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里行骗?谁这么大胆!

▎导语

2016年7月,因盗窃被判处罚金6000元;2017年1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7年8月,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叶木(化名)虽然才20余岁,却已前科累累,在 “二进宫”这回,他更是将“歪脑筋”动到了看守所同监室服刑人员郑某上。近日,因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叶木被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

在看守所里行骗?谁这么大胆!

2017年下半年,叶木在看守所服刑期间,以伪造“富二代”身份获取了同监室服刑人员郑某的信任。两人出狱后,2018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叶木以自己小姑是温岭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自己姑父是温岭法院副院长,可以帮郑某打理案子,减轻处罚为由,多次以微信账号、支付宝账户无法使用、需要律师费等理由,通过现金支付、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诈骗郑某8万余元,并将诈骗获取的钱财给网络直播女主播打赏和个人挥霍。

在看守所里行骗?谁这么大胆!

2018年2月24日,郑某识破骗局,立即报案,3月2日,嫌疑人叶木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当今法治社会,若遇到违法犯罪,在面对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决不可能 “法外开恩”,通过违法手段减轻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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