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目前个人是无法申请破产的-郑重提醒大家一下

外国有的国家有个人破产法,个人还不起债确实可以申请个人破产。虽然个人破产后个人信用受很大影响,也不能有高消费。但起码个人债务算是一笔勾销了。

但中国没有个人破产法,也就是说只要欠了债还不起,就一辈子都欠债,起码从法律上是如此,直到个人死亡才算购销(如继承人继承遗产,也要同时继承债务,除非完全放弃继承遗产继承权)。

法律上判决后不履行还款责任,不管是否真的还不起,都属于社会俗称的“老赖”,不但信用与个人生活受很大影响,也会被人瞧不起,因为大家都对欠钱不还之人深恶痛绝,别人也不知道哪个老赖真的是还不起还是有意不还。

有人说为什么中国没有个人破产法呢?我觉得可能和中国传统习惯与信用程度普遍不高有关吧。现在个人不能申请破产,老赖都这么多,有了个人破产法,估计老赖就更多了。

马斯洛需求学说人有五个需求层次:

1.生存

2. 安全

3. 社交

4. 被人尊重

5. 自我实现

还不起钱的“老赖”,不管是否真的还不起,起码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让债权人或者说法律胜诉方遭受了损失,因此不能说老赖有理。

老赖估计最多满足了生存需要,安全能得到保障吗?更何况更高层次的社交需要、被人尊重需要以及最高层次自我实现需要了。

因此提醒大家,千万尽量避免成为俗称的老赖,别光想着对抗法律,哪怕一时半会不被执行,但从社会意义上,从自我心理上算是有意义的吗?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得到安宁。

欠了钱,不管是自己借的钱,还是担保或连带责任欠的,都要尽快把自己的还款法律责任履行完毕,这时无债一身轻,也算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不能说将来一定会自我实现吧,起码前四个需求特别是被人尊重没问题,这样生活会好很多。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临死前还是法律意义上的老赖,就算留点隐藏的财产给子女后代,这算是遗产还是遗祸呢?让子女继承老赖的财产对子女的观念也是一种伤害,将来也很可能会让子女带来灾祸。

因此如真的欠了钱,赶快还清为上策,对抗债权人对抗法律,只会让债务越滚越大,最后自己真的彻底还不起就彻底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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