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三拒安踏,安踏發海報怒懟孫楊,你覺得孫楊應該如何應對?

郭汪旭


支持孫楊的無是,法盲,水軍,和不明就裡被帶節奏的人。

大家爭論無非下面幾點。

1。代表說。

安踏能不能代表國家利益?

我就問那些噴安踏的,安踏什麼時候說過他代表國家利益,不穿安踏有損國家形象?甚至有腦殘言論不穿安踏不愛國,穿安踏就愛國的言論!我認真看了安踏的申明,至始至終沒有出現安踏和孫楊四個字?我就問,孫楊出戰亞運會是代表個人還是代表國家,如果是代表個人那就不要說什麼拿金牌為國爭光,因為他代表的是個人。如果是代表國家那麼問題來了,既然他代表國家,那他站在領獎臺的形象是不是代表了國家形象?兩國上臺三種領獎服是不是有損國家形象?國家形象是不是國家利益的組成部分?

2。契約說。有人說孫楊和安踏沒有簽約不存在違約問題,和361簽約瞭如果穿安踏反而違約,這恰恰體現了孫楊的契約精神!能說出這話的不是法盲麼?孫楊簽約361不假,簽約在先也沒錯,一個賽事的贊助分很多,有比賽服,領獎服,場邊廣告啥的,安踏籤的是國家隊的領獎服,也就是所有中國運動健兒上臺領獎都應該穿國家隊規定的領獎服。孫楊代表國家隊出戰那一刻,就要服從國家隊管理,遵守國家隊規定,契約在這一刻就生效了,不是所有契約都要白紙黑字簽字才生效的,所以穿領獎服,壓根和361的合同沒有衝突。為什麼名人家穿安踏就不會違約?林丹簽約尤尼克斯穿安踏不會違約?孫楊以前領獎沒穿361也不會違約?

3報恩說。

報恩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為什麼偏偏選在這個節點上?吉利榮耀怎麼回事?也是報恩,說白了個人利益作祟。

4培養說。

說什麼國家游泳隊的食宿,行程,訓練都被361包圓了,孫楊澳洲療養期間全361出錢,沒國傢什麼事,就差沒說游泳隊是361組建的了,以前沒有贊助的時候是不是游泳隊就不要出征了?就不要訓練了?林丹是不是尤尼克斯培養的?劉翔是不是耐克培養的?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首先每年國家對個個代表隊都有撥款,每個運動員都有工資補貼啥的,國家也有醫療團隊按摩師啥的,但是國家有國家的規定,就像公司一樣,你出差報銷汽車費,你要坐飛機,公司報銷旅館住宿你非要住五星級酒店,國家有醫院你要去澳洲療養!誰之過?

孫楊拿金牌是為國家爭光沒錯,孫楊違沒按國家隊規定傳統一領獎服上臺領獎有損國家形象也是板上釘釘。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越是公眾人物越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作為游泳隊的隊長,更要起到帶頭作用,為後輩做表率。別拿喬丹說事,喬丹了沒有在銳步外面套耐克,也沒有拿不乾膠粘銳步商標上面。

5節點說。

說安踏不應該發這樣的聲明,應該找國家隊偷偷交涉,我就問,你被人當眾颳了耳光,除了報警還不能讓人家說咯?安踏的行為違規了麼?人家有律師團隊該怎麼做不用一群法盲指點,人家還沒點你的名呢,敢做的人還怕人家說你就這麼委屈點你名了還不自殺?哦我錯了,孫楊說了:這根本就影響不到我


紫流瀟


首先帶大家回顧下該事件的發展

8月19日(上週日),亞運會200米自由泳決賽,孫楊奪金。在頒獎典禮上,孫楊並未身穿安踏提供的中國代表隊統一服飾,而是身披自身代言品牌361°外套。從下圖也能看出,孫楊與獲得銅牌的隊友穿得衣服完全不一致。

對於孫楊的行為,安踏顯然十分氣憤,據說連夜就在微博發了一則聲明抗議:(但不知道為什麼後來刪除了,所以這裡沒有安踏的截圖,只有新浪財經次日發表的圖文)

作為中國體育代表團的官方合作伙伴和中國奧委會的官方合作伙伴,安踏為中國運動員打造了登上領獎臺的領獎服。我們相信中國代表團對於違紀違規的事件,將會有公正的處理決議。

與此同時,“憤怒”的安踏還在微博發佈了兩張海報:

配文分別是「同一個夢想,同一個使命,同一件領獎服」:

「一件領獎服不止於成績,更是國家榮譽,是國家形象,規則和底線不容辱沒」:

這就是事件的實際發展了,下面我們來分析下,孫楊到底該如何應對呢?


