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李峰、马鹏等人违法 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李峰、马鹏等人违法 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李峰、马鹏等人违法 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李峰、马鹏等人违法 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李峰、马鹏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根据群众举报,并经澧县公安局第十一专案组缜密侦察,初步查明李峰、马鹏、刘大伟、廖小红、王涛等人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黑恶犯罪。近日,由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上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逮捕。

为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收集李峰(男,31岁,澧县澧西街道人)、马鹏(男,26岁,澧县澧阳街道人)、刘大伟(男,31岁,澧县城头山镇人)、廖小红(男,50岁,澧县澧西街道人)、王涛(男,28岁,澧县小渡口镇人)及其他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活动范围澧县城区、城头山镇等),希望知情群众积极提供,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同时专案组依法受理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办案单位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来访来信地址:澧县公安局城头山派出所

联 系人: 孙警官 18973646976

谭警官 15073697927

澧县扫黑办

澧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3日

资料/澧县公安局

THE END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李峰、马鹏等人违法 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李峰、马鹏等人违法 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