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滴滴順風車遇害女孩好友致電客服7次索要司機信息遭拒,滴滴客服究竟有多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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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新聞,真的好痛心,這麼一個漂亮的女孩子就這麼沒了!



其實這一切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趙某遇害的前一天,樂清的林女士也乘坐了同一輛車,當時司機要求林女士取消訂單,說是要遲一點,並說還要去帶其他乘客。林女士開始並未生疑,只是看到司機走的不是自己要去的線路,而且越開越偏僻,感到不對勁的林女士要求司機停車,並表示如果不停車,自己就跳車了。


在這種情況下,司機鍾某將車停了下來。甫一停車,林女士立刻下車,往回奔跑,司機跟在後面要求林女士上車,林女士表示再跟過來就報警,且當時路上還有其他車輛經過,鍾某放棄了,鬱郁不快走掉了。

事情發生後,林女士向滴滴進行了投訴,當時滴滴客服答應兩小時內回覆,但是並沒有做到,也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他們的疏忽,造成的後果就是致命的傷害,鍾某安然無事地繼續尋找作案對象,他成功了,趙某卻永遠失去了生命。



要知道,自從2018年5月6日鄭州空姐遇害案發生後,現在滴滴還在整改期間,竟然再一次發生了這種事情,真的是令人震驚。為什麼趙某的同學一直聯繫客服,卻遲遲等不到結果,也許並不能改變什麼,但是早一點知道兇手的信息,就多一分希望啊!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但是我已默默地卸載了某個手機APP!


打虎拍蠅


滴滴已經把所有的客服崗,包括審核車主信息真實性的審核員,負責接聽電話和打字諮詢的客服,全部外包給了和君縱達,和君縱達在市場上用3000元的月薪僱了1500箇中專生來負責上述工作,給滴滴節約了1個億的人工成本,所以你說滴滴的客服有多爛?

你我的生死 取決於月薪3000的滴滴客服外包

樂清少女趙某辰乘坐滴滴順風車,被司機鍾某拉進山區,14:15發出最後一條微信:「救命,搶救」後手機關機。女孩朋友多次聯繫滴滴客服索要司機的車牌號和聯繫方式,滴滴客服機械反饋為了保護隱私不能提供車主信息,並建議女孩朋友報警,這樣他們才能為警方提供信息,最後少女被姦殺後拋屍,兇犯次日凌晨被抓獲。


在看了滴滴客服機械和智障般的對話記錄之後,我的第一反應就是:

這些客服是不是外包的?因為只有外包的客服,才會回答「一線客服沒有權限您的反饋我們會為您加急標紅」這種一點用都沒有的屁話,所以他們才調不出來後臺系統的信息,拿不到任何數據。


我調研得到真相的時候,正是七月十五中元節晚,但人間的資本真的比陰間的鬼物更可怕,寒意從頭而起,慢慢瀰漫到全身。

——你我的生死,首先取決於月薪3000的滴滴外包客服

為什麼滴滴客服的回話如此機械,而且無法分辨事情的嚴重性?因為這些所謂滴滴的
一線客服車主信息審核員,並不是滴滴的自有員工,也不是滴滴專用的人力外包公司員工,而是一家純粹的客服/呼叫中心外包公司——和君縱達用3000塊的月薪聘用的外包。 和君縱達對滴滴車主信息審核員的要求僅僅是: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18-35歲;熟練電腦操作,工作細緻認真。上線底薪2800+240元餐補+100全勤共3200元/月,公司提供免費住宿4-6人間,獨立衛浴、空調、熱水器,宿舍到公司有班車接送,每月休6天。

諷刺麼,滴滴號稱的對車主信息嚴格審查,其實就是依靠和君縱達用月薪3000塊招聘來的中專生,完成對滴滴打車軟件APP後臺上傳的各類圖像的審核、校驗工作。對車主的審核,是乘客生命的第一道防線,而滴滴卻兒戲一般用月薪3000的僱傭兵完成。


