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一張加油卡,就能隨便刷嗎?

撿到一張加油卡,就能隨便刷嗎?

近日,山東煙臺開發區某加油站發生一起事件,因陌生男子使用他人遺忘在加油站的加油卡加油,並最終涉嫌犯罪被拘留。此類持他人遺忘加油卡並進行使用的案件近年來時有發生。

那麼撿到別人的加油卡並且使用,是否應認定為犯罪並觸犯了哪些法律呢?又涉及哪些加油站相關法律風險呢?小石頭給你嘮嘮!

撿到一張加油卡,就能隨便刷嗎?

撿到一張加油卡,就能隨便刷嗎?

撿到一張加油卡,就能隨便刷嗎?

法律評析

1、加油IC卡“屬性”的認定。

加油IC卡本質上類似超市便利店的會員購物卡(電子樣式憑證),其本身的成本價值微乎其微,加油卡里面的錢款是可以隨時隨地被持有人使用,從而轉化為定額的油量或是根據同期油價轉化為相應的油量。拾得人可以使用(或輸入密碼),不需要進行任何的編造虛假事實的行為就可以獲得一定數量的油品。

2、加油IC卡“狀態”的認定。

加油站屬於公共場所,在大多數案件中,IC卡持有人加完油後忘記拔卡,該加油卡是持有人遺忘在加油機上的財物,遺忘物是遺忘人丟失但知其所在的財物,大多處於遺忘人支配力所及的範圍內,其所有權或佔有權仍屬於遺忘人,亦視為“他人的財物”。 所以說此加油卡仍處於持有人支配力所及的範圍內。此狀態下應視為侵犯他人財物所有權。

3、使用他人遺失加油IC卡行為的認定。

使用他人遺失加油卡IC的行為,是其明知加油卡為他人遺忘物的情況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盜刷他人加油卡的行為,符合盜竊行為的違法構成,應按盜竊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風險提示

1、 加油站是否對加油IC卡遺失負有保管責任?

顧客持自身加油卡無需加油站人員過問,即加油站對顧客加油卡不存在觀念佔有,應不負有保管責任。

2、 顧客加油IC卡為記名卡且設置密碼,並有限定車號業務卻被他人使用?

對於加油IC卡(記名),失主可通過掛失、補辦等手段恢復自己的權益的,行為人使用記名卡取得財產,數額較大,以盜竊罪論處。加油站對限定車號加油的加油卡加油負有核對審核的責任,但存在部分人員惡意竊取員工核對密碼並套取他人加油IC卡加油情況。

3、 他人(單位客戶)遺失卡,被人冒名頂替辦理掛失和修改密碼業務?

如有顧客自稱為某單位業務人員且出具相關資質資料。因視為需要債務人作出處分意思表示,行為人方能取得財產,數額較大的,行為人實質上是以持有該卡作為假冒卡主的手段,以詐騙罪論處,但辦理業務過程中加油站應負有審核辦理流程及遞交資料真實有效性的責任。

法務延伸

加油站顧客加油IC卡及充值卡遺失、遺忘事件時有發生。為保護消費者正當權益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應強化落實有關加油IC管理制度、加油站現場管理禁令等。

加油時保護好個人財產

不要讓別人鑽了空子哦!

撿到的加油卡交給加油站保管

千萬不要貪小便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