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解讀:買單報關將成歷史?不要再被標題黨了!

近日,海關總署公告稱8月1日起調整報關單填制規範,涉及到出口報關單的多項重要調整。然後關務圈、外貿圈裡開始傳這樣一條通知:



真相解讀:買單報關將成歷史?不要再被標題黨了!

紅線部分“杜絕無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貨個人從事國際貿易”,說的沒毛病,從事外貿當然必須備案登記啊。主要是買單報關退出歷史和結付匯比對的說法有不同看法。

質疑觀點:

真相解讀:買單報關將成歷史?不要再被標題黨了!

這兩天,微信QQ到處在刷2018年8月1號之後無法買單報關。

那麼,新的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出來後,以後真的不能買單報關了麼?

我們來稍微理一理!


6月22日,海關總署發佈2018年第60號(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的公告以及2018年第61號公告《修改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境貨物備案清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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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解讀:買單報關將成歷史?不要再被標題黨了!

其中的第二條特別引人注目:

新增 “境外收發貨人”、“貨物存放地點”、“啟運港”、“入境口岸/離境口岸”和“自報自繳”等5個欄目的填制要求。

第三條是:

修改4個欄目的名稱,將“收發貨人”改為“境內收發貨人”,將“進口口岸/出口口岸”改為“進境關別/出境關別”、將“裝貨港/指運港” 改為“經停港/指運港”,將“隨附單證”改為“隨附單證及編號”。

這其中最讓大家擔憂的是:

第二條裡的第一個新增 “境外收發貨人”!

可以這麼解釋:

真相解讀:買單報關將成歷史?不要再被標題黨了!

照理說,新增“境外收發貨人”也沒那麼恐怖。即使做到艙單、提單、報關單三單信息一致也沒關係。因為貨代朋友們總有辦法出兩份提單。

關鍵是裡面還冒出來一個“有網友分析”“業內人士分析”的一段話,把銀行結付匯一起搞進去了。

有網友分析由於新的出口報關單增加了境外收貨人一欄,為配合全國海關新艙單系統的實施,做到艙單、提單、報關單,三單信息一致!由此,將有效杜絕無進出口經營權企業或個人從事國際貿易,受聯合國制裁國家及企業從事國際貿易,同時銀行結付匯也將嚴格比照報關單提單等紙面信息中的收發貨人進行收付匯業務,從而精準服務經濟,從制度上杜絕違法買單,變相偷逃國家外匯監管的情況發生。與此同時,這一新政將不利於貿易公司的業務開展。


如果按照這裡說的,

銀行結付匯也將嚴格比照報關單、提單等紙面信息中的收發貨人進行收付匯業務的話,那“買單出口”從8月1日開始就真有可能成為歷史了。

不但是“買單出口”將成歷史。

離岸公司恐怕也將成為歷史。


因為,誰打給你錢,你就必須一定出口給誰,必須付款人、提單、報關單、艙單四項一致才能出口了。那離岸公司還有什麼用。

問題是,搜遍谷歌、百度和外網資訊也沒找到國家有明確頒發過這個結付匯的規定。

萬幸!


好了,到這裡,我們基本可以清楚了。

修訂海關進出口報關單是真的!

但是銀行結付匯也要對照收發貨人才能收付匯,無法肯定!

雖然從去年開始的確有部分銀行在對部分敏感國家收結匯的時候,會要求企業提供一致收貨人的報關單和提單等要求,比如俄羅斯,比如烏克蘭等等。

但是全國並未完全落實此政策。


也就是說,買單出口還未成為歷史!

至少在目前來說

所以,不要自己先把自己嚇尿了。

要Hold住。



接著往下看......

說2018年8月1日以後沒有進出口權的企業跟個人不能做外貿的,請看海關總署發佈的“個人做外貿”,備案登記即可

真相解讀:買單報關將成歷史?不要再被標題黨了!

小二君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三條 沒有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組織或者個人,可以在國內委託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其經營範圍內代為力、理其對外貿易業務。”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t_swfg/subjectbl/200612/20061204107271.shtml

自己做不了,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做嘛,天無絕人之路。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60號(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的公告)

公告地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7372/index.html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61號(關於修改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境貨物備案清單格式的公告)

公告地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7399/index.html

光看公告原文,並沒有特別提及“三單一致以杜絕無進出口經營權企業或個人從事國際貿易”“銀行結付匯嚴格比照報關單提單等紙面信息中的收發貨人進行收付匯業務”。

所以說,光憑這次報關單調整的公告就說8月1日之後不能再買單報關了,有誇大的嫌疑。畢竟三單一致在上海、寧波口岸以及華北的天津、青島口岸確實嚴格落實了,但在珠三角地區,特別是廣州、深圳地區,真的很難。

網上幾位網友的分析,覺得有理,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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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外貿的朋友們:三單合一長期發展來講是好事,這樣對國家統計數據,對以後的查驗率下降與作業時間短,不會耽誤大家貨物的船期。大家開始對於繁瑣的填制資料可能不太習慣,以前粗放性的報關讓大家產生誤解買單報關什麼都不用問清楚,報關行全部搞定,但是現在一定把報關單的資料準備詳細。代理買單報關不一定會消失。

附:最新出口貨物報關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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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關務小二公眾號綜合貨代時訊、關務發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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