那麼這些僱傭兵靠譜麼?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區蘇煥喜區長在2018年一季度的講話中,我找到了這樣一段話:

三是企業用工難、招工難、留工難等問題較為突出。如新興產業代表和君縱達流失率達39%,傳統產業代表天地奔牛流失率達33%。

月薪3000塊,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平均離職時間7個月(每年員工流失率達到39%計算得出)的圖像信息審核員,你猜他們會有多少責任心呢?你說他們會對這份機械性的工作有歸屬感、榮譽感和責任感麼

——就算今天是中元節,我也敢這麼說:有歸屬感和責任心才是見了鬼呢


滴滴乘客生命財產的第一道防線形同虛設之後,第二道防線自然是客服人員。我通過在BOSS直聘上搜索和君縱達的招聘信息,還原了滴滴外包客服團隊的組成。滴滴外包客服分為圖像審核崗、派單崗、接聽崗和打字諮詢崗,接聽崗包吃住(4-6人間),薪資為底薪2200+餐補(10元/日)+夜班津貼(30-50)+全勤獎(100),要求僅僅是中專/高中學歷,普通話標準,打字速度30個/分,能操作Office軟件。 而趙女士朋友在報案時遇到的,就是打字諮詢的外包客服,要求中專/高中學歷,打字速度30個/分,底薪3000,算計件工資,每單2塊。

這些拿著一單2塊錢計件工資,幹半年就走的臨時工,真的會在乎一個陌生人的生死?滴滴的機制決定了,外包客服不需要為乘客的生命和財產負責,而是要嚴格遵守外包人員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話術解決客戶投訴而已! 所以這位客服才會在趙女士朋友索要車主信息、警察索要車主信息的時候,說出建議您立即報警、等待上級人員給您處理呢、您也消消氣呢親、幫您優先處理這種客服的套話,完全沒有能力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因為他就是一個拿3000底薪和計件工資的
臨!時!工!!! 還TMD在稱呼裡面加上親?親NMLGB親!!!


所以大家明白了麼?負責車主信息審核的審圖崗是外包的中專生,月薪3000;負責打字回覆、接聽電話的是外包的,無學歷要求,底薪3000,計件工資。乘客在打車環節中的重要幾環,審核、服務和響應,全TMD是外包的月薪3000幹半年就走的臨時工!!!

資本之惡

我找到了一篇在2015年對滴滴客服總監杜靜女士的專訪,她提到在2015年,滴滴的客服團隊共有800多人,客服部門也成為重要的獨立二級部門,基層小組長以上至少是滴滴自有員工;而到了2018年,滴滴將客服外包給了和君縱達,而和君縱達還要把滴滴項目擴展到1500人!!!


請問滴滴背後的資本為了省錢,還想拿多少乘客的生命去血祭?令人恐懼的是,和君縱達在各大招聘平臺上大肆招聘滴滴客服,看來是要用這些月薪3000的中專學歷員工,全面負責滴滴的客服工作,

所以我已經不敢再用滴滴了,因為我無法信任滴滴對車主的審核機制大家還記得去年攜程親子園虐童事件,還有紅黃藍虐童案中,背後的原因也是資本方為了節約開支,增加利潤,用3000-5000的價格招聘幼兒園教師,那麼看孩子這種又煩又累的工作,又只有這麼點報酬,連老師的本科學歷都無法要求,還能招來稱職而又有責任心的員工麼?


