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讲演录(一)》笔记

《哲学史讲演录(一)》笔记

1.哲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与别的科学比较起来,也可说是一个缺点,就是我们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应该完成和能够完成的任务,有许多大不相同的看法。

2.在思想里,特别在思辨的思想里,把握哲学内容是与仅仅了解文字的文法意义,和仅仅了解它们在表象或感性范围里的意义很不相同的。

3.哲学有这样一种特性,即它的概念只在表面上形成它的开端,只有对于这门科学的整个研究才是它的概念的证明,我们甚至可以说,才是它的概念的发现,而这概念本质上乃是哲学研究的整个过程的结果。

4.哲学史所昭示给我们的,是一系列的高尚的心灵,是许多理性思维的英雄们的展览,他们凭借理性的力量深入事物、自然和心灵的本质,并且为我们赢得最高的珍宝,理性知识的珍宝。哲学史上的事实和活动有这样的特点,即人格和个人的性格并不十分渗入它的内容和实质。通过一切变化的因而过去了的东西,结成一条神圣的链子,把前代的创获给我们保存下来,并传给我们。人类的各民族带着感谢的心情,很乐意地把曾经增进他们生活的东西,和他们在自然和心灵的深处所赢得的东西保存起来。接受这份遗产,同时就是掌握这份遗产。它就构成了每个下一代的灵魂,亦即构成下一代习以为常的实质、原则、成见和财产。哲学史的过程并不昭示给我们外在于我们的事物的生成(Werden),而乃是昭示我们自身的生成和我们的知识或科学的生成。

5.在哲学史里,我们所了解的运动乃是自由思想的活动,它是思想世界、理智世界如何兴起、如何产生的历史。思想虽说是那样基本的、实质的和有实效的东西,它却具有多方面的活动。思想自己发现自己的历史;而思想的情形是这样,即它只能于产生自己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也可以说,只有当它发现它自己时,它才存在并且才是真实的。这样的产物就是各种哲学系统。凡是真的,只包含在思想里面,它并不仅今天或明天为真,而乃是超出一切时间之外,即就它在时间之内来说,它也是永远真,无时不真的。

6.哲学史的本身就是科学的,因而本质上它就是哲学这门科学。从哲学概念里,就可以规定各个民族精神文明的无限材料和诸多方面中什么是必须排斥于哲学史之外的。当哲学的领域已予以明确的规定时,我们就达到了什么是哲学的定义,和什么属于哲学的范围,这也就是哲学史的起始点。哲学是理性的知识,它的发展史本身应当是合理的,哲学史本身就应当是哲学的。

7.哲学的目的在于认识那不变的、永恒的、自在自为的。它的目的是真理。

8.以“真理是永恒的”为出发点,则真理就不会落到变化无常的范围,也就不会有历史。哲学有它的起源、传布、成熟、衰落、复兴的历史,它的教师、推进者和反对者的历史——这历史常常又与宗教,有时又与政治有外在关系。哲学的历史所昭示的,既不是毫无增加的简单内容的停滞不前,也不只是新的珍宝平静地增加到已有的基础上面的过程。

9.哲学所有的内容不是行为,也不是外在的快乐和悲痛的事情,而是思想。哲学意见也就是关于较为特殊的内容和哲学特有的对象的意见。

10.哲学是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是对于真理之必然性的科学,是概念式的认识;它不是意见,也不是意见的产物。

11.个人的信念,事实上就是理性或理性的哲学从主观性出发在知识方面所要求的最后的、绝对本质的东西。

12.每一个哲学出现时,都自诩为:有了它,前此的一切哲学不仅是被驳倒了,而且它们的缺点也被补救了,正确的哲学最后被发现了。真理只有一个——这乃是理性的本能所具有的根深蒂固的直觉和信念。每一种哲学都确信、保证并证明它自身是那唯一的真的哲学。

13.哲学系统的纷歧和多样性,不仅对哲学本身或哲学的可能性没有妨碍,而且对于哲学这门科学的存在,在过去和现在都是绝对必要的,并且是本质的。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如果我们明白了发展的意义,则所有其余部分都自会产生并引伸出来。

14.哲学的目的就在于认识这唯一的真理,而同时把它当作源泉,一切其他事物,自然的一切规律,生活和意识的一切现象,都只是从这源泉里面流出,它们只是它的反映——或者把所有这些规律和现象,依照着表面上似乎相反的路线,引回到那唯一的源泉,但为的是根据它来把握它们,这就是说,认识它们是从它派生出来的。