這個問題之前還有三個問題~

第一:安踏為何如此“發飆”

其實,當天還有一個“意外”。在頒獎時,中國國旗慢慢上升,即將到達頂部的時候卻出現了意外,國旗突然地掉落了下來,孫楊看到這一幕之後,馬上走下了頒獎臺,與組委會負責的官員多次交涉:“one more time”說了好多遍。最後,現場的工作人員重新修整好旗杆,現場重新升起了國旗。

答案:這本身是孫楊“愛國情懷”的體現,國人都應該感到高興,但正因為這樣一個“最火爆”的一個短視頻,不但沒有見到安踏的logo,反而體現了競品“361°”的logo,讓安踏如何不氣!

這就讓我們理解到了安踏為什麼發飆了,其實就是兩家競品間的拔刀相向,孫楊只是無意背了鍋!

第二:361°是不是亞運會贊助商?

答案:

安踏自2009年起與中國奧委會長期保持合作關係,並於2017年和國際奧委會以及中國奧委會簽署了到2024年的續約協議。因此,安踏還是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官方體育服裝合作伙伴。

8月17日,安踏發佈了全新的中國亞運代表團領獎服“冠軍龍服”。按規定,中國獲獎選手領獎時應穿著由中國代表團官方贊助商安踏提供的領獎服。
361°在2009年簽約亞奧理事會,成為其全球官方贊助商。去年6月15日,361°正式宣佈成為雅加達亞運會的官方合作伙伴。

也就是說,361°目前既是亞奧理事會的贊助商,也是本屆雅加達亞運會的服裝贊助商。此外,361°還是中國游泳隊贊助商,並早在2012年單獨簽下了孫楊。所以,從這方面來看,孫楊穿361°的服裝領獎,並不存在安踏方所說的“孫楊將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其實,在亞運會賽場中,也出現了其他中國運動員穿361°服裝領獎的事,只不過孫楊是亞運會賽場上絕對的“明星No.1”,關注度最高,所以才惹怒了安踏。而後期安踏對孫楊的“怒懟”,完全可以理解為“蹭熱度”!

第三:為什麼安踏維護合法權益,卻遭受非議呢?

這個可就有的聊了,而這裡說的“遭受非議”是兩個方面:

1、對於安踏做出的這個做法很不認同

畢竟孫楊奪冠,並且所做出的愛國舉動對於國人來說是喜上加喜,雙喜臨門的事,這個時候安踏卻要橫插一腳,怒懟冠軍,這樣一來,無論是愛國粉還是孫楊粉,都要對安踏懟上一懟吧!

2、既然說到了“安踏蹭熱度”,就不得不提廣大的媒體了

媒體們對於“蹭熱度”一事褒貶不一,而參與該話題的無非也是想蹭一波熱度,而愈發的和大眾持反對意見,越能帶來更高的流量,所以,也可能是媒體朋友們帶的節奏!

綜上,要我說,孫楊對此事還是不要表態的好,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如果過多的解釋,只會被帶節奏,越描越黑罷了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補充~


影視巨能聊


孫楊有錯,但安踏也好不到哪裡去!

這就是我的觀點,孫楊該罰,安踏也不值得同情。

1、首先,孫楊肯定是做錯了,人家安踏花了幾個億拿下贊助資格,給運動員和國家總局提供了很多金錢上的支持,你用了人家的錢卻不屑對方,這是端起碗吃飯,放下碗就罵娘,這樣的行為不好。

孫楊第一次穿自己代言的361的衣服,如果人人都去穿自己代言的衣服,那豈不是亂了套了。

一個個有名的運動員賺的盆滿缽們,而集體呢?不出名的運動員呢?誰來贊助他們?

2、更何況,有合同,有規則,孫楊這樣任性就是違反契約精神,這是板上釘釘的。

孫楊回應說這是小事,不會影響我。心倒是挺大。

是否優秀運動員就有特權,可以根據自己的心情來,反正大家得供著他,指望他拿金牌。

不,亞運會金牌不缺這2,3塊,但是風氣和管理不行啊,可是遺禍無窮。

3、安踏也好不哪裡去。孫楊不穿你的領獎服,就上綱上線到“個人利益凌駕國家榮譽,有損國家形象”。

什麼時候開始,安踏就是國家榮譽了?難道穿安踏的衣服就有光,穿別的牌子就丟人了?其實別人根本就不關心運動員穿著什麼牌子的衣服好嘛!

