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火葬環保還是土葬環保?

我是玩家之一


說到環保,其實兩者都是如此,只是火葬增加了農民的負擔。

在我國,除城市外,農村人對白事,無論是火葬或土葬,都會選擇土地埋下,一樣對土地資源造成浪費。然而,火葬還增加了農村人的火花費用負擔。

我國城市人口多,選擇火葬,可以節約土地。農村人口少,習慣土埋,即使(強制)火化,最後都會選擇墓位埋下,不會到那些天價墓園埋葬。

我國傳統白事,都選擇埋葬。戰爭中損失的人口,既有土葬,也有火葬,卻未曾聞說有汙染環境之說。可見,那些所謂專家,推行火葬,說是環保,這對城市來說較適合,對農村則未必有效。這,都是辦公室專家教授說辭。


憤怒野虎


火葬比土葬更浪費土地,江西強推火葬,那今年得徵用天文數的公葬地才能做到縣鄉村的佈局,加上至少徵一次得管五十年不再徵。比如某村即使今年沒一個人過世,但你還得在村中的每個自然村建好公墓地塊等死者來葬。這種連片的大規模規劃用地,砍樹平整破壞了原來的生態。因此,火葬一不環保,二不節約用地。而土葬因為一般不用連片而是用農戸自家承包的山地坡地,即使葬在自家的自留地一般也是邊角邊料的土,因為是用自家的承包地所以一般都能儘量地做到節約用地。其次,土葬是隻有老死一個人才會臨時選只葬一具屍體的地,這樣就不存在土地的荒蕪,不像公墓地大片大片的徵地荒蕪在那,等今天有人死了才去葬一點,土地荒蕪的時間特別長。再次,與土葬相比較,火葬要增加政府天文的管理成本和屍體處理成本,死者家屬也要增加很多的開支。所以,土葬比火葬要更環保更節約土地。那種認為火葬比土葬更文明更現代是一種崇洋媚外,外國的月亮比中國圓的心態,是被西方學者或輿論忽悠的結果,是對中國傳統文化缺乏自信的心理使然。


Cwx


土葬是我國上古傳下來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殯葬方式,及間單有環保,是我國民都樂以接受的殯葬形式,在我們這裡老了人,首先就是在看好地形的地方挖坑造墳,一般深度都在三米左右,面積只要能放下棺木就行,坑挖好後,第三天早上下葬封墳,就這麼簡單,60年後墳土返原,屍骨無存,對於環境無汙染,一切迴歸大自然。

而火葬泥是近些年政府號召才用的方法,火葬是人老後,首先要找運屍車,運屍車的價格是很高的,因為拉的是死人,給錢少沒人拉,拉去進殯儀館整容然後進爐道火化,這個過程是費人力物力財力,而且還汙染了大氣,對於火化了的骨灰要裝入特定的合子裡,拉回家還要買個大棺材,重新走土葬的老程序,所以說火葬是多化了錢,費了工,汙染了環境,是勞民傷財,得不賞失。



益母草8一生態與文化


當然是土葬比火葬要好,將一個人燒成粉末是要產生多種有毒氣體和塵埃,汙染空氣不說,並且從感情角度來說並不符合人性,公墓圈地也不在少數,並且平白無辜的加大了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現在一座公墓少則幾千多則上萬甚至十幾萬。還有七十年的期限,比房地產業還暴利,真是死人也不放過挨刀,本來中國人講究告老還鄉葉落歸根按照習俗土葬於生養之地的山坡安息靈魂,並且習慣了祖墳風水福廕後代子孫,大部分農村有很多不適合耕作的山坡荒地都可以用於葬墳,基本不佔用耕地,何況是現如今還有多少人專注種地,農村土地雜草叢生荒蕪無數,數十年後一些先人的墳地隨著歲月流逝逐漸荒敗又重新迴歸自然,合情土葬民眾自行管理順其自然順應民心無需付費不但能夠減輕負擔而且順應民意綠色環保,萬物生於大地養於大地而後歸於大地。這是與天地合其德與四時合其序的行為方式。我想來一次民意投票的話。多數人會支持土葬的。城市裡的火葬是多少人不得義的選擇!