15.思维的产物一般地就是思想;但思想是形式的,思想更进一步加以规定就成为概念,而理念就是思想的全体——一个自在自为的范畴。理念也就是真理,并且惟有理念才是真理。理念的本性就在于发展它自身,并且惟有通过发展才能把握它自身,才能成为理念。

16.发展是一个熟知的观念。但哲学的特点,就在于研究一般人平时所自以为很熟悉的东西。发展的意义第一,就是大家所知道的潜能、能力或我所谓的“潜在”(Ansichsein,拉丁文作potentia,希腊文作δύναμις)。发展的第二个意义,就是“自为存在或自为之有”(Fürsichsein),亦即真在或“实在”(拉丁文作actus,希腊文作ένέργεια)。

17.在思维里,只有思想才是对象;同样,理性产生合理的东西,理性也就是理性的对象。所有的人都是有理性的,由于具有理性,所以就形式方面说,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本性。一切知识、学问、科学甚至于行为,除了把内在的潜在的性能加以发挥,并使它客观化其自身以外,就没有别的目的了。在精神里,凡是潜在的,当发展成为为精神时,它也就成为自为了。在精神里,自在和自为这两个阶段不只是本身同一的性质,而且是互为的存在,同时即是自为的存在。精神的发展是自身超出、自身分离,并且同时是自身回复的过程。精神自己二元化自己,自己乖离自己,但却是为了能够发现自己,为了能够回复自己。在思想里,一切的外在性都透明了,消失了;精神在这里是绝对自由的。

18.行为本质上是一个整体,而整体就是具体的,不只行为是具体的,而且潜在,那开始活动的主体,也是具体的,那活动的产物,一如活动和开始活动,也同样是具体的。哲学属于思想的领域,因而从事研究的是共性,它的内容是抽象的,但只是就形式、就表面说才如此,而理念自身本质上是具体的,是不同的规定之统一。

19.哲学的任务与理智相反,是在于指出:真理、理念不是由空洞的普遍所构成的,而乃包含在一种普遍里,这种普遍自身就是特殊,自身就是有决定性的。哲学是最敌视抽象的,它引导我们回复到具体。

20.理念就内容而论,是自身具体的,也是自在的,而它的兴趣(即目的)即在于由自在发展为自为。把自在和自为两个观念结合起来,我们就得到具体事物的运动。

21.具体的必须变成自为的。它是自身分化的——作为潜在、可能性,它是尚未分化的,尚在原始的统一里(这种统一是与分化、殊异相矛盾的);它是简单的,却是有区别的。具体的东西,这种内在的矛盾本身,就是促进发展的推动力,因而就产生了区别。但同样给予这区别应得的权利。它这权利就是扬弃它自身的区别,再回复到统一;它的真理惟有在统一里。这种统一就是生命,既是自然的生命,又是包含在理念、精神里面的生命。理念是运动、过程,但里面也有静止;它也有区别,但这区别只是行将消失的,通过消除区别的过程才可达到充分的具体的统一。

22.精神在它的必然性里是自由的,也只有在必然性里才可以寻得它的自由,一如它的必然性只是建筑在它的自由上面。自由也可以是没有必然性的抽象自由。这种假自由就是任性,因而它就是真自由的反面,是不自觉地被束缚的、主观空想的自由——仅仅是形式的自由。精神向内反省,以自身为对象,它的思维的方向因此便给它以形式和思想的范畴。精神据以反省的概念也就是它自身,它的形式,它的存在;它重新把它自己与它的概念范畴分离开,把这概念作为对象,重新加以思考。

23.哲学是认识具体事物发展的科学。作为自身具体、自身发展的理念,乃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一个全体,包含很多的阶段和环节在它自身内。而哲学就是对于这种发展的认识,并且作为概念的思维,哲学就是这种思维的发展。普遍的理念始终是内在的根本,是无所不包的和永恒不变的。哲学的进步在于使前此的一般的、不明确的理念,更加自身明确。

24.哲学系统是一个理念的全体和它的一切部分之发挥,好像在一个有生命的个体里,一个生命、一个脉搏跳动贯穿着所有肢体一样。理念是中心,同时也是边缘,是光明的泉源,在它的一切向外发展里并不走出它自身,而只是内在并现在于它自身。理念是必然性和它自身的必然性的系统,而理念的这种必然性同样又是它的自由。

