婚后共同财产。你婆婆先占房子的2分之一。然后对你公公剩下的2分之一房子份额进行继承。你婆婆又分得房子的6分之一。2个儿子各6分之一。综上,你婆婆占房子的3分之2的份额。

二、我们在探讨是否要签字。

(一)从法律上讲。继承权是可以主动放弃。也就是说也可以不放弃。简单讲,不签不犯法。

(二)从生活层面讲。我倾向于放弃,理由有

1、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一辈子,加上父亲去世,母亲一个人孤苦,留着一起生活的房子做个念想是可以理解的。

2、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房子留给母亲住着从情理上也是应该。

3、母亲百年后,房子还是由你们2个房子继承。时间早晚的问题。

ps:我觉得媳妇在这个时候要开导丈夫,不能因为这个激化矛盾。




行粥


公公死了,公婆的财产一半是婆婆的,另一半是公公遗产应由婆婆与两个儿子继承平均分割。两个儿子按律应该各自继承房产份额。

婆婆的这种做法可能出于以下几个目的。一是婆婆还正当年,不想将房产多人分割,遇见拆迁变买自己不能得到全部;二是担心儿子有份额媳妇也就有了房权,媳妇不是自己的,担心利益由此外流;三是婆婆有将房产转向娘家或其他人的目的。

从法律上讲,公公的房产,公公留下的遗嘱对房产处置有效,婆婆的做法从情理上说,房子早晚是两个儿子的,儿子应该遵从老人心愿让其安度晚年,这种情况在农村宅基地处理习惯多是这样,但这种做法无论国有土地住房和集体土地农房都不合法,因为婆婆只能对自己那部分房产有主张权力,而对遗产部分无权处置。两个儿子有同意和不同意的权力。

合理合法的处置方式是从上按律分割,保持婆婆2/3、两个儿子各1/6的产权,婆婆健在照常居住使用,在也去世后再做彻底处理,还有个处置方式是分割完成后采用估价货币置换产权。


泰山木32140178


前一个月刚办过公证。我爸和我妈名下有一套正在还贷款的房子,我爸过世后没有遗嘱,爷爷去世了,奶奶还在。想过到我妈名下,都签了放弃遗产的公证。去房子所在地办公证的时候,公证员就明说了就算我们都签了放弃遗产的公证,也不能全部过到我妈名下,因为我奶奶的那一份放弃继承了也只能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继承。不知道楼主的爷爷奶奶还在不?在的话这房子就不能全部过到他妈名下的。


归程19


有什么不可以签的?老人这时的心态应该体谅,她需要安全感,而丧偶的老人,这时财产就是他们安全的源泉,我父亲去世后,我们姐弟都自觉叫上母亲去公证处签署放弃遗产,所有遗产全归我母亲一人所有,以安慰她丧偶后的心情和情绪,一点都不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一年后,母亲主动把遗产,包括她自己的财产,全部转到我们姐弟名下。父母的财产本来就是父母自己的,作为子女,不应该去争,争来财产,失去的是情亲,还是那句话,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抢也没有,我们常说要孝顺,其实放弃和父母争财产也是一种孝顺。何乐而不为呢。


butterfly158029509


这件事怎么看?见仁见智啊,没有统一答案。

首先,公公去世,遗留下房产,大概率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问题中没说清楚,我们暂且假设是这样的。那么,房产的一半就是公公的遗产,婆婆和儿子们(如果有女儿,女儿也是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姑且假设继承人只有婆婆和两个儿子,那么,三个人平分这个50%。

其次,现在婆婆提出让两个儿子放弃继承权,所有房产由她一人来继承,这也没什么。这是她的个人想法,作为儿子,完全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毕竟放弃权利需要权利人的明确意思表达,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也不能代劳。因此,只要两个儿子不做明确表示,并且书写书面文字,那么这种放弃继承权的事情,就无法办理,仅仅有口头的表示,没有法律效力的。

第三,即便是现在两个儿子放弃了继承权,房产都由婆婆继承,那么,等婆婆去世后,两个儿子仍然是婆婆的继承人,他们照样有权继承婆婆的遗产。也就是说,房产的权利到头来还是两个儿子的,虽然晚继承了几年,但是,最后还是他们两个人的。

当然,如果在婆婆独自继承房产之后,她做了什么其他安排,比如,她立遗嘱给其中一个儿子,或者她把房产给出售了,那么,这样的情况有可能导致两个儿子的权益受损。如果不存在这些可能性,其实现在继承父亲的50%,和以后继承母亲的100%,没什么差别。早一点,晚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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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想法律


其实不想从恶意的方向去揣测的,但梳理了一下相关的法律之后,我的到了以下的信息:如果不签字,母亲占有2/3的房子,两个儿子各占有1/6的份额,而这个是无遗嘱的情况,儿子继承到的财产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说,老人的房子,两个儿子、两个儿媳各占有1/12的房子。。。

但如果儿子签字放弃,母亲占有100%的产权,儿子、儿媳没份。

正常的家庭,老人很少会提出要求儿子签字放弃继承的,既然提出,说明老人对继承的法律有一定的了解,那这个要求就不是“无意识”的要求,原因就值得深思了


卡拉291637


一,根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分别分析两儿子在何种情况下需要签字。

1、遗嘱继承

如果公公生前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指定婆婆继承,则婆婆按遗嘱继承就可以,不需要两儿子签字放弃继承权。如果遗嘱指定两个儿子或者其中的一个儿子继承,则需要其签字放弃继承权,婆婆才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中属于公公遗产的部分。

2、法定继承

如果公公生前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婆婆和两儿子依法继承公公的房产部分。只有两儿子签字放弃继承权,婆婆才能独自继承公公遗产。

二、是否签字关键看两个儿子怎么想,怎么衡量房产和亲情的比重。

在两个儿子有权继承的情况下,签字意味着放弃房产继承权。两个儿子有权选择签或者不签。签,就意味着放弃,婆婆继承后有权自由处置,两个儿子不得过问。不过,根据题主的问题,该房子应该系公公婆婆的房子,从感情上来说,归婆婆所有也是应该的。


暖阳悠悠609


如果妈妈只是单纯的担心之后的生活和去向问题,作为儿子是可以答应的。

老人可能是担心将来无处可去,作为一个保障。

其实是可行的。


彩云路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按照法律程序两个儿子是有继承1/2房产的权利的 老人提出来让儿子放弃继承 要看属于什么情况?如果老人想再婚 把房产作为自己幸福生活的保障 老人要跟孩子说清楚 毕竟这也是老人婚前财产 但是要在再婚前公证 而且这个牵扯到的人比较多 有儿子 儿媳 孙子 还有丈母娘家人 老人的兄弟姐妹 你们好好协商 不要让老人为难 如果老人想将房子卖掉最好能够阻止 年龄大了 容易糊涂


维妮迩妖


我个人觉得老人的财产是一个整体,应该先紧着他们养老花,多了儿女捡,少了儿女补,如果是一个孩子,不管作为儿媳还是女儿,如果是我签字是没问题的,不管怎么个花法,即使浪费了,也是两老挣得,花完了就完了,花不完那就捡着。如果是两个,不管我是儿媳还是女儿,我都会考虑是不是要到手最后分给另一个。。。我不会同意的。。。我完全接收老人把钱全整没。。但不接受分少了。。。

感觉自己很不讨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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