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和其他不良記錄;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有創新能力以及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二)社會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落戶時間截止到2019年11月4日,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

(三)北京生源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基本要求:須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且須於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國內院校所取學歷須為經教育部批准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國(境)外院校所取學位須通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機構認證,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各崗位年齡要求具體詳見附件,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1月4日;

(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報考人員須在2019年11月4日(含4日)前已取得;

(七)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符合迴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閱讀原文”附件《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

三、公開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採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和筆試後現場資格複審的方式。

1.報名方式

考生報名請登錄北京市民政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系統(http://zhaopin.caservice.cn/)(以下簡稱招聘系統)。首次登錄招聘系統的考生,須先進行“註冊新用戶”。成功登錄系統後,直接進行事業單位招聘報名進行相應操作填報。

2.報名程序

(1)提交報名申請

考生可在2019年11月11日9:00至2019年11月12日17:00期間,登錄招聘系統提交報名申請。報名時,本人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考生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請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後,注意隨時登陸招聘系統,關注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3)擬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5比例的崗位,按實際通過人數參加筆試。

(4)打印《准考證 》

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登錄招聘系統打印《准考證》。

(二)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於合格線者原則上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不低於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詳見《准考證》。

3.查詢成績。考生可登錄招聘系統查詢成績。

(三)現場資格複審

1.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根據1:5的比例要求,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參加面試的人選須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包括審查考生戶籍、學歷、學位、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和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如有未通過資格審核者,可按照筆試成績(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審核。

2.資格複審攜帶材料

(1)《北京市民政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須本人手寫簽字;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

(3)戶口簿原件,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2份(集體戶口的須出示加蓋單位公章的集體戶口首頁複印件,以及本人戶口頁);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2份,其中,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複印件2份,須畢業院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蓋章;《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2份,須畢業院校教務部門蓋章;

(5)招聘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考生還須提供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6)其他資格證書及有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3.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具體詳見招聘系統的通知公告。

(四)面試

資格複審合格進入面試的考生,請登錄招聘系統查詢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將全程錄像。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在招聘系統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五)體檢、政審考察和公示

面試結束後,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須統一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列為政審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名單在招聘系統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政審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本次招聘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官網公佈的最新專業目錄。

(三)考生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還。

(四) 資格審核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五)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等相關安排及通知、公告將在招聘系統上發佈,請考生隨時關注,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招聘系統技術支持電話:400 012 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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