25.哲学是在发展中的系统,哲学史也是在发展中的系统。

26.揭示出理念发展的一种方式,亦即揭示出理念各种形态的推演和各种范畴在思想中的、被认识了的必然性,这就是哲学自身的课题和任务。

27.哲学史只有作为以理性为基础的现象的连续,本身以理性为内容,并且揭示出这内容,才能表明它是一个理性的历史,并表明它所记载的事实是合理性的。

28.精神的本质在于它的存在就是它的活动。自然就它本身说来,它的变化因此只是些重复,它的运动只是一个循环的过程。精神的事业就是认识自己。

29.意识在本质上包含着这样的意义:我是自为的,我是我自己的对象。

30.纯粹哲学表现其自身于思维中作为在时间中进展着的存在。

31.精神并不仅只是个人的有限的意识,而它自身乃是普遍的具体的精神。

32.哲学的具体理念是揭示出它所包含的区别或多样性之发展的活动。惟有包含有区别在内的具体的东西才是实在的。所以区别须当作全体的形式来看。包括了多样性、区别于其中的完整思想,就是一种哲学。

33.每一个哲学系统即是一个范畴,但它并不因此就与别的范畴互相排斥。每一系统所采取的独立的形态又须被扬弃。在精神解放自身达到自我意识的途中,须有许多曲折的道路。

34.全部哲学史是一有必然性的、有次序的进程。概念的发展在哲学里面是必然的,同样概念发展的历史也是必然的。这种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各种多样性的形态之内在的辩证法则。一个哲学若没有与它的内容相一致的绝对的形式,它必须消逝,因为它的形式并不是真的。

35.每一哲学曾经是,而且仍是必然的,因此没有任何哲学曾消灭了,而所有各派哲学作为全体的诸环节都肯定地保存在哲学里。各派哲学的原则是被保持着的,那最新的哲学就是所有各先行原则的结果,所以没有任何哲学是完全被推翻了的。对于哲学的态度,必包含一个肯定的和一个否定的方面。

36.当整个世界观皆据此唯一原则来解释时——这就叫做哲学系统。如果这原则还是抽象的,不充分的,则它就不能充分地解释属于我们世界观内的各种形态。

37.哲学史的内容是理性的科学成果。而科学的成果是不能消灭的东西。哲学领域内劳作所得的成就乃是真理,而真理是永恒的,它不是这时存在,他时就不复存在的东西。哲学不是梦游者的呓语,而乃是清醒的意识。哲学家的工作只在于把潜伏在精神深处的理性(这理性最初只是潜伏在那里的内在本质或内心本性)揭示出来,提到意识前面,成为知识——哲学的工作实在是一种连续不断的觉醒。思维所创获的成果,就其为思想而言,构成了精神自身的存在。哲学史所研究的是不老的、现在活生生的东西。

38.科学〔的思想〕较〔感性的〕直观更为具体。最初期的哲学是最贫乏最抽象的哲学。想像里的表象是很不同于纯粹思想和概念的理解的。最晚出的、最年轻的、最新近的哲学就是最发展、最丰富、最深刻的哲学。时间较晚的进一步发挥出来的哲学乃是思维精神的先行工作所获得的主要结果;它为较早的观点驱迫着前进,并不是孤立地自己生长起来的。

39.构成思想发展的进程的关键乃在这里,即时间上、文化上、哲学上的区别正在于某些观念、某些思想范畴和某些概念的联系出现在意识里面与否,正在于一种意识是否已经发展到了某种阶段。哲学史所研究的只是这些思想之发展和发挥出来的次序。

40.在思想的逻辑系统里,每一思想的形态有它独自有效准的地位,并且通过进一步向前的发展而被贬降为附从的环节,同样每一个哲学在全部过程里是一特殊的发展阶段,有它一定的地位,在这地位上有它的真实意义和价值。每一哲学属于它的时代,受它的时代的局限性的限制,即因为它是某一特殊的发展阶段的表现。每一哲学都是它的时代的哲学,它是精神发展的全部锁链里面的一环,因此它只能满足那适合于它的时代的要求或兴趣。

41.哲学史的外表形象是由个别人物构成的。第一方面是纯属历史的联系,第二方面是实质的联系,如哲学与宗教的联系。

42.一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必须达到某种阶段,一般地才会有哲学。哲学既是自由的与私人利益无关的工作,所以首先必俟欲求的逼迫消散了,精神的壮健、提高和坚定出现了,欲望驱走了,意识也高度地前进了,我们才能思维那些普遍性的对象。

