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丨成縣:依法行政拘留一名網上尋釁滋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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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縣紅川派出所接到鎮政府報警稱:一村民在微信群發佈一段辱罵、詆譭成縣紅川鎮政府工作人員的視頻,造成嚴重後果,要求查處。接警後,紅川派出所民警經過對該視頻認真分析,經過大量走訪,在有效固定證據後,依法將違法行為人王某某傳喚至紅川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2018年7月11日,成縣普降大雨,各鄉鎮不同程度受災,鎮、村幹部第一時間走村入戶,查看災情,積極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該村民王某某在未了解真實情況下,在紅川吊橋附近錄製了一段辱罵、詆譭紅川鎮政府工作人員救災不力,嚴重失實的視頻,併發布到“甸河一家人”微信群,後被大量轉發,致使該視頻在微信群廣泛傳播,造成了惡劣影響,擾亂了公共秩序。在調查過程中,王某某對其在微信群辱罵、詆譭政府工作人員,發佈失實信息的行為供認不諱,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積極向紅川鎮政府工作人員賠禮道歉,得到了政府的諒解。鑑於王某某認錯態度較好,紅川派出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報請縣局審批,決定對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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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這些底線不能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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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危害網絡安全

不能為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提供工具及幫助

不能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不能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

不能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不能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不能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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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法》摘錄

第十二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摘自《網絡安全法》

監製:張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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