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圍獵”,斬斷腐敗利益鏈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幹部嚴格自律,要注重防範被利益集團‘圍獵’,堅持公正用權、謹慎用權、依法用權,堅持交往有原則、有界限、有規矩。”

官商勾結、官官相護、家族式腐敗……大多數腐敗利益鏈條都是通過“圍獵”產生的。一方面,“圍獵”者依靠金錢、人情以及投其所好的行為等,“圍獵”黨員幹部,與他們結成功能互補、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小圈子;另一方面,小圈子又通過社會互動,進一步“圍獵”其他黨員幹部,以擴張勢力影響、延伸利益鏈條。

斬斷腐敗利益鏈條,防止利益集團產生,重在壓縮權力尋租空間,標本兼治。

藏在複雜關係中的“黑色陷阱”

在“圍獵”者眼中,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圈圈可以設套。調研發現,腐敗利益鏈往往嵌入多層多樣的社會關係網中,通過形形色色的社會互動腐蝕黨員幹部。

江蘇省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是被“圍獵”的典型。在他受賄的贓款中,有九成來自與其交往20多年的“鐵哥們”——蘇州錦聯經貿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東明等人。

“獵”隨權集,“圍獵”重要崗位公權力,打造核心利益圈,是締結腐敗利益鏈的第一步。結成“親密關係”,十分重要。

沒有關係就經營關係,“投其所好”是“圍獵”者的“竅門”。原廈門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和平酷愛打乒乓球、打撲克牌、打高爾夫球,一些企業主就在球場上、牌桌上圍著他轉,關係日漸熟絡、親近後,權錢交易也“水到渠成”。

有的走“曲線救國”路徑,將“圍獵”的目光鎖定黨員幹部親屬。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與房地產開發商趙某關係密切。在交往中,趙某百般討好王敏的妻子,常常帶她到各地旅遊,送她名牌包和衣服,還為他們的女兒購房。

還有的自己創造機會“造”人情債。有的商人出資贊助學校,換取官員子女入學名額;有的代盡“孝道”,照顧官員生病的父母;有的安排官員親屬就業……但凡生活所需,他們總是想在前頭、做到心上。廣東醫學院黨委原書記江文富落馬後曾感嘆“圍獵”者的“貼心”:“我要散步,他陪著;要游泳,他陪著;誤餐沒飯,他安排;胃病不舒服,他煮好魚肚等營養湯送來……想我之所想。”

在一些“圍獵”者看來,正常的工作往來,也可以扭曲成恩恩相報的人情往來。他們往往在一次普通的往來之後表示“感謝”,進而拉近關係謀求下一次時的特殊關照,直至將“圍獵”對象拉下馬。

發展下線、腐蝕同僚,一些腐敗利益鏈就此擴展延伸。在江西省九江市,水利部門曾曝出涉及158人的腐敗窩案。市水利局原局長裴長春被企業主“圍獵”後,將自己的親屬和老鄉調到關鍵崗位,指使他們參與分利,打通腐敗環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在打擊“黑車”團伙中打掉129名“保護傘”,其中,該市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支隊一些幹部相互為自己接受請託的非法營運車輛說情,你來我往輸送好處費。

還有的借職務影響力“圍獵”下級。甘肅原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的心腹金晉哲經常打著領導的旗號組織飯局,還對下屬進行所謂的“忠誠教育”,為虞海燕打造“有平臺、有組織、有路線”的“團團夥夥”,忠於虞海燕和他的人則能得到提攜。

除此之外,腐敗利益鏈發展的方式還有大圈子吃掉小圈子或小圈子併成大圈子。圍繞著“錢”“權”二字,腐敗官員、不法商人、黑惡勢力、家族勢力、同學老鄉等各方勢力相互交織、滲透,由小變大,侵害一方政治生態和社會公平。一些黨員幹部起初是獵物,後來變成腐敗利益鏈的奴隸。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腐敗利益鏈有時呈現出“一對多”到“多對多”的放射性“生長”,最終形成勢力龐大、錯綜複雜的利益集團,嚴重侵害黨和國家的肌體健康。