43.哲学作为一个时代的精神的思维和认识,无论是怎样先验的东西,本质上却也是一种产物;思想是一种结果,是被产生出来的,思想同时是生命力、自身产生其自身的活动力。哲学开始于一个现实世界的没落。哲学所作的调和工作不是现实的调和而只是在理想世界里的调和。

44.哲学的出现只在于全部文化发展过程的某一时期内。一定的哲学形态与它所基以出现的一定的民族形态是同时并存的:它与这个民族的法制和政体、伦理生活、社会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技术、风俗习惯和物质享受是同时并存的。哲学是这样一个形式——什么样的形式呢?它是最盛开的花朵。时代精神是一个贯穿着所有各个文化部门的特定的本质或性格,它表现它自身在政治里面以及别的活动里面,把这些方面作为它的不同的成分。哲学并不站在它的时代以外,它就是对它的时代的实质的知识。哲学为世界的智慧。

45.宗教的现象总是先行于哲学的出现。哲学与宗教站在同一基础上,有一共同的对象:普遍的独立自存的理性。哲学便要通过思维的知识实现这种神人和合(Versöhnung),因为精神要求回复到它自己的本质。哲学通过思维意识的形式与它的对象相联系。宗教便不采取这种形式。哲学达到了与宗教相对立的阶段,反之宗教和教会亦仇视哲学、排斥哲学。哲学自然必须证明它的起始和它的认识方式的正确性。哲学必须从自己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开始,必须将思维从一切民间信仰里孤立出来,寻找完全另外的一个领域,把表象世界丢在一边。

46.概念在二元里乃直接是它自身的反面,但它在它的对方里复与它自身相统一。只有光明的原则是本质,而黑暗的原则乃是虚无。精神原则与物质原则又不是分离的,因为善与恶同时被规定为光明与黑暗。思想与现实的分裂,而同时又不是一种分裂。思想之所以为思想即在于它的表现。清楚明晰就是它的本性、它的自身。表现并不是一种可以存在,也同样可以不存在的情况,因而思想即使不表现出来仍然是思想。

47.哲学以思想、普遍者为内容,而内容就是整个的存在。思想必须独立,必须达到自由的存在,必须从自然事物里摆脱出来,并且必须从感性直观里超拔出来。事物的本质是水,或火,或思想,则是哲学的命题。

48.所谓思维就是把一个对象提高到普遍性的形式。精神必须与它的自然意欲,与它沉陷于外在材料的情况分离开。世界精神开始时所取的形式是在这种分离之先,是在精神与自然合一的阶段,这种合一是直接的,还不是真正的统一。普遍的意志包含着思维(主体的思维)与思维(普遍性)的关系,这也就是思维在自身之中。

49.属于哲学的应是关于实体、普遍的东西、客观的东西的知识——这种对象只要我思维它,发展它,它就保持其自身的客观性。我对实体的知识不只是我主观的规定、思想或意见,而且即由于它是我的思想,它同样是关于客观对象的思想、实体的思想。

50.完全具体的普遍就是精神,完全具体的个别就是自然。抽象的环节只有通过它们的统一才能够实现其自身。在斯多葛派哲学里,纯思维便发展成为总体。如果把精神的对方,把自然存在、感性发挥成为总体,那么我们便得到伊璧鸠鲁派哲学。这两者本是同一的,只不过自己做出彼此对立的模样。

51.理念是与概念关联着的。概念是普遍者,普遍者是自身决定自身的,不过也在自身中保持其统一,并且存在于它那些不能独立的范畴的理想与透明性中。更进一步是概念的实在性,各种分别自身就发展成为总体。

52.实在包含着理念的两个方面的合一,那独立的总体也必须认为是具有否定性的。通过这个自为地存在的否定——这否定便是主观性、绝对的“自为之有”——理念才提高到精神。精神是自己认识自己的主观性,不过也只是因为它知道它的对象——就是它自己——是总体,并且知道它本身也是总体,它才是精神。

53.具有两个理念,一个是作为认知的主观理念,另一个是实质的、具体的理念。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个体性与实质性的对立——在主体本身中,主体的自由性重新套在必然性的圈子里——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自然与精神的对立,就精神之为有限精神说,它才是与自然对立的。

