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西蘇維埃政府徵收土地稅收據

閩西蘇維埃政府徵收土地稅收據

閩西蘇維埃政府徵收土地稅收據

中華蘇維埃政府的各種條據我收藏了不少,整理後我發現,條據的數量單位各地表述不一。有的表述為“擔”,有的表述為“石”;有的表述為“升”,有的表述為“斤”。容積單位與重量單位混用,給研究者帶來一頭霧水。例如,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幾次借谷運動,各種文件、佈告、通知等,都是稱呼借多少擔谷。可從收集到的中央政府發給群眾的借谷證、借谷票、臨時借條,又大都是表明多少斤。這“斤”“升”“鬥”“擔”“石”是什麼關係呢?

一天,我走進一家古董店,主人吳先生極是熱情,讓座、遞煙、泡茶。他說前幾天回老家長汀縣城,在一個收廢品的人那裡,買了一堆清朝、民國時期的稅票、買賣田地房屋的地契回來,不知道有沒有用,說完,便從屋裡抱出那堆還沒有整理的東西,亂糟糟的,大小沒有一個順序,我只好站在玻璃櫃臺前一張張地翻閱。吳先生還說,現在很少人玩清朝、民國的稅票、地契,你隨便看,看上了便宜賣你。我先挑了兩張比較大的地契,因為地契旁邊留著較大的空白紙,我想拿回去修補過去買回來的破爛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票證。翻著翻著,一張巴掌大的稅單引起了我的注意。這是一張1931年發行的“閩西蘇維埃政府徵收土地稅收據”。抬頭有發行收據的單位;中間是稅收的內容,其中包括納稅人地址、應納稅率、納稅數量、落款等;下方還有具體說明。雖然蘇維埃政府發行的土地稅收據我已經收集了不少品種,但我還沒有看到過這種土地稅收據。它有兩個地方非常特別:一是這張收據註明稅率為百分之十,這是我所看到的蘇維埃政府農業稅稅率最高的收據實物;二是土地稅收據底下有兩行說明:“一升為一斤,十斤為一斗,一百斤為一石就是一百斤為一擔”,這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稅收據中是第一次出現,除了證明當時的稅賦以外,還說明了升、斤、鬥、石、擔的關係。

看來蘇區時期用來量穀子的“升”與“斤”是沒有區別的,一百斤、一石、一擔都是同等重量。這時我才明白,原來當時用來量穀子的“升”與我小時候用來量大米的“米升筒”是不一樣的。物質不同,使用的量器容積也不同。

這張普普通通的土地稅收據,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稅收制度的執行提供了重要的歷史依據,是不可多得的文物。收藏了這張蘇維埃政府土地稅收據後,我心滿意足。這時,天空不再下雨,陽光照耀著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一張張微笑的臉,我也陶醉在快樂之中!

收據中的汀連縣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閩西建立的一個蘇維埃政府。1930年10月,根據中共閩西特委指示,長汀、連城兩縣合併,於長汀的賴坊成立中共汀連縣委和汀連縣蘇維埃政府,縣委書記、蘇維埃政府主席都是段奮夫。汀連縣委、縣蘇下轄塗坊、河田、水口、濯田、四都、古城、南陽、新泉、儒畲等9個區委、區蘇。1931年12月,根據臨時中央政府劃分行政區域條例,撤銷汀連縣,分別在長汀境內成立新汀縣和長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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