“圍獵”者與被“圍獵”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為了擴張貪腐利益,這些利益共同者往往不斷開展“圍獵”,同化逐利者。或意圖攀附“大樹”,或圖謀各種利益,一些立身不正的黨員幹部往往“半推半就”甘於被“圍獵”。

廈門市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張建春長期在紀律審查一線工作,對一些“圍獵”案件進行過分析。他認為,“圍獵”的方式方法多種多樣,主要包括一次買賣型、長期投資型、迂迴包抄型、威脅利誘型等。黨的十八大以後,隨著正風肅紀的不斷深入,“圍獵”也愈加“低調”,以迂迴型和投資型“圍獵”為主,“放長線釣大魚”。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副教授吳海紅認為,腐敗利益共同者內部存在以互利互惠為基礎的庇護關係。在權錢交易中,交易雙方通過穩定的人情往來進行利益輸送,提高了腐敗的隱蔽性。在官官勾結中,處於下級的通過人身依附獲得提攜,處於上級的則擴大了“私人化”政治資源,擴大了利益共同者的圈子,進而增強了進一步擴大腐敗“規模”的可能。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國權認為,在腐敗利益鏈條內部,常見成員之間通過認乾親、拜把子等方式將關心“利害”上升為關注“責任”,鞏固穩定“關係”;在外部,成員也想盡方法通過這種“策略”,拉近與“圍獵”對象的距離。在個別案例中,出現的“大哥”“兄弟”等江湖稱謂,正是源於這種擬親化“策略”。它營造出“自家人”的表象,似乎以權謀私不是公事,而是“家務事”。“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被“圍獵”者因此逐漸成了溫水裡的青蛙。

有學者指出,潛規則是圈子文化的衍生品。腐敗利益鏈上往往都有潛規則。

幹部自身的問題也需要關注。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副教授趙秀華認為,一些黨員幹部享受被“圍獵”,錯誤地認為“權力=個人魅力”。另一些領導幹部將公權力等同於“私人財產”,把市場經濟的等價交換那一套照搬過來……

福建省政和縣紀委監委轉隸幹部宋春旭直言,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任何腐敗利益鏈都將土崩瓦解。所有“圍獵”者、攀附者、投機者、弄權者都將付出沉痛的代價。

剷除“圍獵”場,壓縮尋租空間

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工作報告指出,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特別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圍獵”和甘於被“圍獵”交織等問題依然突出,全面從嚴治黨依然任重道遠。

一把手是其中的“關鍵少數”。如果一把手成為“一霸手”,容易形成小圈子或被小圈子“圍獵”,因此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與制衡。中共南通市委黨校副教授趙園園建議,一方面應嚴格履行民主集中制,釐清一把手權力的內容邊界,強化一把手和班子成員間的相互制衡;另一方面應明確權力的責任,特別是要明確一把手在人財物及重大事項決策中的責任。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程文浩建議建立“可視化”的權力清單制度。想要有效預防腐敗,就必須掌握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的家底。通過全覆蓋、規範化、公開透明的權力清單制度,可以直接破除體制內外既得利益藩籬,防止公權力隨意延伸到清單範圍之外,壓縮權力尋租空間。把權力“曬”在公眾面前,等於壓縮了“圍獵”者暗箱操作的空間。

健全監督體系是題中之義。福建省松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虞朝兵認為,應繼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完善紀法銜接,推動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的同頻共振。在監督過程中打好“巡視+派駐”這套“組合拳”,打破腐敗利益鏈;在日常監督中突出運用第一種形態,及時抓早抓小,防止黨員幹部被“圍獵”。

廣東省金唐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梓瀚則指出,許多腐敗問題,是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存在的,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行賄者理應付出應有的代價。

黨員幹部唯有“自身硬”才能防止被“圍獵”。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遊宇飛認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問題導致“圍獵”無孔不入。必須壓實責任,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嚴格自律,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紀、心中有法,增強反“圍獵”的能力。

樹立良好家風是避免被“圍獵”的防火牆,領導幹部應從嚴“齊家”,立好家規、樹好家風,嚴格教育和約束配偶、子女等。中央黨校教授辛鳴表示,這種對領導幹部子女親屬及身邊人的精神約束,落腳點其實也是對領導幹部個人手中權力運行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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