54.哲学本身正是人的精神的故乡;我们在哲学里所从事的,乃是思想,乃是我们内在的东西,乃是摆脱一切特殊性的自由精神。

55.“美”是理想,是从精神里涌出来的思想。

56.思想的开始本身是直接的,是在自然性和直接性的形式之下的。

57.幸福里包含着一种对于环境之全部的反思;其中所包含的并不只是满足、愉快的原则,惟有全体才是原则,个别的享受应该看轻。快乐主义所谓幸福是为着全部生活的一个条件,它所提出的享受,是全体性的享受。全体性的享受是有普遍性的,是为个别享受作规范的,它不听任人沉溺在暂时的享乐里,只是约束欲望,在我们眼前树立一个普遍性的尺度。在幸福之中,内容是享受,是主体的满足,不过形式是普遍的,个别的享受是消失不见了;普遍性的形式存在于幸福之中,不过普遍者还并不是自为地出现。

58.泰利士——第一个自然哲学家。泰利士似乎认为水倒并不纯粹在地球内部,而乃是包围着地球、无所不在的普遍本质。是因为他看到一切的养料都是湿润的,而温度本身也由这种(湿润的)东西生成,生物皆借湿润以维持其生存。为一切事物所从出的那种东西,就是一切事物的原则。

59.客观本质、“实在”应该提高为自身反映自身的概念,甚至建立为概念(因为任何一个事物的感觉确定性都是在它的个体性中有效准)。

60.流动性的概念就是生命——思辨的水是按照精神方式建立起来的,不是作为感觉的实在性而揭示出来的。

61.物质不是感性事物:物质是存在的,有客观的存在,但却是作为概念而存在。

62.哲学的看法是认为只有“一”才是真实的实在;并且这里所谓实在乃是就其较高的意义而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把一切都叫做实在的。作为真实原则的东西,决不能有片面的、特殊的形式,而它的特点必须本身是有普遍性的。形式必须是形式的全体;精神原则的活动和高度的自觉,就是形式努力向上,以求达到绝对的形式——这就是精神事物的原则。形式的本质是同一存在的量的差别。形式不可认作本质,而必须认作形式,绝对概念,无限者、形成者,统一;正如现在是过去与未来的单纯统一,或思维是单纯的形式。

63.阿那克西曼德——第一个把他的哲学思想用文字写下:论自然,论恒星、地球——及其他;他作成了一种像地图那样的东西,表达出陆地和海洋的轮廓;他并且作了另一些数学发明,例如他在拉栖代孟所造的日晷,他便以它作为仪器,测定了太阳的轨道和昼夜平分点,并且测定了一个天体。以‘无限’(无定者)为原则和元素,把‘无限’既不当作空气,也不当作水,也不当作与此类似的东西。他对这个“无限”所作的规定是很少的:(一)“它是一切生与灭的原则;无限个世界(神灵)由它而生,又消灭成为它。”(二)“从‘一’中分出一些对立来:这些对立都是包含在‘一’中的”(三)“它从量上说是无限”,并不是从数上说。

64.“无定者”是一个混沌,而在这混沌中,“有定者”——即规定——只是混为一团。分离的过程是这样发生的,即相同的结合在一起与不相同的分开。从无限里分离出来的过程描述成“产生”:阿那克西曼德认为人类是由鱼变成的,从水中产生而到了陆地上。“无限”是本质,所以分离就是建立一种差别,也就是建立一种规定或一种有限者。阿那克西曼德也把星辰称为“轮形的、充满着火的空气的包裹物”。

65.阿那克西美尼——以一个确定的自然元素(具有一个实在形式的“绝对”),来代替阿那克西曼德的无定的物质;——不过不是泰利士的水,而是空气。“一切均由空气中产生,一切又都消失于空气之中。”

66.阿那克西美尼很明白地指出他的本质具有灵魂的性质;他仿佛标志着自然哲学之过渡到意识哲学,或原始本质之放弃客观形式。

67.毕泰戈拉——第一个用φιλóσοφος(爱智者)这个名词来代替σοφóς(智慧者),努力追求智慧,把它当作一个达不到的目标来追求。爱智慧不同于爱一件从事占有的东西,对于智慧的爱并不是对于可以占有的事物的那种尚未得到满足的欲望。爱智者的意思就是说:他对智慧的关系是把智慧当作对象;这种关系是反思,而不只是存在——并且他还对智慧从事思想的工作。毕泰戈拉的学说发展成一个包容了全部的生活的盟会。在这个盟会里,是过着一种完全合乎规律的生活,因此衣服、食品、工作、睡眠、起床等等都有规定;每一个钟点都有它的工作。会员必须受一种特殊的教育。

