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組織「圍獵」大學生 檢察官提醒要警惕「校園明星效應」

7月14日,疑入傳銷組織的東北大學畢業生李文星遺體在天津靜海區一處水溝內被發現。李文星的悲劇將大學生加入傳銷組織的事實推到了社會的前臺。近年來,隨著國家經濟形勢的變化和對傳銷活動打擊力度的加大,傳銷組織的犯罪手段和犯罪對象出現了新的變化,大學生畢業生和在校生已逐漸成為傳銷組織“圍獵”對象。

傳銷組織“圍獵”大學生 檢察官提醒要警惕“校園明星效應”

大學生誤入傳銷組織呈上升趨勢

8月30日,記者從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獲悉,2015年以來南京市檢察機關共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件212件930人,其中80名大學生被判處刑罰,包括在校10人,已畢業尚未就業70人;本科77人,碩士研究生2人,博士在讀1人。由此可見,誤入傳銷組織未被刑事處罰的大學生人數也呈迅速上升趨勢。

2016年國慶節後,南京雨花臺警方查到一個特大傳銷組織,搗毀82個傳銷窩點,抓獲302人。據瞭解,這個團伙平均年齡20多歲,其中大部分都是本科學歷。老闆賀某25歲,2016年6月剛剛碩士畢業,是生物技術專業的高材生,在校期間就擁有多項專利,在國家級核心期刊發表過論文,獲得過“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入圍獎等榮譽。他還開過公司,擁有自己的科研成果。賀某在加入傳銷組織後,發展了3名下線。此後,3人都成為了各有29名下線的“老總級”人物,其中1人還是博士在讀。

被抓後據賀某交代,他上研二的時候,一個朋友讓他去武漢看自己正在做的大項目。到了之後,一個工作人員勸說他加入。賀某認為這是非法集資,便拒絕了,可工作人員又告訴他,項目的集團號用的是特殊渠道,居住的是政府給這個行業專門準備的經濟保障房。聽了三天課的賀某,決定加入這個項目,於是東拼西湊搞到6.98萬元買到加入的資格。因為賀某在學校頗有名聲,一些同學和朋友紛紛聽了他的話,加入了該傳銷組織,陸續發展下線。

利用校園“明星”起示範效應

“為吸引大學生加入傳銷,傳銷組織者往往優先發展在校表現突出的優秀大學生,任命為較高級職務,再發揮其‘示範’效應發展下線。”據多次辦理傳銷案件的南京市雨花臺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周朝陽介紹說,“優秀大學生‘創業’成功對其他同學具有很強的引導示範作用,很多大學生基於‘明星效應’加入傳銷組織,希望能夠像他們一樣幹出一番‘大事業’”。

周朝陽表示,以創業平臺這幌子進行誘惑,用師生同學關係的信任來拉攏、以“明星效應”的招牌進行欺騙,是近年來大學生加入傳銷組織的主要原因。目前,傳銷載體趨於高端,從傳統的保健品、化妝品等實體商品逐漸進化為新興產業、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等虛擬投資,打著高科技創業甚至政府扶持的旗號。大學生群體既對高新行業感興趣,又面臨較大就業壓力,往往不加分辨盲目相信,容易掉入傳銷陷阱。與此同時,大學師生同學之間容易建立穩固的信任關係,無論在校期間和畢業後都能夠保持經常性聯繫,傳銷組織非常善於利用這種信任關係發展新成員。

檢察官建議

為及時遏制傳銷活動在大學生群體中的蔓延態勢,檢察官建議:

· 首先要加大對傳銷活動首要和骨幹分子的打擊力度,形成對傳銷犯罪的高壓態勢。

· 其次,進一步完善大學生就業指導引導機制,幫助大學生區分合法就業與非法傳銷等行為,規範各類職業招聘和中介平臺的管理,為大學生提供多種合法就業創業渠道。

· 同時,在校園的教室、食堂、學生社團等地以海報、微信、電影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傳銷活動危害後果和手段的宣傳,邀請受騙大學生現身說法,開展傳銷典型案件宣傳活動。

· 並加強與大學生家長的聯絡,特別是在入學季和畢業季集中向大學生家長進行宣傳,引起家長對傳銷活動危害的重視,幫助大學生共同抵制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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