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司法廳原廳長遭「圍獵」 案件被製成反腐片《權禍》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董振杰)“無地自容”、“忘了初心”、“懺悔認錯”……這是青海省司法廳原廳長王勝德懺悔書中的詞句。他因受賄181.5萬元被判有期徒刑5年。他沉浸在權力帶來的“榮耀”中不能自拔,因“講義氣”被商人和下屬的糖衣炮彈“圍獵”,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淵。他的案例因破壞政治生態影響惡劣,被製作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權禍——青海省司法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王勝德案件警示錄》。

愛喝好酒 下屬頻繁請吃送禮

青海司法廳原廳長遭“圍獵” 案件被製成反腐片《權禍》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在接受組織審查期間,青海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勝德曾手捧黨章反覆看、反覆讀,他寫下了懺悔書。

“看著自己親手在志願書上寫下的入黨誓言,我無地自容,這些年自己的思想、行為還是當初那個一心為公、忠誠履職的我嗎?我忘了本、忘了初心。我誠懇地向組織懺悔認錯……”

王勝德17歲入伍,22歲提幹,30歲轉業到地方,很快成為組織的重點培養對象,43歲任青海省發改委副主任,後又擔任青海省政府副秘書長,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青海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

隨著職務的升遷,身邊阿諛奉承、請吃請喝請辦事的人越來越多,商人、老闆這樣的“朋友”也越來越多,不擇手段“圍獵”王勝德。喜歡喝酒,喜歡喝好酒,喜歡讓下屬陪同去喝酒的王勝德,自然成了利益追求者的俘虜……

楊某請託王勝德為其晉升職務提供幫助,送來10萬元。

張某請託王勝德為本單位涉案人員不被追究法律責任進行協調,送來8萬元。

鍾某、張某、劉某為感謝王勝德在職務調整、安排和調動工作上予以的關照,分別送來7萬元、6萬元、7萬元;秦某、董某、李某、高某、於某以及哈某、劉某、賈某也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請託王勝德幫忙,分別送來2.5萬元至5萬元不等。王勝德來者不拒。

而這些送禮的人中,有6人得到提拔、4人獲得留任和職務調整;3人在幫助他人承攬工程項目和其他事情上得到“關照”;還有2人得到了王勝德作出的承諾。

他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調動方面先後為13名黨員幹部(廳級幹部5名,處級幹部8名)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69.5萬元。王勝德在兩個單位擔任一把手期間,所在系統政治生態遭到嚴重汙染,先後有15名重要崗位的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違反黨規黨紀。

遭遇商人“圍獵” 幫多人承攬工程

2008年,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實施造價2800萬元的景區範圍內公路沿線生態環境整治項目,負責項目實施的該局幹部高某,利用業務往來,從參與該項目的青海某公司套取公款40萬元,高某為逃避追究及在工作中得到王勝德的關照,分別於2009年、2012年春節兩次送給王勝德現金共15萬元。

2009年,個體建築商許某為承攬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投資的項目,與該局幹部星某商議後,通過星某送給王勝德現金30萬元。

2011年,時任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局長的王勝德受朋友請託,在青海湖二郎劍景區造價4850餘萬元的房車營地、土建工程、接待中心及演藝廣場等項目的招標中,指定北京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承攬該項目。2012年,該公司法人代表韓某請託已調到省司法廳的王勝德,幫忙向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討要480萬元工程尾款,並送給王勝德現金25萬元。

2013年,王勝德女兒在北京購房,韓某為感謝王勝德在其承攬工程項目及討要工程尾款事宜上給予的幫助,以“贊助款”名義再次給他的女兒轉賬35萬元。個體建築商連某請託王勝德幫助其承攬總投資5100餘萬元的省監獄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基建項目,事後送上現金11萬元。

沾染江湖習氣 幫“三假”人員升職

在王勝德看來,中央八項規定是約束別人的。

2015年5月22日,王勝德女兒在山東某縣舉辦婚禮。王勝德藉此機會收受青海省司法廳及其所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和私人老闆禮金共計16萬元。為避人耳目,他特意在西寧市一家不起眼的公司食堂分兩次宴請了奉上禮金的40多人。

王勝德十分熱衷於“講義氣”,他在工作上不講原則,卻藉口“哥們義氣”大搞利益輸送,“擺平”工作難題。對此,王勝德洋洋自得,甚至把江湖習氣帶到工作中。

2010年至2016年間,王勝德借逢年過節、出國考察、母親去世、住院治病和過生日之機,收受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等7名黨員幹部現金、購物卡、加油卡等共計人民幣11.2萬元、美金2000元。

有一個個體建築商找到王勝德,表達了想承包青海省監獄管理局下屬單位一個工程的願望,王勝德很快便將監獄管理局負責該項目的領導和該建築商約到餐桌上,觥籌交錯中,這個建築商便輕輕鬆鬆承包到了該工程。

有一個曾被企業開除的“三假”(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證號)人員尋求王勝德的“幫助”,王勝德不僅解決了其工作,竟然還提升了他的職位。當然,7萬元的“感謝費”王勝德也毫不客氣地“笑納”。

稱“雙規”前準備彙報北京購房款情況 未被認定為自首

青海司法廳原廳長遭“圍獵” 案件被製成反腐片《權禍》

法院一審查明王勝德受賄181.5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王勝德進行了上訴。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到王勝德的二審判決書,王勝德及其辯護人提出:王勝德在被辦案機關“雙規”前已通過電話、短信聯繫省委和省紀委領導秘書,要向領導彙報在北京購房款的情況,但在約定的時間彙報之前就被雙規,導致自首行為未能實施。在投案途中被抓獲,應認定為自首。

二審法院認為:經查,王勝德在被“雙規”前確實通過電話、短信聯繫過省委和省紀委領導秘書,但該電話內容無法核實,不能形成客觀證據,短信內容亦不能證明聯繫秘書是要向領導彙報違紀情況,即不能以此認定為準備投案或正在投案途中。

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量刑過重,所以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

15名領導幹部涉案 1500名幹部接受警示教育

青海司法廳原廳長遭“圍獵” 案件被製成反腐片《權禍》

為清除惡劣影響,紀委以青海省司法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王勝德違紀違法為主要內容,製作了《權禍——青海省司法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王勝德案件警示錄》教育宣傳片,在青海各地組織黨員幹部收看。要求領導幹部從王勝德違規違紀案件中汲取教訓,常懷敬畏之心,常存戒懼之意。

《人民日報》2016年12月6日消息稱,在青海省委召開的省直單位省管幹部廉政警示教育大會上,省紀委通報了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勝德從擔任領導幹部以來,嚴重違紀違規及涉嫌犯罪的事實,分析了思想“總開關”擰得不緊、法紀意識嚴重淡化、從政道德嚴重滑坡、“兩個責任”缺位缺失等問題成因和嚴重危害。省委書記王國生說,“王勝德案件十分典型,影響非常惡劣。”

據介紹,王勝德在兩個單位擔任“一把手”期間,帶頭搞不正之風,共有15名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涉及此案,而且都是其直接下屬,系統風氣被嚴重帶壞,政治生態被嚴重汙染。青海各市州已有1500名省管幹部和重要崗位處級幹部接受了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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