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海縣公開招聘20人中小學臨聘教師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均衡發展,拓寬大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渠道。經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公開招聘政府臨聘中小學教師,現公告如下:

興海縣公開招聘20人中小學臨聘教師

一、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採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按照考試總成績擇優錄用,確保招聘教師質量。

二、招聘崗位共招聘中小學教師20名,其中初中教師10名(語文1名,數學3名(雙語),英語1名,地理1名(雙語),生物1名(雙語),體育1名,音樂1名,美術1名);小學教師10名(藏語文2名,語文2名,數學4名(雙語3名),英語2名)。具體招聘崗位見附表1。

三、招聘範圍興海縣戶籍的應往屆大專院校畢業生優先招聘。每人只限報1個教學崗位。

四、招聘條件(一)基本條件

除具備《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定條件外,報考人員還必須符合以下崗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相對應的資格證書。

(二)年齡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在20週歲以上40週歲以下。

(三)學歷及資格要求

1.報考小學教師的,應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對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2.報考初中教師的,應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對應專業初中教師資格證。

3.報考雙語的考生必須懂藏漢兩種語言和文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其他單位開除公職(解聘)的人員;

4.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限制報考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公開招聘程序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發佈招聘公告

公開聘用相關信息將於2018年8月7日,通過縣電視臺、興海縣陽光政務、興海教育微信平臺等處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2.報名地點:興海縣教育局人事辦。3.報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範圍、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張,並填寫《興海縣公開招聘政府臨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報名信息要求真實、有效。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考試

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筆試和麵試分數之和為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參加體檢。若同一職位出現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入下一程序;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最高學歷從高到低進入下一程序。

(四)體檢與考察

1.考察: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並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2.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體檢標準》執行,由縣人社局、縣衛計委共同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工作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者自動放棄者,按面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體檢。

六、公示、審批與聘用1.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後,由縣教育局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必須與縣教育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服務期限1年,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2.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不能領取准考證、不能參加筆試、面試(試講)、體檢、考察、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報考者在招聘各個環節期間,必須保持留下的聯繫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後,應及時告知政府臨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無法聯繫導致報考者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七、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和管理(一)聘用政府臨聘教師,不納入正式編制內管理。聘用期間,工資待遇每月按2000元的標準統一發放。

(二)聘用人員日常管理。按照部門管理的原則,由縣教育局負責(每年參加年度考核)。聘用合同期滿,聘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結果,確定是否繼續聘用。如繼續聘用,由學校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不合格的勞動關係自動解除。被解除勞動關係的人員,由縣教育局函報縣人社局停發工資。

八、紀律與監督本次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工作紀律,秉公辦事,嚴於律己。應聘人員必須實事求是提供個人信息,嚴禁弄虛作假,嚴守考試紀律。出現違規行為,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宜(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研究解決。

(二)縣教育局聯繫方式。

電話0974—8583845;

附件1:興海縣公開招聘中小學臨聘教師計劃表

興海縣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

興海縣公開招聘中小學臨聘教師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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