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救災車輛被高速「收取過路費」這件事?

讓世界充滿愛


要說我怎麼看,只有一句話,“一群披著合法外衣的敗類”。通過這兩天的報道我們瞭解到了山東省的災情,從洩洪事件到這次救災物資車收費事件,做為當地的領導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救災車輛被收費,寒的是全國人民的心,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卻被你們利用起來斂財,一定要還給大家一個公道。

從事件報道中我們可以發現,當地已經開了通行證明,救災物資的車輛身份不容置疑,就算沒有這個通行證,按照相關規定,救災物質車輛也是免費通行,作為一個高速工路收費站的收費員,上崗之前對各種車輛收費準則,應該熟知於胸,根本就不應該發生這種情況,況且是救助的本地災情。既然發生了,只能說明兩點,第一點不瞭解相關規定,第二天明知故犯。不管是哪一點,相關領導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隨著科技的快速普及,手機,電腦,電視,廣播等渠道,讓我們獲得了更多的信息,從近些年的報道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出現了多起救災車輛,120急救車輛,武警車輛被攔截收費的情況,還有其他很多亂收費的情況,造成了很多惡劣的影響,這一情況普遍存在著,面對這種情況,某些相關部門也要自我反省一下,做好整頓工作,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這種現象。

同時也在這裡向遇難的同胞表示哀悼,祈求失蹤的幹警人員平安!





農事齋



wu吳金泉


該司機僅出示這張救災辦簽發的條子不可能讓收費員免費放行,畢竟條子可能是偽造的

退一步說,救災辦既然有時間簽發條子,為什麼不和省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協商好,然後由高管局逐級通知各條高速公路有救災車輛通過時憑此證明免費放行

現在主流的說法都是指責收費員,或者應該先由收費員墊付,等之後核實是應該繳費還是免費,但是有沒有想過收費員是沒有任何權利做主免費放行車輛的,如果由收費員先墊付放行,那麼此後發現該車輛是偽造證明,那通行費該讓誰還給收費員,這次是一輛車,如果是多輛車需要免費呢?恐怕收費員一個月工資都不夠墊的。

所以發生這種事情主要還是上級部門沒有協調到位


________________浮生未歇


只能說這個高速公路收費站,犯下一個很低級不應該犯的錯誤!收費業務員沒有經過上崗前的業務培訓,第二種可能就是明知故犯!不管是哪一種情況,當地路政部門的相關領導都要負起不可推卸的責任。一定要向全國人民給個合理的解釋和說法。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七條明確表示,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在救災物資車輛工作人員出示了,請予放行憑證的情況下,還堅持收費,這種做法實在是讓人難以理解!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這是中華民族傳統的美德,在抗洪救災面前,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卻一切向錢看,這是很不應該的,應該好好的學習自己的工作條例,儘快的提高業務水平。


用戶64077389477


國務院頒佈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要求,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司機都知道救災車輛憑公安廳、交通廳、民政廳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通行證免費,如果僅憑一張山東省救災捐助辦公室出具的 “請予放行為盼”的憑證就免費,是不是有點太隨意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職責,是否免費不是哪個部門哪個人能決定了的,政府都會提前統一協調安排,沿途交警免查、收費站免費等要求。此次事件中車輛還未進入收費站,澎湃新聞的記者就開始錄像,毫無爭議的繳費,第一時間曝光,大家想想不感覺奇怪嗎?救災車輛去青州為什麼捨近求遠走高青?記著跟著吉林牌照的貨車目的是幹什麼?記者為什麼不及時把遇到的情況反饋給民政廳協調呢?所以藉此詆譭山東是不合適的,不去儘快反饋問題而是急著曝光,這些都是需要大家思考的。


山東攝影在線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然而就在這個最最最關鍵時刻,支援災區的物質車輛,在高速上卻首先沒有被開通綠色通道不說,並且還以很死板的,最沒用的一句“沒有接到通知,還要繼續收取過路費,”不知道這個路段的高速收費規章制度是什麼?一切收費都是等所謂的上面文件通知,可能上面前天已經下發放行救援物質車輛文件通告,但是通知文件落實到地方,估計黃花菜也涼涼。

好在新聞被曝光,只要是地方負面被曝光,地方的行動就會迅速起來,執行也就隨之而來。

文件通知就是文件通知,它是死的,但是災區的情況非常嚴峻,刻不容緩,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在事實面前,地方高速的死板收費操作確實很不地道。看來這個高速收費的地方,應對天災的反應,肯定也是異於常人,一切都是等待上面的文件通知,可能有一天上面的文件通知到了,可能大家已經自救成功了……



工地小跟班


收費站是天下最好的買賣,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經過此路留下買路錢!國家嚴令禁止無限期路橋收費站的設立。

對於高速公路收費站的人工,確實有些胡亂。救災物資車攔下來倒無所謂,他們可以打道回府開回去。對急救車輛也攔下來,拿人家的性命開玩笑就不妥了。假如車上載的是高速公路收費站收費員的父母呢?是不是沒有交過路費扔高速上呢。

對於特殊車輛,避開讓道甚至疏導交通擁堵,才是關鍵。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為了買路錢路上設卡就不厚道了。

遇上霸氣的司機,直接撞開收費站攔杆!人家在緊急救命,你收費員藐視生命怎行呢。


Fanzq120


山東部分地區受災,救災車輛卻被高速收取過路費,我做為60年代出生的人,還真的是頭一次聽說這樣的事情。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大災大難面前結同心,是中華民族的美德,是體現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團結友愛的一種精神!

而如今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淡化了民族感情,一心向錢看,這樣的發展結果,不是人們想要的。

在經濟利益面前,受災民眾的生命更加重要更加可貴!難道說:不是嗎?

其只代表本人觀點,望與友共同探討!


梁梁說事兒


既救災,就是救人於水火,無論軍政民,都不能無端阻攔,橫加干涉。如因阻攔救援遲緩,後果嚴重相信還會坐牢。收費站有職責該收費,但也要看收什麼費,如果司機已出具證明,辨別無假,應該無理由不放行。說沒領導指示,顯然這藉口有些牽強,可以現場電話聯繫領導,請領導指示啊。說明收費員這個心理並不高尚,你有災管我什麼事,你該交的還是要交,否則我不放行。而司機做法就非常好,並沒有理不饒人,而是選擇妥協,不阻攔後面的車通過。收費員和司機比,一個是令人厭惡,一個是令人尊敬了。在困難面前,我們需要大家齊心協,才能及時讓災害減小到最低損失程度。收費員讓人心寒,這跟他們單位的風氣也絕對相關的,建議有關單位進行整頓,學習。不要讓國人的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光榮傳統丟失。


用戶7895115290599


說到高速公路收費,縱觀全國各地都不盡相同。同樣是執行公務的警車本地的不收費外地的收費,拉運鮮活農產品的國家規定免收過路費。但是在實際執行中還是地方保護嚴重。就這個主題我想說的是收費員提前接到通知了嗎?如果接到通知那就是妨礙執行公務,如果沒有接到通知那也要視情況而處理,不得把搶險車輛阻礙。對搶險工作造成新的更大的困難。依法收費沒有錯,但要以人民利益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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