68.人们惯于说,理智是通过问题、辩论和解答等而培养起来的;但是事实上这样做并不能使理智培养好,而只是使它表面化。人的内心生活是在教育中扩充、获得的;通过教育,人才能有涵养,通过沉默,人在思想上、在精神活动上才不致贫乏。更可以说,通过沉默,人才学得理解的能力,才洞察到自己的主观想法、论辩才智之一无是处;——由于洞察这种主观想法一无是处的洞见的增长,人就弃绝这些主观想法了。

69.形式的就是普遍的,而普遍的东西对于个体说,是表面的或者正相反对的。不过,只是对于那种将普遍与个别加以对比,并对此二者作有意识的反思的人,才是这样的;对于过集体生活的人,这种分别是消失了,他们认为这就是习俗。

70.毕泰戈拉派哲学原始的简单的命题就是:“数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整个有规定的宇宙的组织,就是数以及数的关系的和谐系统。”把一般观念认为存在或真实的一切,都一下打倒了,把感性的实体取消了,把它造成了思想的实体。本质被描述成非感性的东西,于是一种与感性、与旧观念完全不同的东西被提升和说成本体和真实的存在。要理解一个事物的意义并加以证明,就在于理解事物自身的运动;理解并不是从我们主观目的出发的、在事物外面的偶然运动。没有思想,就不能认识和知道任何真实事物。思想在它自身中听见和看见一切;别的(感觉)是跛而且盲的。毕泰戈拉派要求两点:(一)数是不变的普遍理念;(二)数是思想范畴。

71.数和尺度是基本范畴。数本身是事物的本质,并不是说好像一切之中都有数和尺度。

72.与普遍的实在(一般说来即是类)、与全部实在的普遍概念相对立的,首先就是单纯本质的分裂、构成和多元化,它的对立和对立的持续,就是量的差别。

73.从点进展到实际空间(实在的空间,因为线、面都只是环节,抽象物)同时有充实空间的意义。因为一是本质、本体、质料。只是有空间与充实的空间的区别。由一般的充实空间过渡到确定:水、土等——情形就不同,就比较困难了。毕泰戈拉派并未作这种过渡,而是在他们看来,宇宙本身就具有这种思辨的单纯形式,亦即被表现为一个数的关系的系统。

74.作为本质的数的范畴的另一种应用或表示,便是音乐关系——在音乐关系中,数主要地构成了决定性的成分。在音乐中,音调的差别表现为不同的数的关系;数的关系是唯一规定音乐的方式。音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建立在量的不同上,量的不同可以造成和谐,反之也可以造成种种不和谐。毕泰戈拉是第一个洞察到音乐关系的人,他洞察到这些可以听见的差别是可以用数学来说明的——洞察到我们对于协调和不协调的听觉乃是一个数学的比较。

75.纯粹思辨的东西〔按即理念〕既不是一个纯粹在意识之中的结合,片面地与对象对立,也不是在自然中片面地与意识对立的东西——后者乃是物理科学,前者乃是实践道德知识;——而是意识成分内部一个意识的行为对另一意识行为,不过已经是作为本体的统一了——因此纯粹思辨的东西不是无关紧要的形式,不是尚须加以结合的独立的对方。道德意识就其是意识来说,基本上是存在意识之内的,从而也就与自然、存在相对立;但是在意识内部,作为意识的道德意识又有其实在性或存在。

76.思想,作为有意识的现实的思想,也进到实在——思想作为一个团体的精神而存在,而个别的意识,并不作为实在的意识,只是在一个盟会中保有其实在性;所以他的生长或营养、自保正是在于在这样的本体里,并且与这本体相联系,然后它在本体里才成为普遍的意识。

77.塞诺芬尼、巴门尼德、麦里梭和芝诺算是属于爱利亚学派。塞诺芬尼可看作这个学派的创始人,巴门尼德被称为他的学生,而麦里梭,特别是芝诺,又被称为巴门尼德的学生。事实上他们一起被认作爱利亚学派。后来爱利亚学派失掉其名称,叫做智者派。塞诺芬尼写了一本书《论自然》(περί φύσεως),关于《论自然》的一些个别的诗句保存下来了给我们,这些诗句还没有表示出论证的形式。塞诺芬尼首先规定绝对本质为太一:“一切是一”。塞诺芬尼便否认了生灭、变化、运动等观念的真理性;这些规定只属于感性的表象。他的原则是:只有“一”,只有“有”。“如果有某物存在,则它就是永恒的”(超感觉的,无变化的,不变的),永恒乃是自身同一,纯粹现在,没有加进时间观念。