滴滴為了節約人力和管理成本,將2015年時建立的自有客服團隊,在2018年時全部外包給了和君縱達,規模還要擴展到1500人。和君縱達接管客服,跟今年發生的兩次少女滴滴順風車遇害事件,到底有沒有直接關係呢?明顯有關、難辭其咎


可笑的是,人力外包能省多少錢呢?1500人的外包團隊意味著需要150個基層管理崗、30箇中層管理崗、5箇中高層管理崗、1個高層管理崗。如果滴滴自建客服,那麼每年薪資約為1350×12+150×24+30×40+5×60+1×100=21400萬元;外包的話,1500人的外包保底工資成本保守估計8100萬(考慮企業稅負),和君縱達需要25%的毛利來Cover公司管理運營成本(在宿州都蓋了和君縱達大樓),加上6%稅費,滴滴需要支出1.07億,節約了50%的成本,真是門好生意。


電商平臺的客服都是外包的,這沒問題,客服就算再沒有責任心,只要買家不打差評,至少不會導致買家的生命受到威脅;

而滴滴外包的,是車主信息的審核崗以及司乘客服崗,客服沒有責任心的話,是真的會要了乘客和司機的命的。這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死者做了她能做到的一切求生手段,及時發了告警信息;死者的朋友也做了一切可行的努力,找警方報警,向滴滴客服要消息;而這些底薪3000計件工資的外包客服臨時工,因為滴滴的體制之惡,因為資本對利潤的追求,機械性的接聽對話、上報信息、標紅處理,把緊急事件淹沒在後臺流程裡。


從下午3點40死者朋友聯繫滴滴開始,到晚上8點滴滴把車主信息提供給警方,過了4小時20分鐘。而這時間,就是女孩如花生命裡的最慘烈時間——強姦、殺人、拋屍,從等待救援到徹底失望,最後失去生命,那種無力感讓我窒息。強姦殺人的是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而幫兇就是滴滴的客服外包機制、就是資本對利潤的渴求、就是拿著3000底薪毫無責任心的客服臨時工。


滴滴必須為此事付出嚴重代價。這是涉及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工作,怎麼能徹底外包給和君縱達,放棄滴滴對客服人員的管理?既然滴滴徹底辜負了人民群眾對他的信任,淪為金錢和利潤的奴隸,將乘客的安全視為兒戲,認為生命可以拿錢來換,讓乘客儘管去死,滴滴三倍賠償——


那滴滴TMD還是趕緊交給國家吧。國企就算有效率低、壟斷、官僚的特點,但是國企至少重視人民群眾的生命和社會穩定,對利潤還沒有那麼嗜血般的渴求。


願逝者安息,無論殺人犯還是滴滴,終將付出沉重的代價,來為她殉葬。

——任易寫於戊戌年中元節。


任易


群裡的一位老師轉發的另一個女孩的朋友圈發佈。

她,差一點就是另一個受害人! 這個壞人故意接單後取消,讓女孩微信轉錢給他。

而根據《都市快報》,疑犯在被滴滴聯繫上以後,表示女孩沒有上車。(這也許對得上號?故意假裝取消約單,撇清關係)

網頁鏈接http://t.cn/RkEFfcJ

結合疑似那一位女乘客在朋友圈發佈的信息,可以復原一些細節: 第一步,故意接單後取消,找理由,讓女孩微信轉錢給他,這樣一個是可以推諉責任,“我取消了訂單沒接到她,與我無關?”

第二步 是可以藉機偷看女孩朋友圈瞭解資料並且伺機下手?

不管怎麼樣,受害人家人聯繫滴滴後,滴滴都應該做第一時間報警,協助調查,而不是過一個小時才說聯繫上了司機,“他說沒接到人。”?! 換成你家孩子,你會這樣處理嗎? 你在拖延的1分鐘、2分鐘、1小時裡,或者是死者最後拼命求生的最後一小時! 還有,依據之前差點受害的姑娘的說法,這樣的人為何可以繼續開滴滴? 滴滴的監管系統是用來推諉乘客的?

有網友提出,滴滴順風車應該自己設立一個報警平臺,乘客在app上直接報警,由滴滴平臺向司機發出警告,當司機知道自己行蹤被掌握,很大可能終止犯罪。

我覺得這位網友的建議真是有道理,擊中要害!

所以,滴滴,不能光想著賺錢!沒有社會責任、不替消費者著想的企業,是沒有未來的!