安踏倒不如老老實實地說:花了很多錢拿到的領獎服的贊助資格,孫楊不穿,是讓自己白花花的銀子打水漂啊。這不是誠實很多嗎,何必要這麼套路呢。


傅一聲


孫楊領獎服這件事真的是成為了亞運會的熱門話題。對於這件事,有一部人人支持安踏,有一部分支持孫楊。


孫楊在第一次領獎時穿上361的服裝,並沒有穿上中國代表隊的統一服裝。之後安踏發表聲明質疑孫楊這樣的行為。領獎服事件進入高潮。


在孫楊800米比賽前,安踏再發海報,看來意思講就是讓孫楊穿統一的領獎服。


但是隨後孫楊雖然穿了安踏領獎服,但是卻用國旗遮蓋了安踏標誌。隨後第三場400米獲得金牌後,孫楊沒有用國旗遮蓋,但是有意無意用吉祥物遮擋。

領獎服事件決不僅僅是孫楊和安踏兩方責任。361,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游泳隊都有責任。但是始作俑者還是孫楊。


孫楊為國家爭奪金牌,為國家爭奪榮譽。在關鍵時期,不應該讓他為這些事分心。但是他這樣的做法無疑是錯誤的。畢竟中國代表團是一個整體。如果每個有贊助的獲獎者之後都選擇自己贊助商的領獎服,那麼中國代表團整體的形象怎麼辦?並且為了個人利益用國旗去遮擋標誌,實為不妥。因為個人獲得金牌,就有這樣的行為,確實會招致批評。畢竟中國代表團目前獲得60枚金牌,決不只有孫楊的金牌值錢。

安踏保護自己的利益沒錯,但是選錯了時間。孫楊正是為國家爭奪榮譽,這個時候人氣正高。更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全面私下溝通。避免運動員分神。

其他幾方。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隊方面頗為不作為,沒有很好的解決此事,任由事件持續發酵。


361方面這個時候沒有發聲,也很不妥。要麼你支持孫楊行為,主動表示願意代為接受處罰罰款。但是估計361不敢,這樣就把國家體育總局得罪了。要麼就主動聯繫孫楊,讓他先以國家整體形象為重,圓滿解決這件事。

但是各方的選擇最終將事件鬧的越來越大。孫楊最好的方法就是穿著國家統一領獎服。並且私下裡與361公司溝通,與安踏溝通。儘量將小事化了,畢竟雖然你現在的金牌會有很多支持著。但是過後,金牌影響力削弱,難免會遭遇非議。


至誠體育


這起事件孫楊不對在先,但是不得不說安踏後面的做法太過火了!孫楊的確應該穿安踏上臺領獎,在事件發生之後他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後兩次頒獎的時候都儘量做了調整,這點安踏應該認識到,不應該抓住不放。因為安踏不正當的處理方式也因此導致了接下來孫楊對安踏的對抗性方式,其中包括國旗蓋住商標,吉祥物遮擋。這其實完全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一件事,偏偏越搞越大。不得不說,導致這種後果安踏要付的責任更大。

首先,安踏簽約的是代表團,不是孫楊本人,這個要絕對明確。安踏這麼做是本末倒置,作為一個知名大企業,這種做法給輿論的觀感太差了。其次,這些帽子扣的都太大了,用國家利益來說事明顯是偷換了概念,準確說是中國代表團獲得的贊助利益,這和國家利益是一個概念嗎?這應該也是大眾不能理解的。

對國家形象有重大影響,這更是扯淡,如果安踏不激烈的回應,有多少人會注意這件事呢?這件事影響了安踏的利益是不可否認的,但說影響安踏的形象都很勉強,如果不是安踏回應後事件發酵,誰會因為孫楊穿了361就罵安踏?哪裡能扯上國家形象?孫楊穿錯一件衣服就給國家形象造成重大影響?我們國家形象有這麼脆弱嗎?你一個企業,有權力判定國家利益和國家形象嗎?說到底,安踏這個聲明太過激烈,可以說是殺氣騰騰,強行綁架國家試圖摁死孫楊,孫楊往後退一步就是給“國家形象造成重大影響”的敗類,這麼恐怖的帽子扣上去,欲除孫楊而後快。孫楊毫無退路,他能不反抗嗎?這對孫楊公平嗎?


工業與互聯網


孫楊“穿衣門”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那麼在游泳項目結束後孫楊該如何應對安踏呢?

