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受法律保护!
对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绝大多数群众都能支持理解、配合
但有少数人
法律意识淡薄,或知法犯法
对正在执法执勤的人民警察肆意辱骂
甚至动手动脚、暴力袭警!
暴力袭警被刑事拘留
近日,巴州区男子周某某袭击正在执法执勤的巴州区公安分局人民警察。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妨碍公务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回顾
2018年8月14日15时许,平梁派出所民警在平梁镇古井街路口进行交通巡逻盘查时发现,一辆橘红色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周某某未携带车辆合法来源的相关证件,民警依法要求其到派出所核实相关车辆信息。但周某某拒不配合,经现场民(辅)警多次劝说,周某某方才同意进派出所核查。
经查,周某某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存在逾期未年审、未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等问题。民警便告知其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周某某交出车钥匙时,周某某情绪激动拒不交钥匙,并大声吵闹,欲强行离开派出所。
民警受伤情况
在民警劝说期间,情绪激动周某某突然掏出一把约20厘米的刀攥在手中。现场民(辅)警立即喝止,并奋力抢夺周某某手中的刀。但周某某不但不听劝告,仍死攥着手里的刀,用力挣扎。所长周建趁其不意,快速抓住其握刀的右手,用力掰开周某某的手指,方才将其手中的刀拽下。而此时周某某已陷入疯狂,张口咬在所长周建右手小臂处不松口,周建只得强行从其口中挣脱,手臂顿时鲜血淋淋。随后现场民(辅)警将嫌疑人周某某控制,并将周建送往医院就医。
目前周某某因妨碍公务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新闻热线:0827-5188332 官方微信:巴中舆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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