陳嵐的女拳


距離空姐遇害案僅過去三個月,滴滴昨天又傳來順風車惡性殺人事件,引發激烈討論的同時,關於此案一時間又湧出諸多細節,而所有的細節串聯起來,都指向一個本該顯而易見的事實:這場慘劇其實早有預兆。人們為此義憤填膺,指責滴滴作為行業領袖的不作為——如果當時能有任何一個投訴得以妥善對待,這場慘劇便有可能避免。

改正問題的前提是找到癥結所在,而惡性事件接連發生,足以證明滴滴的病根遠不止一個,由於篇幅所限,筆者僅就問題所關注的“投訴”談談自己的看法。

人們固然同情受害者,但和以往同類案件不同,這次網民的注意力放在了家屬與滴滴客服的對話:滴滴客服依舊保持一貫看似親切、耐心,實則推諉、冷漠的語氣。我們不能因為對話內容就指責作為個體的客服,能夠想象的是,也許這位客服是從大學剛畢業,匆忙接受培訓後就上崗應對形形色色的用戶,在他(她)眼裡,也許這只不過又是哪位無聊用戶的惡作劇罷了——我無意為客服推脫,但假設培訓裡能夠有相關規定和處理機制,或許故事就會是另外一種可能,即便悲劇依舊發生,輿論也不會把所有憤怒都加於滴滴。

但從截圖對話時間來看,客服將情況反應給領導,但顯然其領導也無法短時間給出解決方案。客服培訓的漏洞,根本原因還是緊急反饋渠道的欠缺。雄踞市場多年的滴滴顯然不會遺漏這點,明知如此卻依然不願意耗費資源部署相關渠道,唯一的解讀只能是違法成本太低,低到哪怕以人命為代價也不足為惜。


值得一提的是,當初Uber入華失敗一個重要原因是會花巨量資金為所有司機做背景調查,但以快車為主的滴滴顯然沒有這個負擔,成為滴滴司機的門檻只有一本駕照,故事的結局我們也早已知道:Uber賣身滴滴從中國黯然退場,從此以後滴滴在行業裡傲視群雄,再無敵手。不知道當初為滴滴乾翻洋品牌自豪不已的群體,如果看見今天的局面會作何感想?


我們仍需明確,激情殺人是極其偶然的事件,我們能做的只逼迫滴滴儘可能的完善規則來儘可能防範此類事件發生,但想要完全避免只能美好的願景。至於為了爭取滴滴拿出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群體是否會堅持,輿論又是否長久?面對擅長遺忘的群體來說,坦白講,我並不報過多期望。


病毒先生(ID:virussir),悟空問答簽約作者,十大原創營銷自媒體,2017年度最具價值科技&營銷自媒體,全網粉絲數超百萬,全網原創文章總閱讀5億+。由知名互聯網分析師劉濤先生主筆,精選分析最新最熱營銷案例,提供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前沿領域深度獨家觀察。劉濤是知名策劃人、社會化營銷專家、病毒營銷研究者,“基礎激活”理論倡導者,歡迎大家關注病毒先生。


病毒先生


這種事情不是客服如何的事情,而是信息時代,方便性與隱私性矛盾的體現。

遇到事情要從兩方面分析,這次的事情是好人向客服索要壞人的信息沒有答覆,如果就此規定有人索要客戶信息必須答覆,那麼下次會不會出現壞人向客服索要好人的信息,從而方便犯罪的案例呢?

總有些簡單的頭腦蹦出來說,事情緊急,特事特辦啊?那還不如說讓客服只給好人辦事不給壞人辦事就行了?哪個壞人還沒有點演技,腦門上沒寫著犯罪分子,客服有什麼權利調查哪件事緊急,哪個人是罪犯?

至於說客服配合警方速度慢的問題,可以說沒有一家公司的管理架構是專門為了配合警方工作而建設的。平時一個客服,要聯繫到後臺,調出一個行車記錄,一定是要通過多部門批准協調的。如果一個公司,隨便一個臨時工就能查詢客戶信息,這樣的公司豈不是給犯罪分子創造更多的機會?