78.哲学家走进这世界,如像走进一间大房子一样,去寻求真理;即使他们获得了真理,他们也还是不能〔确定〕知道他们获得了真理。

79.塞诺芬尼有一个双重的意识:一个纯粹的意识或本质的意识与一个意见的意识;前者对于他是神的意识,并且这就是纯粹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对于一切规定的东西取否定的态度,并予以扬弃。

80.巴门尼德的绝对的限度乃是纯粹自身规定的绝对必然性。重要的是他已经超出了关于无限者的空疏概念了。真正的哲学思想从巴门尼德起始了,在这里面可以看见哲学被提高到思想的领域。一个人使得他自己从一切的表象和意见里解放出来,否认它们有任何真理,并且宣称,只有必然性,只有“有”才是真的东西。这个起始诚然还朦胧不明确;它里面所包含的尚不能加以进一步的说明;但把这点加以说明恰好就是哲学发展的本身,这种发展在这里还没有出现。与这点相联结,就引起了这样的辩证法,即变化的东西没有真理;因为当人们把这些规定当作有效准时,他们就会遇着矛盾。

81.除了真理的学说外,巴门尼德还加上一个关于“人类意见”的学说,世界的虚幻系统。“人们在他们的意见里建立了两个形式,其中有一个形式是不应该存在的,他们在这个形式里迷失了〔真理〕。他们把这两个形式彼此对立起来,用彼此分离的形态和符号去区别它们。一方面是天空的火焰,这是十分精微的,完全自身同一的,但是不与他物同一,因为他物也是自为的。另一方面与此正相反对,是黑夜的或紧密的沉重的存在。”前者表示温暖、柔和、轻松,后者表示寒冷。“但是既然一切事物都叫做光明和黑夜,它们的各种特性属于这些事物,也属于其他事物;所以一切事物皆同时为光明和黑夜所充满,两者是均等的,因为没有东西不包含两者。”

82.芝诺——辩证法的创始者。理性自身从容不迫地对于那已建立为存在的东西,揭示出它的毁灭。芝诺说:“假如你肯定变化,则在变化里就包含着变化的否定,或变化不存在”。

83.当一个哲学系统反驳另一个系统时,就常是这样的情形。人们每每是以前一个系统为根据,从这个系统出发,去向另一个系统作斗争。这样,事情似乎就容易办了:“别的系统没有真理,因为它同我的不相符合”;而别的系统也有同样的权利这样说。错误的思想之所以错误,决不能说是因为与它相反的思想是真的,而乃是由于它自身即是错误的。

84.从哲学看来,单纯的概念、普遍,乃是无限性的或纯粹现象的单纯本质——无限性就是纯概念的运动。可分性、可能性〔即潜在性〕是普遍;它既是连续性也是否定性,“点”便在这里面假定了,但只是作为其中的环节,而不是作为自在自为的存在。我能对物质作无限分割,但也只是“我能”罢了;我并不实际地对物质作无限分割。空间和时间是限量,有限度的量,因此是可以经过〔衡量〕的。一如我既没有真实地无限地分割空间,同样在运动中的物体也没有真实地经过无限的空间;那一定的空间作为有限的东西呈现在那里,为那运动的物体而存在着。所以在运动中空间是作为一个普遍的东西为那运动者而呈现着。那被分割的空间并不是绝对的点积性〔即非连续性〕,而那纯粹的连续性也不是未被分割的和不可分割的;同样时间也是普遍的东西,不是纯粹的否定性、点积性,而也是连续性。两者皆表现在运动里:纯否定性表现为时间,连续性表现为空间。运动本身正是这对立中的实际的统一;这两个概念〔即否定性和连续性〕在运动里从表象看来得到了实在性,而且普遍在这运动里得到这两个概念的统一、作为统一的普遍性的环节,和两者在统一中的相互分离,以及两者在相互分离中的统一。

85.时间和空间的本质就是运动,因为本质是普遍;理解运动即是在概念的形式内表达它的本质。运动作为否定性和连续性的统一,是被表达为概念、为思想;但在时空里,连续性以及点积性均不能单纯地认为本质。从表象看来这两个环节本身都是不可分离的。运动是作为时空对立之统一的无限者。这两个环节〔时空〕也同样表现为存在的东西;它们是那样的无区别,以致我们不假定它们为概念,而假定它们为存在。在作为存在的时空里否定性就是有限度的量,它们是作为有限度的空间和时间而存在着。而实际的运动就是通过一个有限度的空间和时间,并不是通过无限的空间和时间。

