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3個智慧財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地方確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關於確定首批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地方的通知

國知辦發管字〔2018〕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和有關部門: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管字〔2018〕10號),經專家評審和認真研究,確定江蘇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甘肅省、四川省成都市、上海市閔行區、山東省煙臺市、湖南省長沙市為首批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地方。試點期限為期3年,自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

請各試點地方對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於9月底之前以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實施,並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知識產權局備案。各試點地方要建立試點工作協調機制,推動有關政策出臺和項目實施;要加強對試點工作條件保障、人才隊伍培養和保密工作環境建設,滿足承接各項職責的軟硬件要求;要加強資源整合和工作創新,搭建知識產權軍民雙向保護和運用的平臺機制,滿足軍民融合產業創新發展的需求。市級試點地方所在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市級試點地方的指導和支持,及時督促檢查任務落實進展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試點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將建立評估考核機制,加強對試點地方的工作指導和跟蹤管理,督促各項試點工作順利實施。試點期滿後,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將對試點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各試點地方應於每年3月底報送上年度工作總結、本年度工作計劃和有關統計信息;有關重大事項應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市級試點地方的重大事項應同時抄報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及有關部門。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

2018年7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