門上有鎖,安全就不方便。門上沒鎖,方便就不安全。這是目前無法避免的技術問題。

以目前的技術手段,只要客服方面驗收保管了罪犯的身份信息,並在警方調查中積極配合,責任就應該全部由罪犯個人承擔。除非法律賦予公司監視調查收集員工和客戶的犯罪證據以及使用暴力制止犯罪的權力。

想象一下,任何一個涉及面對面服務公司,有權事先調取僱員和客戶從出生證到房產證的全部資料,給客戶和僱員都安裝錄音錄像裝置,配上電擊項圈,以便出現異常時及時終止犯罪……這是做買賣嗎?公司的領導不是商人,怕是管教吧👮所有公司都代行執法權,牛。


味冷


相信很多人都有打滴滴的經歷,也有投訴後石沉大海的經歷。滴滴再發命案,再次引發社會對滴滴的拷問。從樂清的事件來看,滴滴的投訴處理確實很糟糕,甚至估計第二天沒有發生命案的話,前對一天林女士的投訴可能會置之不理。下面說說我的看法:

第一這次的命案給社會造成的恐慌更大。上次鄭州空姐滴滴打車遇害發生在深夜,而這次樂清滴滴打車命案發生在下午二點左右,光天化日強姦殺人,自然給普通群眾心理衝擊更大。因為白天打滴滴畢竟人數眾多。

第二滴滴的投訴處理不力,可以說與命案的發生關係甚大。事後林女士的爆料顯示,涉案司機其實前一天搭載林女士時,已經準備作案,只是林女士警惕性高,中途下車逃走。如果滴滴重視林女士的投訴,直接查封涉案司機帳號,那麼他自然沒有第二天作案的機會。而事實上,滴滴對林女士的投訴置之不理,或者官方口吻答覆請等候處理結果,就是放任了涉案司機。


第三如果最終調查證實,滴滴的投訴處理不力,確實與第二天的命案有間接關係,我認為滴滴公司也是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的。


律師獨角獸


我是一名美團員工,我送餐沒有超時,顧客給我打電話說傻 比 你他麼還不到呢,我沒有還嘴,我就是到地方問他為什麼罵我,給我道歉,然後我就被顧客打了,脖子扭傷了,然後顧客電話號碼是隱私號碼,我報警了,警察問客服要顧客真實號碼也是被拒絕了,我不知道這樣的美團讓人心涼不,自己的員工被打了,不管,在派出所我脖子疼了一個小時給客服打電話讓聯繫顧客,美團一直推搡只說處理,也沒有個具體方案,然後就讓警察聯繫客服,客服還是推搡。警察就要個真實號碼要讓嫌疑人來派出所,美團客服也不給,最後還是全校找人才找到的,這樣的美團真讓人心涼,希望大家關注一下,真人真事。這樣的美團不死天理難容。


鍾於你3320


滴滴今年來屢屢發生不幸的事,可想而知滴滴現在的管理制度處於何種混亂的狀態,滴滴沒有一個合理的管理,對這些滴滴司機根本就沒有管理,而且這些滴滴司機現在也是越發猖狂,一而再再而三的謀害女性,手段惡毒令人髮指,這些滴滴犯罪嫌疑人罪有應得,這是板上釘釘的事,今天筆者想說的不是該如何審判那些犯罪嫌疑人,這是法院的事,筆者想說的是滴滴管理制度和案件背後的那些事。


首先,滴滴客服已經在案發前一天接到了樂清林女士的投訴,可是他們是如何處理的?壓根就沒有一個處理,才導致了第二天慘案的發生,案發前林女士差點就被犯罪嫌疑人侵害,當這一切被投訴,滴滴平臺沒有重視,也沒有一個處理決定,所以筆者認為這件事的發生應該追根溯源,從源頭上來整治,滴滴現在臭名昭著,又怎能長遠,作為服務行業,既然不能保障乘客的安全,那麼它勢必就該被淘汰,如果再任由滴滴如此發展,還不知道會有多少無辜之人受到傷害,一個企業沒有了一個合理服眾的管理,那它就不會走長遠,也不可能發展,它的發展只是一時的,光今年半年時間就發生了多少駭人聽聞的事,它的管理混亂,已經摺射出來了太多的問題,有問題得不到整改,那它就沒有必要再存在。


