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赵亮被害案”上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苏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经崆峒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已移送至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遂上报至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20日下午,崆峒公安分局辅警赵亮同志在执行公务时,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暴力抗法,驾车将其拖行100余米后摔倒在地,苏某某驾车逃离。赵亮同志却因伤势过重,因公殉职。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2岁。案发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抽组150余名干警成立4.20专案组连夜开展案件侦办及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经过民警的彻夜奋战,于次日,在白水镇打虎村,将躲藏在山沟内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抓获。

赵亮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始终将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热爱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公安机关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中,仔细认真,工作在全所位列前茅。办理案件中,他心思缜密,成功破获多起治安案件。在调解群众矛盾中,他耐心细致,成功化解了多起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平时多次受到领导和所内同志的好评。

该案移送至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以来,办案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准则进行审查,根据刑诉法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已将该案上报至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辅警赵亮被害案”上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辅警赵亮被害案”上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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