居士恆光火炎焱燚


首先要強調一點,漢人根本改變不了土葬的傳統,幾千年的文化傳承已經在每個人的血液中。中國沒有真正的火葬,只有火化,火化之後還是和以往沒有任何不同,繼續土葬,該做的墳墓還是墳墓。

話說回來,既然如此,漢人都要土葬,何必先火化?那不是多此一舉?化妝屍體之後火化屍體不可避免地都給環境特別是大氣造成了不小的汙染。還有一點挫骨揚灰,對於漢文化來說確實是對人缺乏最基本的尊重。 再退一萬步,其實中國並沒有法律強制公民死去必須火葬,提倡火葬僅僅是個提倡沒有強制性。既然沒有這種法律,公民有權利選擇怎樣死去,正如選擇怎樣生存一樣。

其實,作為新世紀公民,說實在的也沒有必要避諱或者固守傳統。在一些大城市,土葬確實缺乏土地,還有就是長途運輸屍體肯定不如運輸骨灰盒方便,火化確實有火化的好處。但是我認為,公民有自由選擇直接土葬還是火化,而不是強制。最多可以倡議可以通過經濟手段引導公民火化,比如主動火化獎勵多少,而不是堅持土葬處罰多少,甚至不顧喪主一家感情,強行起棺材火化,甚至直接在墓地砸開棺材潑上柴油直接焚燒。

最後,言歸正傳,火化和直接土葬哪個綠色環保,當然是直接土葬環保!人的器官組織和其它動物相比並沒有什麼不同。人死了,就如其它一切生物一樣,塵歸塵,土歸土,幾千萬年來都是如此,何來不環保?屍體自動在土層中分解腐敗,塵歸塵,土歸土,這是最大的環保! 再說了,如果直接土葬真的不環保,那麼不應該只有人要火化啊,其它一切生物,包括豬雞鵝鴨,野生的,水裡的,甚至是枯枝敗葉,是不是應該全部火化? 以環保之名來強制火化,簡直就是笑話!

如果以土葬浪費土地之名來強制火化,理由同樣不成立。火化以後繼續土葬,和土葬沒有什麼兩樣。真要節約土地,只要規劃好墓地,集中埋葬,幾代自然更替,就起到了節約土地的作用了。反而,那種用花崗岩水泥砌的骨灰墓,就像大自然的傷疤,所謂永久公墓,是真正浪費土地。


武大東湖


在廣大農村,土葬是火葬的延伸。逝者火化後將骨灰放入骨灰盒,再移入棺木進行土葬安息。這也算是理想化的環保處置方式。但事實並非如此,火葬的終極目標是節約耕地,有效遏制逝者與活人爭地的陋習。可火化後地方政府允許家屬將逝者重新土葬且留墳頭,這樣既嚴重違背了火葬的初衷,又造成了環境汙染。所以,既不環保,又佔用了可耕地。今天看來,無論火葬還是其他殯葬模式,都要因地制宜,科學施策。城市殯葬工作,除少數民族特有的殯葬習俗外,一律火化後集中至墓區下葬。農村殯葬工作,一律實行土葬。但所留墳塋,不得影響正常農業生產為宜。如此,方有利於殯葬服務工作的有序展開,有利於土地資源的合理應用,有利於環保治理的有效實施。


柏國漁溪


速朽速生

——就“平墳”“砸棺”引出的話題

人身之體是由百物轉化聚成,人死之屍再轉化為其它有機形態,有來有去是物質循環之天道。

人死後無論土葬、天葬、水葬、火葬都是屍體這種物質的轉化手段而已。因風俗因信仰採取何種方式無可厚非。而使屍骨永垂不朽的做法,如保留乾屍、殭屍及古代帝王用水銀等手段使屍體長期不腐的做法,則違背了自然界物質循環的規律,即逆天道也。

死即再生,一頭豬被殺被食,這種物質被人食後,即是再生。人死後轉化的越快再生的越快。古人有“速朽”的觀點,“速朽”者“速生”也。故天、土、水、火之葬均合乎“速朽”“速生”之理。

時下(公元2018年),人們對土葬、火葬產生不同的觀點,甚至形成對立,實乃大不可必。

人的精神是財富,人的勞力是資源,人死後的屍體也是資源。天葬之法使屍體直接被鳥獸所食而轉化;水葬之法使屍體讓水中生物所吞而轉化;土葬讓屍體被細菌吞噬分解再被植物吸收而轉化;火葬讓屍體成為煙塵而轉化本無優劣之分。之所以對土葬有貶者,是說土葬佔用活人的耕地,而對火葬持貶者,是說汙染了空氣。

土葬產生的死人與活人爭地的確已成了應解決的問題,那麼怎麼解決呢?應以“持衷”的態度,而不是用“平墳運動”的偏激手段。這裡所說的“持衷”是既要尊重民風民俗和生者的情感,又要使墳佔耕地的現象得到減少而不是絕跡。有了這個理念就會有解決的辦法。

