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蓮湖公布:「扔菸頭拍照」事件中菸頭確係兩人沿街拾取,對此你怎麼看?

西部微談


今天上午官方發佈了關於這次扔菸頭拍照事件的詳細回覆,在這次回覆裡面,官方比較罕見的回答了網友提出的熱議問題。

除此之外,官方還發布了比較完整版的視頻,在這個視頻裡面,可以看到兩名檢查員沿街的確可以看出有彎腰撿東西的動作。

在這次公開的調查情況中,官方回應了兩名檢查人員的身份、菸頭來源、菸頭集中拍照的問題。

除此之外,還回應了關於環衛工人被處罰200元的問題,而且處罰的是夫妻兩人的共同工資是200元,一人是100元,處罰時間是2017年12月26日。

此外,官方還檢討了兩名工作人員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的措施。那麼對於此事,這一次官方的回覆算是比較詳細了,也基本可以確定是兩名檢查人員確實是撿菸頭了,但是,還有一些細節問題是非常值得思考的:

1.在官方公佈的視頻中,兩名檢查人員沿街撿了好幾次菸頭,而保潔員跟檢查員的距離並不遠,而且應該是還沒有掃到被撿菸頭的位置。如下圖所示, 保潔員是往右邊走的,檢查員是往左邊走的,而檢查員則在保潔員那個位置附近撿到了菸頭。從視頻中還可以看到,保潔員正在邊走邊打掃。所以,檢查員這個時間點撿到的菸頭是否是打掃路面完成以後還是未完成的,就有疑問了!如果還沒打掃就撿到菸頭,這算是一種什麼行為呢?算是故意的嗎?

2.兩名檢查人員作為檢查者,並不能以身作則,從公開視頻裡面的截圖可以看到,環衛車距離丟菸頭的位置不過三四米左右吧?清點完點頭就不能自己撿起來丟進旁邊垃圾桶或者環衛車裡面?

3.兩名檢查員離開以後,旁邊的老人和店主就開始用手指向丟菸頭的地方,可見這種行為應該是不止一次了。

4.官方也知道存在一些問題,也說了該如何改進,但是卻沒有看到相關責任人的一個處罰問題。難道說工作人員工作做的不到位,就沒有什麼處罰了嗎?而環衛工工作做的不到位就直接罰款?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一個小小的菸頭引發了公眾的強烈質疑,牽扯了太多的精力,不管蓮湖區調查經過寫的如何清晰細緻,不管他們調取的視頻多麼清晰可鑑,我想依然會有很多人選擇不相信,堅持認為這是一種嫁禍於人的行為。這就是"塔西佗陷阱"帶給我們的思考和教訓。

對於蓮湖區的情況公報,我認為是可信的,並沒有自我包庇,而且這次的回應對上次的要誠懇細緻的多,對網友的質疑都一一進行了說明和解釋,而且還有圖有影像,同時還對自身工作進行了反省以及下一步的措施。

我認為對於撿菸頭一事引發的輿論風潮,蓮湖區應該想一想根源性的問題,為什麼人們寧肯選擇相信這是真的,而不願意相信這是假的呢?這件事情說明當地對於環境衛生的管理問題,已經進入了嚴重的格式化誤區,撿了菸頭還要細化到個數,還要進行擺拍取證,這一個例證足以說明,在管理上已經走入了一種可怕的極端。

市容秩序包含很多種,可以具體細化到若干小項內容,如果每一項都要機關派出工作人員進行類似撿菸頭一樣的工作,那麼這些工作人員基本上就沒有什麼精力幹其它事務了,天天浮於這些細支莫節的小事兒,何嘗不是一種巨大的浪費。


元芳有看法


這次西安菸頭事件的爆炸發酵,不亞於當初西安制定的每平方灰塵按克罰款清潔工的事件,對於這兩起都是針對清潔工的罰款事件,再一次把公眾的眼球拉向了西安。

雖然地方近期對此事件的視頻作出了詳細的解釋,但是大家的憤怒依然未止,一座城,最卑微收入最低的就是清潔工,大家的憤怒源於這些管理者的疏忽給清潔工帶來的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

