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的末路:杨新海(21)

“魔鬼”的末路:杨新海(21)

由于杨新海装得很像,警察果然没有仔细搜查他,他在铁笼子里蹲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被放出来,临走时,一个警察递给他20块钱,说:"给你点回家的路费,记住,拿了身份证再回到派出所接受处理。"杨新海点着头说:"好,好的。"但心里却说:"只有傻瓜才信你的话。你连我的住址都没有问,让我回来找你干什么呀?说白了,其实是怕我回来找你要钱,故意说大话吓唬我的。"杨新海也不和民警争论,只顾低着头走出了派出所。

杨新海绝不在他杀人的作案区域内嫖娼,他知道,他杀人后警察可能会找卖淫女了解线索,他怕警察通过访问会找到他的活动踪迹。

就这样,杨新海有了钱就去他认为较为安全的地方嫖娼,多次因嫖娼被抓,又多次利用警察的粗心大意和只重罚款不重审查的弱点,一次次蒙混过关。但这不能说是警察故意放纵犯罪,因为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缺乏及时必要的沟通,有的值勤警察也许就根本不知道有杀人案这回事。

即使在豫南发生一连串作案手法极其相似的案件之后,警方仍然没有把它们联系起来,据警方人士分析,原因在于各省各地公安部门沟通还不畅达,未能建立互通的网络信息,因此对一系列相似的案件没有通盘的审视,缺乏高屋建瓴的分析,也就不可能及时组织各地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这种漫无头绪的状况在一次较为偶然的沟通后终于发生了变化。

据驻马店市西平县警方一位人士透露,2002年10月22日,西平县宋集乡翟胡村案件发生不久后,漯河警方有人来到西平,谈起案件,大家觉得发生在漯河临颍的"8·15"案件与西平案有些类似。西平刑警大队就专门派人去临颍查看。2002年11月8日,驻马店市上蔡县邵店镇高李村案发,4人被杀,其中两人被奸尸,另有一人重伤。西平刑警大队也派人赶到现场,结果发现作案手法几乎就是临颍案件和西平案件的翻版,他们迅即将这一重大发现报告给河南省公安厅,西平县公安局的报告引起了河南省公安厅领导的重视,立即命令省厅刑侦局介入这一案件。

河南省公安厅刑侦局迅即将发生在豫南的多起杀人案的有关材料调集起来,进行综合分析,他们惊奇地发现,这些案件,不仅作案手法相似,作案时间相似,危害结果相似,而且从现场提取的毛发所作的DNA鉴定中,还发现了有几起案件中的毛发DNA图谱相同:

发生在临颍县的"8·15"案件,河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研究所以"(2001)公物证鉴字第3993号鉴定书"作出鉴定,固定了遗留在现场毛发的DNA图谱,并确定这些毛发为一男子所留。

发生在邓州市的"7·28"案件,南阳市公安局将现场收集到的毛发和精子一起送湖北省公安厅,要求进行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鉴定结论证实,其DNA图谱与"(2001)公物证鉴字第3993号鉴定书"确定的DNA图谱基本一致。

发生在上蔡县的"11·8"案件,公安机关在现场死者的尸体上及地面上分别提取5根荫毛,经送河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研究所进行物证检验,其DNA图谱与"(2001)公物证鉴字第3993号鉴定书"排出的DNA图谱,为同一男性所留。

发生在尉氏县的"11·16"案件,公安机关在勘查现场时,从受害人当晚所睡的大床西侧地面上找到毛发7根,并在受害人身上所盖的被子上找到毛发2根。物证检验报告证实:现场地面提取毛发与"(2001)公物证鉴字第3993号检验报告"中送检的荫毛为同一男性所留。

截至目前,DNA检测尚且是我国刑事科学技术中最先进的手段之一,它检测的准确率在9999%,一系列案件中的DNA检测再清楚不过地表明,这些恶性杀人案件为同一男子所为。

2002年11月中旬,河南省公安厅会同漯河、临颍、驻马店、西平、上蔡、南阳、邓州等市县警方在西平召开办公会,分析认定:临颍、邓州、西平、上蔡、尉氏5起案件应为一人所为,于是作出了并案侦查的决定,以最先发现这类案件的临颍"8·15"案件为基础,将这些案件定名为"8·15"系列杀人案,并决定,由河南省公安厅牵头,成立"8·15系列杀人案侦破指挥部",省公安厅主管刑侦的副厅长为指挥长,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和发案的市级公安局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各有关发案的县区公安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漯河市,漯河市公安局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至此,警方终于从纷繁的线索中理清了方向。

侦破指挥部一成立,马上投入紧张的工作。很快,一张"8·15"系列案件发案示意图在侦破指挥部办公室里悬挂了起来,每起案件的发案时间、发案地点都清晰地标在了示意图上,每起案件的有关卷宗材料也一一集中在了指挥部领导的案头。然后,在侦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从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抽调精兵强将,对每起案件的案发现场进行逐一查看,根据犯罪分子在每个发案现场留下的痕迹,组织刑侦专家集中进行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分析和筛选,力求弄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面目。

侦查员们经过缜密科学的分析,判断案犯是一名有前科的人,而且熟悉农村生活,具备较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年龄在25-40岁之间。随后,将系列杀人案的系统材料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发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布置对符合这些特点的人进行排查,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一张搜捕犯罪分子的大网。侦破指挥部领导则不停地奔波于各个案发地之间,对破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一旦发现线索,则组织重兵出击。

从2002年11月底,河南公安机关把侦破重点放在排查1995-2001年8月以来因入室盗窃、抢劫、弓虽.女干的劳改、劳教释放人员身上。根据案犯在临颍和上蔡等地作案现场遗落的体毛,警方还对其中一些重点嫌疑人员抽取了血样进行DNA对比,有些重点人员没能见到本人,就抽取其父母的血样,但是仍旧没有发现线索。在此期间,也有不少在逃杀人犯落网,但是都与此案无关。

据说,在侦查方向明确以后,西平县公安局刑警队热情最高。他们认为,既然目标锁定在1995-2001年8月以来因入室盗窃、抢劫、弓虽.女干的劳改、劳教释放人员身上,要是再找不到犯罪分子,就是我们刑侦人员的失职了。于是,他们抽出专人,花大力气开始排查工作。办公会议结束之后,西平县公安局刑警队一名副队长带领一个办案组,在32天内跑遍豫南10个监狱,查询对比了1995-2001年8月间释放的、年龄在25-40岁之间的人员的指纹或脚印3万多份,与犯罪分子在现场遗留的指纹和脚印相比对,但没有发现有关系列杀人案的一点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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