在廣大農村可看到許多的大片墳地,是哪輩哪家的祖墳,有三代的,五代的,還有更遠的,而人們輩分中情感最深最近者應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若要平墳,那些老祖宗的墳應予平掉。而其父母的墳。讓其保留,或可稱為“子守父墓”。這樣以來一家大片的墳塋只能保留一座。比如一個70歲的老人,他在世仍可上墳祭奠他的父母,而他的兒子、孫子則可去祭奠他的祖父母、曾祖,而當這位老人過世後,原先他父母的墳即可平掉。這樣在心理感情上人們也好接受,還可平掉大量的老墳,騰出更多的耕地。再者平掉誰家的老墳由誰家耕植,亦可緩解牴觸情緒。當然再採取些深埋的措施,既改良了土壤,又增加了新地,咋不可以呢?

火葬使人體轉為煙塵後又被動植物吸收,轉化是肯定的,但是快是慢還不直觀。有些地方推行火葬把已埋入土中的遺體再挖出來燒掉,從嚴格執行你的政策來講也許說得過去,但從人性人情上就有點說不過去了。有的地方只強調火葬,但火葬後,家人又把骨灰裝入棺材埋地堆墳卻無人過問,這種為火葬而火葬的做法也值得討論。即便要推行火葬也應有“折衷”之策,比如在那些剛剛起步推行火葬的地方,可否配套出臺些鼓勵政策,如免費火葬、免費出車、免費公墓,而對堅持土葬的要買墓地等等,也許會使一些人先行動起來,行動的人多了慢慢就會形成風氣。

從物質轉化,自然生態和諧“速朽”“速生”的觀念出發,那些人為固化的磚、石、鐵、金墓越少至無才合乎天道。當然屬文物古蹟有歷史文化價值得古墓,應由省級以上政府出文保護也屬應當。

此文供當政者三思。


泉石老翁


我是江西贛南人,老家自古都是土葬習俗,老人去世,晚上進眾廳進行奠拜儀式,第二天送上山土葬,花錢不多,幾年或者幾十年後,把墳開了,撿起骨頭用土缸裝好與上輩人的骨頭合葬一起,叫做家族的“風水地”。農村每家也就一座“風水地”,佔地面積九平米左右,每年的清明節上墳掃幕,殺只雞,燒點香,紙,蠟燭。花錢很少,重在奠典,意在不忘故親。現在強行實行火葬,形式相當殘酷,親人們感情上接受不了,人死了,進火葬場花銷之大,買塊幕地又一,二萬塊錢,每人,(最多兩夫妻合葬)一塊幕地,佔地幾平方米麵積,這樣搞比農村土葬佔地更多,中國專家研究農村政策,研究土葬改革,好象是吃屎長大的,沒人性,不科學,屬於亂搞!不得人心,製造浪費國家土地,逼老百姓花冤枉錢!老紙無比憤概!


手機用戶61361172496


#江西多地搶棺材# 從法律角度來說,這種“搶棺材”的做法就是搶劫行為。人家做口棺材放家裡礙你什麼事?這是屬於人家的個人的私人物品,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搶奪。

另外從本質上來說,搶棺材也沒有任何意義,只會徒增矛盾。因為大家本質上是接受不了火葬,難道,你搶了人家的棺材就能解決問題了麼?說現實一點,棺材這種東西被搶了,還可以重做。但是人心被傷了,就很難癒合了。

另外,就我個人角度來說,我認為我們是可以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喪葬方式的。在城市地區土地資源稀缺,自然會選擇火葬進公墓。而在廣大農村地區,這些土地埋個人根本談不上浪費,並且現在大多數農村地區也是人死了,火葬了,然後把骨灰放到棺材裡面重新埋了,跟以前相比,也就是多了個火葬的過程,其它任何都沒變。


無畏21064


究竟是土葬環保還是火葬環保?

其實我覺得兩者之間的環保方面比較的話,土葬應該更環保,人死了之後埋在土裡是符合大自然的進化規律的,是迴歸自然。

而火葬倒會產生煙霧等灰塵,汙染空氣不說,骨灰還得埋進土裡,覺得多此一舉。特別在目前一切向錢看的社會里,讓人覺得死不起。

推廣火葬其實當初並不因為環保,而是說佔有耕地,使得可耕用地面積逐年變少,所以開始推廣火葬。

但我聽到推廣火葬的另一個版本,可能更合理。當初是為了破迷信,推行無神論,才強制進行火葬的。既不是環保問題也不是耕地問題。只是發展到現在無神論已成為主流,才從別的途徑來解設這問題。

你們覺得是不是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