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490萬!美的狀告格力「蹭熱度」

索賠490萬!美的狀告格力“蹭熱度”

前兩日,國內兩大家電生產商因為一個六字廣告語對簿公堂。美的狀告格力,並要求索賠490萬。

美的公司相關負責人訴稱:原來,早在2015年美的公司就耗巨資大力宣傳“有涼感無風感”技術的某系列空調,並使“有涼感無風感”成為廣告形式的未註冊商標,起到識別不同於其他空調品牌標識的作用。

但是格力公司在明知其產品不具有“有涼感無風感”的技術與功能的前提下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極高知名度的廣告語對其商品作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宣傳,不僅造成了相關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而且轉移、淡化了美的公司依據該廣告語所享有的權益,獲得了本來不應該歸屬於其的競爭優勢。

索賠490萬!美的狀告格力“蹭熱度”

美的公司要求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有涼感無風感”廣告語,賠償其經濟損失480萬元及相關合理開支10萬元共490萬元,並在格力官網和《法制日報》等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而格力公司相關負責人辯稱:格力此案涉及的空調產品只在線上銷售,京東商城的購物流程不會讓消費者出現混淆品牌的情況。以格力在家電行業的地位及影響力無需藉助任何一家家電企業來提升自身的商品競爭力。

索賠490萬!美的狀告格力“蹭熱度”

格力公司認為,空調的“無風感”功效非美的公司首創,這一功效及“無風感”這一宣傳詞,現已是國內外家電空調行業普遍的宣傳內容之一。

而針對美的稱格力空調不具備“有涼感 無風感”技術與功能的說法,格力更是表示,經格力公司測試,就空調無風感功效檢測對比,格力臻淨爽不亞於或優於美的舒適星系列。美的公司訴稱格力臻淨爽不具備無風感功效無任何事實依據。

值得一提的是,在當天的庭審中,原告美的還帶了兩臺格力空調上法庭,提出了現場測試格力空調的要求,以驗證其是否構成虛假宣傳。不過格力方面直接回應稱“法庭難道是實驗室嗎”?格力認為,法庭達不到測試空調條件,因而拒絕當庭測試。為此,法官還宣佈休庭了十分鐘,最終經合議庭評議,認為空調的技術參數測試應交由專業機構進行,不在現場測試。

雙方在法庭上辯論了近3小時,且不同意法庭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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