回顧是三拒安踏

第一拒是在200米自由泳奪冠後,孫楊並沒有穿著中國團隊贊助商安踏的頒獎服,而是穿著個人贊助商361的黃色頒獎服,這與獲銅牌的季新傑有些格格不入,不像是來自同個國家的。細心的網友也發現了這件事,事情有了開端。安踏發現後也是第一時間發微博指責。


第二拒在800自由泳不僅奪冠也刷新了亞運會記錄。這一次孫楊雖穿了國家隊贊助商安踏的頒獎服,但用國旗裹的嚴嚴實實。而再此之前安踏也發海報讓孫楊統一穿安踏頒獎服,事件逐漸發酵!



第三拒在400米自由泳奪冠後,孫楊這次沒有用國旗裹著,也穿上了頒獎服,但是有刻意用吉祥物擋住胸前安踏logo的動作,將這一件事件推向無論的高潮,各體育解說對這事也紛紛發表了看法!






責任多方都有,但孫楊是始作俑者

游泳項目在亞運會帷幕後,縱觀整個事件,雙方都有責任。孫楊在亞運會的表現我們都給予肯定,包括重升國旗一舉也是圈粉無數,但是客觀來說,孫楊還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沒有維護國家形象而招致批評。而安踏為保護利益對這件事的處理欠妥,在孫楊為國爭光時,發微博公開指責孫楊,使得孫楊分心,如果選擇私下溝通,或者游泳賽事結束後再處理更為合理。


對於此事,國家體育局與361方面都沒有變態或處理,任由事情的發展。特別是361,在事情發生後沒有相應的措施,要麼你就聯繫孫楊,讓孫楊穿上安踏以國家形象為重;要麼你就表態願意接受處罰或罰款。這種不吱聲的態度非但沒有遏制整個事件,還讓事件向不好的方向發展!

寫在最後

我個人覺得:事已至此,游泳項目也在亞運會落下帷幕,孫楊應該趁著大滿貫帶來的支持站出來表態,這樣我們會更容易接受,私下與安踏、361進行溝通,將事情最小化處理,而不是放任不處理,等到金牌影響力削弱後在處理,會有更多的議論!孫楊為國爭光奪冠,包括重申國旗的暖心舉動都是值得我們肯定的,但是不能否認他違背契約精神給國家形象上帶來的不好影響!

大家對於孫楊改如何應對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ESPN評球


作為一個運動員,即使你是冠軍也要遵守規則。也要懂得,履行當初那種簽訂的與安踏的合同。不應該耍特權,不應該沒有起碼的操守,去做一枝獨秀的事情來。孫楊一直都是一位非常有實力的游泳健將。這件事情我想也不是她故意而為,因為剛剛奪得冠軍。可能身體的狀態還沒恢復。興奮的情緒還沒去去。只是沒有去多想,就拿起來運動服穿上去領獎了。作為安踏公司真的不應該計較這些小事情。有什麼事情還是好好的說。說孫楊損害了國家的形象。這話說的就有些大了。難道一件運動服就能代表國家形象的話。那麼我想你應該去問問國足,看看他們有沒有什麼形象。不管你是安踏還是361°的服裝品牌。你們都應該尊重冠軍。因為他為國家拿得了榮譽。我們不要和冠軍計較穿什麼運動服領獎的問題。應該作為安踏公司的為孫楊好好的慶祝。這才能顯出安踏公司的大量。企業的大度。心有多寬闊,做的企業就有多寬闊。所以說安踏就別再炒作這件事情了。



伊春美食美客


這件事情發酵了很久,本人看了這麼多媒體社評,網友評論,最後一個結論:腦子是個好東西,但有些人真的沒有,這個沒有,分兩種:

第一,別有用心的,拿安踏錢了吧你們?

第二,真是傻的可以的,被人用一通“國家利益”,“契約精神”給收割的吃瓜群眾。

接下來我就細說下:

第一、“契約精神”。拜託!安踏籤的是國家代表隊,361才是籤的孫楊(有一說是游泳隊,但不管是誰都比安踏籤國家隊要早),所以從361角度來說,孫楊是合同履行的模範!你們這是拿起名叫“契約精神”的巴掌打自己的臉,打的“啪,啪”賊狠,好嚇唬人麼?

第二、“國家利益”。國家利益,就是孫楊站在領獎臺上,現場響起國歌,上空飄這咱五星紅旗!除此之外,都是扯淡,都是那些各種幌子謀取私利的,怎麼的?上綱上線的把孫楊禁賽,就維護國家利益了?拿“國家利益”這麼大的帽子往孫楊(代表國家利益的人)身上扣,其心可誅,我都可以說你是賣國賊!

