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490万!美的状告格力“蹭热度”

索赔490万!美的状告格力“蹭热度”

前两日,国内两大家电生产商因为一个六字广告语对簿公堂。美的状告格力,并要求索赔490万。

美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诉称:原来,早在2015年美的公司就耗巨资大力宣传“有凉感无风感”技术的某系列空调,并使“有凉感无风感”成为广告形式的未注册商标,起到识别不同于其他空调品牌标识的作用。

但是格力公司在明知其产品不具有“有凉感无风感”的技术与功能的前提下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广告语对其商品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宣传,不仅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而且转移、淡化了美的公司依据该广告语所享有的权益,获得了本来不应该归属于其的竞争优势。

索赔490万!美的状告格力“蹭热度”

美的公司要求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有凉感无风感”广告语,赔偿其经济损失480万元及相关合理开支10万元共490万元,并在格力官网和《法制日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而格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辩称:格力此案涉及的空调产品只在线上销售,京东商城的购物流程不会让消费者出现混淆品牌的情况。以格力在家电行业的地位及影响力无需借助任何一家家电企业来提升自身的商品竞争力。

索赔490万!美的状告格力“蹭热度”

格力公司认为,空调的“无风感”功效非美的公司首创,这一功效及“无风感”这一宣传词,现已是国内外家电空调行业普遍的宣传内容之一。

而针对美的称格力空调不具备“有凉感 无风感”技术与功能的说法,格力更是表示,经格力公司测试,就空调无风感功效检测对比,格力臻净爽不亚于或优于美的舒适星系列。美的公司诉称格力臻净爽不具备无风感功效无任何事实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天的庭审中,原告美的还带了两台格力空调上法庭,提出了现场测试格力空调的要求,以验证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不过格力方面直接回应称“法庭难道是实验室吗”?格力认为,法庭达不到测试空调条件,因而拒绝当庭测试。为此,法官还宣布休庭了十分钟,最终经合议庭评议,认为空调的技术参数测试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不在现场测试。

双方在法庭上辩论了近3小时,且不同意法庭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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