其次,說說這個林女士,她的遭遇只是純粹的自保投訴,她的猶豫,造成了另一名女生被害,如果當時她報警,或許今日結局就不是這樣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自己沒有收到傷害那就不報警,”這種想法太過於軟弱,在這裡我們也不去指責她,畢竟她也是受害者,只是沒有得逞,筆者想她現在也特別後悔自己沒有報警了。

最後,筆者想說,犯罪嫌疑人該死,他勢必逃不過法律的制裁。也為那個年僅二十歲的女孩默哀,在默哀的同時強烈譴責滴滴平臺,希望滴滴平臺能給大眾一個交代。


珞珈評論社


其實五月份鄭州空姐出事後,滴滴已經對順風車整改了一週,但是根據現在的情況來說,整改的效果不怎麼樣,對於一些存在危險的駕駛人的監督限制遠遠不夠,急救措施也是漏洞百出,對於投訴的處理也是相當緩慢或者說延遲太多,最終發生本次事件。大略查看了順風車的情況,感覺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不是偶然性事件,只是事故發生的頻率太高了。

首先順風車和網約車其實還是有很大區別,網約車在滴滴平臺的管理嚴格,約束措施也是一系列的,但是順風車是以共乘為目的,滴滴的管理措施其實差了很多,甚至實際駕駛人和註冊的賬戶可以不一致,一個賬戶可以註冊兩輛車,對於註冊賬戶的司機實際也沒有過多的審核,最多就是有沒有駕駛證有沒有違反交通安全法規記錄的,滴滴貌似僅僅只是提供平臺,由乘客和司機互相溝通形成交易。至於及時報警措施也是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不然不會發生事故,對於投訴行為也是重視不夠,可能認為投訴行為太多都已經麻木了,多數不能及時聯繫到司機無法核實的,估計大多數是不了了之,本案司機昨天雖然投訴了,估計處理程序也沒有完成,或者根本還沒有聯繫到司機,暫時無法處理,想不到這麼快司機再次出手發生重大刑事案件。

考慮順風車的鬆散管理,考慮一而再發生重大命案,不知道監管部門還會不會保留其存在,取締的可能性很大了,比較安全風險太大,滴滴本身的身份審核寬鬆,對乘客的安全保障也不夠,上次已經賠償了,這次如果確定投訴後沒有及時處理,平臺的責任無疑是更嚴重,無論法律上還是道義上都是無法逃脫責任,本次事件已經是對滴滴生死存亡的考驗,處理不好可能慢慢死亡,處理的好才能繼續生存。





孤獨1749


這次溫州女孩遇害案,比上次鄭州空姐遇害案還讓人感到痛心和憤怒,滴滴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案發前頭一天,就有女孩差點遇害,只是由於機警才躲過一劫,女孩投訴後,滴滴承諾2小時內給回覆,結果,既沒有解決,也沒有回覆。如果滴滴能夠對司機進行調查,哪怕是暫停他一週的服務資格,這次兇案都是可以避免的。

考慮到不久前已經發生一次空姐被順風車司機強姦殺害的案件,滴滴公司對類似的投訴應該加倍重視才對,但是他們不但漠然視之,在案發當天也以保護司機隱私而耽誤瞭解救。可以說,滴滴公司這次不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麼簡單,已經涉嫌違反了刑法。

不久前,我有兩個朋友都投訴了滴滴。一個朋友被滴滴司機威脅,投訴多次無效,最後不得不喊來幾個朋友人肉保護,才得以脫身/。另一位朋友,叫到車後司機拖延不來,惡語相向,投訴後也是沒有任何效果。

所以,滴滴出這樣的事,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這一次人們不會再原諒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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