第三、出現今天這種事,責任在於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運動隊)有自己的代言產品很正常,你憑什麼就能代表所有運動員籤一家安踏?行政權力?他們在代表國家在和安踏簽約的時候有沒有為這些有代言合同在身的運動員(運動隊)考慮過,有沒有在合同種落實關於代言衝突的免責條款?或者特殊免責期(比如大型賽事期間)?如果沒有,這就是典型的只拿錢不辦事。

第四、361的處理太消極,應該主動站出來,宣佈承擔一切經濟懲罰,當年耐克力挺喬丹的事情估計他們沒聽過?

第五、安踏的處理太下作,不敢找總局協商商務問題,就敢拿運動員開刀?

最後舉個例子,給那些看不太懂這件事情本質的人:你和一個A家政公司簽訂了服務合同,並且寫有違反合同的相關賠償條款,這時候你小區的物業和另一B家政公司承包了全小區的家政服務,讓你放棄原來的合同,由B家政公司為你服務。沒有協商,沒有關於前一份合同違約的補償協議,這樣你願意?願意的,你站出來,恭喜你獲得契約沒腦子精神獎!

最後的最後,大家都想掙錢,從孫楊,贊助商,再到國家代表隊,沒一個落下的,但都沒個商務的腦子,所以咱在契約都寫不好的時候,還是別談契約精神了,更別上綱上線的,這樣顯得下作!


分解靈魂


說到底這還是一個商業糾紛,很正常。

孫楊應該正面面對。比如說,他可以直接對自己的做法作出解釋。個人與361品牌也是應該是有合同的,而國家隊與安踏是有合同的,這中間必然有矛盾,如果遵守了安踏與國家隊的合同,必然會違反個人與361的合同。而遵守了與361的合同,必然會違反國家隊與安踏的合同。

事實上對於合同,我們沒必要區分高級合同,或者低級合同,或者私人合同,或者國家合同,所有的合同,它都是一種契約精神,都是必須遵守的,但是在兩個合同出現矛盾,必須選擇其一的狀況下,選擇任何一個都有問題。

前幾天孫楊選擇了361,希望他能夠誠懇的向國家隊道歉,因為他的行為使國家隊違約,但是同樣的,他現在履行了國家隊的合同,那也希望他向361真誠道歉,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希望不要把這起糾紛與國家榮譽扯在一起。




甲狀腺醫生張金赫


其實與其討論對錯不如討論下結果。在討論結果之前我們應該對二者的體量進行分析,孫楊1991年,多個世界游泳冠軍,為國家帶來多個榮譽,算下來27歲了。安踏1991年成立,07年上市,全國百強企業,17年銷售額 突破160億,多項體育項目贊助商。

從CBA李寧事件來推算下,孫楊行為至少是上億的代價。那國家體育總局在孫楊和上億元上進行取捨你們覺得呢?是一個27歲的老將重要還是上億的費用重要?是一個能繼續得幾個金牌的冠軍重要還是未來的一大筆年輕運動員的培養費重要?我覺得孫楊有點迷之自信了。而且安踏不管是道義還是法律都佔有優勢,安踏的法律部門已經開始行動了,就等亞運會了。我們都知道問題本身不是大問題,關鍵是都在死磕,作為一個運動員在不佔優勢的情況去死磕一個大企業,你們這些粉絲真的不為他擔心嗎?我大道的預測了下結果。

1,私下和解,這種情況對孫楊是最好的,但安踏一般是不會答應,答應的話也至少要發出一份聲明,大體就是孫楊認慫了的意思。

2,361為孫楊買單,這是對孫楊和361都有不錯的好處,但安踏怎麼可能讓對手那麼容易得到好處?所以在費用上怕是一個天文數字了。

3國家體育總局為孫楊買單,在國家出面做保的情況下安踏也會要求孫楊進行公開道歉,並且給安踏一定的政策扶持。以上3點都是對孫楊比較好的處理方式。那對孫楊不好的呢?

4,提前退役。孫楊提前退役算是給安踏一個交代,並給以後想做這種事的人一個警鐘!

5,孫楊受到處罰。公開道歉是起碼的!後續會有別的處罰,估計也不好受。比如留隊雪藏。

6,與安踏對質公堂,基本上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已經不單單是兩個的問題了,二者都打臉打到國家體育總局了。所以不用想。

7.國家力保孫楊,不處理,不處置。這種情況是多數企業無法接受的,如果國家都不能保證企業的利益,那那個企業敢和國家做生意?國家等於自己打臉自己。也可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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