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區志》|農牧林水——農業機具

一、農業機具的使用和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農村沿用的全部是粗笨的舊式農具,使用起來人畜費力,效率低,如舊式犁、耬、耙、耱、鋤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逐漸使用新式農具。1957年,在改良舊式農具推廣新式農具的熱潮中,農村開始使用雙輪雙鏵犁、雙輪單鏵犁,7吋、8吋步犁,噴霧器,大小膠輪車,解放鐵輪水車,畜力圓盤耙,釘齒耙和耘鋤等新式農具。

20世紀60年代,農村農業機械發展的重點是擴大機耕面積,發展噴灌機械,提高農畜產品加工能力和運輸力量。這期間,耕作機械引進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引農具等機械。排灌機械電動機、柴油機、水泵和機電井的數量增加,普通農田用井和畜力水車數等下降,機灌面積擴大。糧油加工機械引進碾米機、磨面機、榨油機等。運輸機械使用載重汽車。

1970年後,在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 “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的指示下,農村農業機械發展較快,攸攸板公社先後引進高效能、大馬力的農業機具,如四鬥八行播種機、氣流清選脫粒機、聯合收割機等,使農業機具的發展上升到新水平。

1979年後,農村逐步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集體所有的農業機具逐步作價劃歸農戶個人或聯戶經營。由於一家一戶農民經營的地塊較小,種植作物品種繁雜、分散,利用大型機械很不方便,機播、機耕面積相對縮小。因此,農民自籌資金購買小型拖拉機相當普遍。用小型拖拉機耕地、脫粒和運輸都很方便,很受農民歡迎,成為當地農業生產的重要機具之一。此外,隨著農業科技的發展和種植結構的改變,一些新型農機具也相繼出現,如青貯切碎機、地膜覆蓋機等。

至2005年底,回民區農村共有農機電井143眼,大中型拖拉機7臺,小型拖拉機545臺,推土機2臺,裝載機12臺,農用運輸車71臺,播種機16臺,收割機1臺。

二、農機制造

1958年,全國開展“大躍進”運動,攸攸板公社創辦社辦農機修造企業,從事簡單的農具修理。1961年,中共中央提出“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八字方針,經過整頓、精簡,至1966年末,全市郊區社辦工業只保留下4家農具修配廠,其中有攸攸板農具修配廠。

1971年,開始貫徹中共中央“農機大修不出縣,中小修不出社,保養不出隊”的精神。至1975年,郊區14個公社先後建起公社農具修配廠。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逐步推行農業生產責任制,生產大隊集體經營的農機修配企業轉變為農民聯戶或獨立經營。20世紀80年代中期,由公社創辦的農機修配企業已不復存在,農機修理業務絕大多數被個體修配企業和其他修配企業承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