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供電亂加價?以後多收一分錢都不行!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在生活、生產中不少人遇到過這樣的問題:電網結算電價每度可能是0.6、0.7元,但是轉供電主體可能會收8角、一元甚至幾元!今後,轉供電再這樣隨意加價,市民有權說“不”了。多收一分錢都不行!

那麼問題來了~~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不過現在大家不用擔心啦,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關於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目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近日,縣物價局聯合供電公司積極開展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清理規範工作。

從此告別高價電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來看看具體是怎麼說的吧↓↓↓

清理規範範圍

轉供電是指終端用戶未直接向供電企業申請立戶或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由其他用電主體內部轉供的行為。重點是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存在轉供電環節的用戶。終端用戶是指與供電企業沒有直接供用電關係,不是由供電企業直接抄表直接收費的實際消費電力的用戶(非直接抄表用戶)。

轉供電環節價格政策

轉供電主體單位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時,應按省物價局公佈的銷售電價和終端用戶分表電量計算收取,共用設施用電和損耗由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協商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解決,或者由所有終端用戶按分表電量公平分攤總表電費。

轉供電主體責任

1、轉供電主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改變終端用戶的電價,同時應完善內部管理,與終端用戶簽訂電費結算標準及方式等合同條款,確保於11月底前,所有轉供電主體按省物價局規定的兩種方式的其中一種執行,不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

2、轉供電主體應建立電費結算臺帳,準確記錄繳納和收取的電費以及總分表電量,採取公平分攤損耗方式的,應合理分攤損耗,定期進行結算並向終端用戶公示其向供電企業繳交的電費和向終端用戶分攤的結果。

3、轉供電主體應定期開展自查自糾,接受社會監督,落實國家和省各項降電價措施,將降價政策措施全部傳到到終端用戶。

法律責任

轉供電主體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電力價格政策,自覺規範轉供電環節的價格行為,取消不合理的加價行為。對轉供電主體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依據《電力法》、《價格法》有關規定,依法作出警告、責令退還違法費用,並處違法收取費用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轉供電主體堅持不合理加價,怎麼辦?

如果您所在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對國家發改委的通知無動於衷、充耳不聞、死活不改,別急!市民可以撥打:96345、12345進行舉報!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通訊員:王麗萍

堅定生態立縣不動搖,高標準推進千島湖綜合保護

转供电乱加价?以后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