地方近期給出了詳細的視頻回應解釋,並且補充說明二人確係撿菸頭,但是事實附近的清潔工因此被罰200元,這就是她們的工作疏忽?這算不算釣,魚執法?在清潔工還未掃到的地方撿菸頭,並且拍照取證,並且罰款,按理說這就是釣魚執法,不合常理。

西安,是一座古城,也是一個革命老區,為什麼這座城的管理人員就不能善待收入低微的清潔工?記得去年西安的城市管理者制定了每平方灰塵按克的規定來罰款清潔工的時候就已經讓人驚呼,如今這次事件的放大,希望地方有所改進,善待清潔工。



工地小跟班


老鬼想說:“不要道德綁架,也不要輕信人言,更加不要人云亦云!”


老鬼知道關於這個事件在網絡上的迅速發酵來源於社會矛盾的激化,或者說政府的公信力仍然有所缺失,導致一旦出了事情,同情弱者和不相信政府的某些部門馬上會佔據大多數人的腦子和言論。就像只要碰到是城管的事情,不管三七二十一,肯定是城管錯了。

可是真的就一定是他們錯了嗎?

老鬼也不喜歡城管,或者說政府的某些部門。特別是在杭州生活了這麼多年,每次回西安政府部門辦事情,還是感覺像求他們一樣,讓老鬼很不舒服。

官僚主義仍然存在於北方很多城市,讓老百姓苦不堪言。這點毋庸置疑。

然而,這次西安“扔菸頭拍照”事件,在最初老鬼就說了,不要人云亦云。有些事情不一定就是弱者說的那樣。

因為中國有句俗語:“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知道,會有很多人來噴老鬼,然而在關於“扔菸頭拍照”事件中,老鬼在前面的一個問題回答中就說了“不要人云亦云的來抹黑西安,抹黑了有什麼好處呢?”,我們需要的是證據和實事求是。

至少這次事件中,政府層面不止一次的出面舉證和解釋說明充分說明了這點。

作為一個在外地的西安人,老鬼希望西安越來越好,同時不避諱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惡劣事件!

老鬼一樣會討伐,但是這次“扔菸頭拍照”事件中,也許錯誤的僅僅是檢查人員工作方式方法的問題,而並不是網上盛傳的“惡意扔菸頭,罰款環衛工人”!

所以他們的工作方式方法確實存在問題,那麼調整和整改就是了。不需要擴大到“惡意”這個層面!

也許這樣的回答會讓老鬼被噴,但是事實是什麼樣的,我們就應該怎麼樣表達自己的觀點!

西安是我家,美麗靠大家!~喊句口號吧!


我是老鬼,社會熱點達人,我們的觀點影響我們的生活!


老鬼雜談


菸頭確是檢查人員沿路撿的,不等於這樣做就正確了

這一次,菸頭的來源總算說清楚了。報告稱,經查看沿途監控錄像,兩名檢查人員在鐵運校西側、公交站、柏嶺金屬材料店附近均有多次明顯的俯身撿拾動作,可以清晰看到,這些菸頭應屬其沿途撿拾收集。

菸頭的來源很關鍵,既然視頻證實確是檢查人員沿路撿到的,且在同一個責任區域內,也就是說,不存在栽贓情況。在這一點上,應該還城管一個清白。當然,造成這種誤解,也是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如果一開始就公佈完整視頻不就好了?因此,不能怪輿論,只能怪自己最初的回應過於簡單粗暴,缺乏說服力。

可是,雖然菸頭是沿路撿的,但不代表這種檢查和考核方式就合理。如果說這些菸頭是環衛工根本沒發現,沒打掃,責任該算他們的。但如果他們已經把路面打掃乾淨,事後又有人丟菸頭,他們不知道,也顧不過來。

檢查人員把路上的菸頭都撿起來數,都歸結於環衛工不認真打掃,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就是給他十雙手、十雙眼,也顧不過來呀。不信,請檢查人員換位試試,讓環衛工來檢查,看看自己能不能比環衛工搞得更徹底,保證路面什麼時候都沒有菸頭?