86.连续性是无限分割的可能性的根据时,则意思是说,连续性只是假定,不过对这种连续性所假定的,乃是无限多的、抽象地绝对的限度之存在。

87.造成困难的永远是思维,因为思维把一个对象在实际里紧密联系着的诸环节彼此区分开来。思维引起了由于人吃了善恶知识之树的果子而来的堕落罪恶,但它又能医治这不幸。这是一种克服思维的困难;但造成这困难的,也只有思维。

88.芝诺的辩证法抓住了存在于内容本身中的那些范畴。这种辩证法也还只能称为主观的辩证法,因为辩证法只限于静观的主体一边,而那“一”是没有这种辩证法的,是没有这种运动的,是〔孤立的〕一,是抽象的同一。芝诺的主观辩证法更进一步的发展,就必然是主观辩证法变成客观辩证法,亦即把这种运动本身了解为客观的东西。

89.赫拉克利特把绝对本身了解为这种过程——了解为辩证法本身。〔于是〕辩证法〔就有了三方面〕:(一)外在的辩证法,即达不到事物内在本质的反复推论;(二)关于对象的内在的辩证法,但陷于主体的静观;(三)赫拉克利特的客观性,亦即认辩证法本身为原理。

“有”是“一”,是第一者;第二者是“变”——赫拉克利特进到了“变”这个范畴。

赫拉克利特献身于学术,完全为了哲学而生活在孤寂之中。

绝对是有与无的统一。

赫拉克利特说:“万物皆流转,无物常住,亦无物永为同一之物。”

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存在着的绝对的本质不能作为一种现存的特质(如水)而出现,而水应是作为自身变化着的东西而出现,换句话说,水只是过程。

90.有形体的,意即抽象的感性;时间是对于过程的抽象的直观,它是第一个感性的本质。因而时间是真正的本质。时间的形式必然首先呈现;因为正是在感性和直观中时间是最初作为变而呈现的东西,时间就是变的第一种形式。时间在直观中是纯粹的变。时间是纯粹的变化,是纯粹的概念,是从绝对的对立中和谐地产生的单纯之物。它的本质既是“有”又不是“有”,除此而外别无特性;——纯粹抽象的有和抽象的无直接在一个统一之中,而又有分别。

91.意识只有作为普遍性的意识才是真理的意识;但是,个别性的意识和个别的行为,一种在内容或形式方面特别异样的创新,是非真理的,是坏的。因此错误只在于思想个别化——罪恶与错误是由于与普遍分离。人们通常认为,当他们思想某物时,则他们所想的必须是特殊的东西;这是一种错觉。

92.“恩培多克勒”在三种元素——火、空气、水(这些中的每一个在从前被这个或那个哲学家认作原理)——之外“加上作为第四个原理的土”;并且说:“这些东西永远常在,并不变易,只是按多少不同而化合,而分离,总合为一,而又从一出来。”在恩培多克勒看来,四种自然元素是实在的,而友谊与仇恨是思想的原则。

93.在留基波和德谟克里特那里,我们发现了更为观念化的原理——原子与虚空;思想的范畴更进一步地深入客观界——这就是关于物体的形而上学的开始;或者说,纯粹概念获得了物体性的意义,思想过渡到对象的形式。

留基波是那个受到恶评的原子论系统的建立者,在近代这个系统得到复兴,被认作理性地研究自然的原理。留基波的伟大功绩在于他区分了物体的普遍性质和感觉性质。如果说物体有这种普遍的特性,例如形态、不可入性、重量,那末人们就以为这不确定的观念——物体——是本质,物体的本质是与这些特性不同的某种东西。

德谟克里特整个接受了留基波的系统。他说过:“按照意见有热,按照意见有冷,按照意见有颜色、甜和苦;按照真理只有不可分割的〔原子〕和虚空。表象起始于与事物相似的细微表面原子脱离出来,流入眼睛和耳朵等等。只有虚空、原子和它们的规定是自在的,而无关重轻的、不同的存在如热、冷等等,乃是为他物而存在的。

94.阿那克萨戈拉说,普遍者并不是神灵、感性的原理、元素,也不是各种在本质上有定的思想(各种反思的规定),而是思想自身,是自在自为的,是没有对立的普遍者,在自身中包含着一切,这就是实体。

犬是兽,兽就是犬的类,犬的实质;——犬本身就是兽。这个法则、这个心智、这个理性本身是内在于自然中,是自然的本质;自然不是从外面形成的,像人们制造椅子一样。

第一个把绝对本质表达为“心灵”或普遍者表达为思维(并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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