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20天连遭11大“集中罚单”!罚金 275 万!

吉林银行20天连遭11大“集中罚单”!罚金 275 万!

资料图 图文无关

根据吉林银监罚决字(2018)40号--42号行政处罚,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宝祥),因虚假转让信贷资产;吉林银行一汽支行(主要负责人:朱秋红),因虚增存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吉林银监局于2018年7月30日依法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吉林银行一汽支行分别罚款100万元和50万元,并对一汽支行负责人朱秋红给予警告。

根据白山银监罚决字(2018)12号-15号行政处罚,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主要负责人:管延忠),因贷前调查未尽职; 贷款发放审查不尽职; 贷后检查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山监管分局于2018年7月10日依法对其罚款50万元;白山分行时任副行长宋建新,因贷前调查未尽职行为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其罚款5万元;并对时任公司银行部负责人陈修德、银行部客户经理顾明给予警告。

另外,吉林银监局于2018年7月10日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宝祥)罚款50万元,对吉林银行长春分行(主要负责人:王俊翔)罚款20万元,并对马壮、孙景阳给予警告。

至此,自2018年7月10日至7月30日的20天内,吉林银行共计接到11张罚单,罚款金额总计275万元。

(信息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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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会对吉林银行如此集中的处罚说明了什么?

早在上个月我们就报道了吉林银行被处罚,

吉林银行20天连遭11大“集中罚单”!罚金 275 万!

没想到接连20天吉林银行又迎来了这么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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