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區人民檢察院邀請公檢法三機關開展聽庭評議活動

2018年7月2日上午9點,由白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陶某危險駕駛罪一案庭審觀摩在白銀區人民法院準時進行。此次庭審觀摩,改變了以往由檢察機關內部人員觀摩後再行評議的模式,選取的是危險駕駛類犯罪案件中的典型案例,邀請了白銀公安分局、銅城公安分局、白銀區人民法院分管領導及白銀公安分局辦案民警參與聽庭評議,白銀區人民檢察院公訴幹警參加了庭審活動。

白銀區人民檢察院邀請公檢法三機關開展聽庭評議活動

庭審查明,2018年2月27日22時許,被告人陶某醉酒後駕駛朋友劉某某的小型轎車,從蘭州市廣場西口出發,經白蘭高速公路到達白銀市區,次日1時14分許在白銀區蘋果街由東向西行駛至蘋果街西口路段時被白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並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和抽血。案件在偵查環節時,偵查機關先後2次委託鑑定機構對陶某案發當時血液中酒精含量進行了鑑定,其中一份鑑定證明被告人不屬於醉駕情形,另一份鑑定證明被告人屬於醉駕。庭審重點圍繞截然不同的兩份鑑定結果展開。庭前準備過程中,檢察機關重點對採信有罪鑑定的理由再次作了確認,對未採信無罪鑑定的理由也進行了充分說明,對辯護人可能提出的無罪意見進行了預判。庭審中,為準確認定事實,案件由3名審判員共同審理,法院要求兩次鑑定的鑑定人均出庭說明情況,鑑定人就案件鑑定過程、鑑定人資質、鑑定機構資質、血液檢驗鑑定現行標準等專業性問題進行了詳細說明。庭審調查結束後,公訴人、辯護人對本案應當採信哪個鑑定意見展開了辯論。法院未當庭宣判。在當天下午召開的公檢法三長聯席會議中,聽庭人員根據庭審直觀感受發表了意見,總結了危險駕駛類案件辦理中應予以注意的問題。

白銀區人民檢察院邀請公檢法三機關開展聽庭評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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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審觀摩是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背景下,白銀區人民檢察院開展多元化聽庭評議活動以來第一次邀請檢察機關以外人員參與聽庭的案件。通過不同視角評議,此次庭審觀摩總結了危險駕駛類案件在偵查、審查起訴、審理過程中各辦案機關應予注意的問題,暢通了檢察機關提高自身監督能力、接受其他機關監督的渠道,為提升案件辦理能力、強化案件質量提高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白銀區人民檢察院邀請公檢法三機關開展聽庭評議活動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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