路面有菸頭,只對掃菸頭的進行考核,而不想辦法從源頭上去管管那些隨時隨地丟菸頭的路人,無非就是轉嫁責任、欺負弱勢群體罷了。


李蓬國一針見血評論


整個“菸頭事件”發酵到今天,還沒有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出來,實在是一件讓人難以接受的事情。

時至今日,事件的真相如何、是不是兩名衛生檢查人員對環衛臨時工進行栽贓陷害也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西安市辛辛苦苦打造起來的城市名片因為這次“菸頭事件”毀傷殆盡。在此事件當中,受傷害最大的應該是西安市的城市形象。

儘管西安市蓮湖區委區政府做出了相當大的努力,想要儘快澄清並且平復此次事件,但取效甚微。

互聯網上的輿論普遍傾向於同情環衛工人,而不相信那兩個傾倒菸頭的女性管理人員。

這次“菸頭事件”再一次對政府公信力進行了透支和消耗,也更加激起了人們對弱勢群體的同情和對事件真相的渴求。




樸太鉉


費勁心力,就是為了證明什麼?我相信現在的技術手段,不可能做不到的。清點菸頭?我就不信了,你把袋子拿到手裡就數不出來,咱們不是抬槓,你可以做下街頭調查,像這種情況是拿在手裡好數,還是倒在地上好數。再說那段視頻很明顯,兩個檢查員把菸頭倒在地上,除了一個檢查員用腳踢了踢,沒有一點兒清點的感覺吧?另一個就根本沒有上前,直接拍照走人,這是鐵的事實吧?除非說這兩個檢查員天賦異稟,清點天才,就是為了清點菸頭而生的,那瞥一眼就知道有多少,就是放在袋子裡數不出來,隨便怎麼解釋吧?反正人家怎麼說都有理。還有把菸頭倒在地上拍照留存,不知道是檢查員自作主張,還是就這麼要求的。總之,這麼一公佈,環衛工不僅累死累活地幹活,還得要倍受社會指責;檢查員溜溜達達,反而是正面典型,一般不都是這種大圓滿結局嗎?危機公關高手……


崔大乘


事件一步步接近真相,從官方公佈的情況來看,應該是比較真實的情景,我們也不否認,但是公佈真相併不代表問題已經解決了,那就是作為檢查人員究竟是為了工作,還是為了考核本身,如果是為了工作,那麼環保問題難道是環衛工人一個人的職責?

為什麼要在環衛工人還沒有打掃到的地方撿拾,而且有為什麼清點之後不把菸頭撿起來放到垃圾桶,如果這樣的考核就為了考核環衛工人的績效,那麼我們要這樣的檢查人員何用?

一個都把垃圾亂扔亂放的人又有什麼資格去檢查別人呢?

而且從各種證據來看,顯然這樣的行為不是第一次,那麼,官方調查之後為什麼不公佈處理結果,官方這樣的考核細則有沒有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作風問題?有關負責人責任是怎麼追究的,都沒有一點說明,顯然是旁顧左右而言它,所以不要把問題大而化之,群眾要求的是真正的真相。


煮茶聞書香


關鍵問題不是菸頭是哪裡來的、怎麼來的?關鍵是數菸頭難道需要倒在地上,用腳踢開嗎?怎麼光看到有人拍照,沒有數菸頭呢?32個菸頭難道眼睛一瞥就可以數清?反正,不是不信這種說法。


冠山劍鋒


視頻一二拍攝於同一時間段,視頻一中9點04分58秒檢查車輛路過檢查人員,並在10秒後超過檢查人員消失在鏡頭中,9點05分15秒在檢查人員附近停了一輛公交車並在05分28秒明顯超過檢查人員,而在視頻二中並未出現檢察車輛,且53秒處公交車才超過兩人。造假過於明顯!一週時間,果然導演及剪輯水平有點欠缺!我看了兩遍,只看到這麼多,希望大家繼續補充![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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