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每月2000工資標準,確按3200元扣養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這合法嗎?

手機用戶6081083078


不知道提問者是否北京,如果是在北京的話,你的工資真的是比較低了,北京新的最低工資好像是2012。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來說一下社保繳費基數是個什麼概念,社保分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一共五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險,五險繳費基數是由每年的社會平均工資來決定的,養老、失業和工傷統一按一個標準繳納,醫療和生育按一個標準繳納。

國家規定養老、失業和工傷的繳納基數應該是個人上一年度工資的平均數,低於社平工資的40%,按社平工資40%繳納,醫療和生育則是將社平工資60%,作為最低標準來繳納。

北京是2017年社平工資是8467元,按40%計算就是3386,醫療和生育,按60%計算就是5080。

則個人五險個人扣除數為養老3386*8%+醫療5080*2%+3+失業1%,工傷和生育個人不負擔,則五險個人扣除數為270.88養老+104.6醫療+33.86失業=409.34。

工資2000,減去養老個人負擔409.34,實發工資1590.66。以3386為繳納基數計算,這件事情是不違法的,但只給工資2000元,扣除社保自負部分,只有1590.66這個結果是違法的,因為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所以即使工資是2000元,但公司不能支付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如果低於,公司應予以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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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答來自上啥班用戶互動留言

不知道題主是生活在哪一座城市,當地具體的勞動法規是怎樣的,但想要知道企業的做法是否合法,只要瞭解兩件事就可以。


第一、當地最低工資指導線是多少?2000元是否等於或是在最低工資指導線之上?

第二、當地繳納社保費用最低基數的多少?是否已經超過2000元等於3200元?

如果以上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一定是符合勞動法和當地相關勞動法規是,企業的做法就沒毛病,妥妥的合法行為。

有些小夥伴兒可能並不太瞭解最低工資和最低社保繳納基數,以及實發工資(到手工資)數之間的關係,下面就以我們大青島2017年的相關數據來舉例給大家聊一下。


青島2017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每小時不低於18.1元,每月不低於1810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裡涉及一個地區標準還會有一個小的調整。


2017年青島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2016年度本地區社平工資4910元/月來設定的,下限是社平工資的60%為2946元,上限是社平工資的300%,即13428元。


因此,如果全職工作的工資是低於1810元/月,那企業行為就屬於不合法;如果工資是2000元/月,就是合法。


另外,如果工資是1810元/月,但社保繳費基數,即養老金繳費基數依然也是2946元,但如果企業按照3200元繳費基數繳納社保費,也屬於不合法行為。


而對於實發到手工資數來說,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裡沒有規定,但基礎上也可以倒推出到手的實發工資數。


比如月工資2000元,按照2946元基數繳納社保,按照1500元最低基數繳納公積金,因為工資不足3500元,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不考慮其他出勤不滿等因素的情況下,到手的實發工資數約為1596.60元。只要企業是按時給員工繳納社保、公積金,按時發放工資,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那企業在薪酬福利這裡就沒有不合法的行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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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職工每月2000工資標準卻按3200元扣養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這合法嗎?

我是一名老人事,我認為這個問題要分三個層面進行分析判斷:

1、每月2000的工資標準是否合法?

2、每月按3200元的繳費基數扣繳養老金是否合法?

3、每月2000工資標準卻按3200元扣養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是否合法?

下面我們逐一分析。

1、判斷每月2000元的工資標準是否合法?

從法律角度講只要稅前月薪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不算違法。

題主沒有說明自己是在哪個地區,如果你所在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那麼每月單位給你發2000元就不合法。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的地區全國有四個,分別是北京、上海、深圳和天津。國家規定各地至少每兩年要調整一次最低工資。2018年已經公佈調整最低工資的地區,超過2000元標準的只有天津。所以只要你不是在上述這四個城市工作,每月拿2000元就屬於合法,至於合不合理另說。

2、判斷每月按3200元的繳費基數扣繳養老金是否合法?

(1)養老保險的合法繳費基數的下限是參保人所在地區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的40%或60%,至於到底是40%,還是60%,全國不統一。比如北京是40%,,河北是60%。例如2018年北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的合法下限是北京2017年社平工資8467元的40%,就是3387元。

(2)養老保險的合法繳費基數的上限是參保人所在地區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的200%。例如2018年北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的合法上限是北京2017年社平工資8467元的300%,就是25401元。

(3)養老保險的合法繳費基數的閾值介於合法繳費基數上下限(含)之間。如2018年北京養老保險的合法繳費基數是3387元-25401元。意味著月薪不足3387元的人,需要按3387元的繳費基數參保繳費。意味著月薪超過25401元的人,需要按25401元的繳費基數參保繳費。

不知題主是在哪個地區,請你問清自己所在地區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是多少,當地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的下限是社平工資的40%,還是60%,然後把兩項數據相乘,看得數是否等於3200元。如果是,由於你的月薪是2000元,不足3200元,按規定,就應該按3200元繳費,就是合法的。如果你的月薪是2000元,當地繳費基數的下限不到3200元,單位卻按3200元的繳費基數扣繳養老保險個人費用,就是違法的。另外社保繳費基數也是逐年上漲的。

3、判斷每月2000元工資標準卻按3200元扣養老金,拿到手只有1600元,是否合法?

如果上述兩項都是合法的,參保人每月稅前工薪所得扣掉五險一金和個稅所剩費用不到1600元,儘管1600元很少,但仍然是合法的。因為國家只規定了員工的稅前月薪(不含單位承擔的五險費用)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至於稅後,沒有明文規定。

如果上述兩項其中任何一項或者兩項都不合法,參保人每月稅前工薪所得扣掉五險一金和個稅所剩費用不到1600元,就不會合法。

4、合法的不等於是合理的,不等於是無法改變的。

在當今的經濟社會,如果扣掉五險一金什麼的,稅後只有1600元,頂多只有最最基本的生活費,日子是很不好過的。一方面說明,題主單位的老闆挺扣的,另一方面也說明題主的工作含金量太低,可替代率太高。個人建議題主在業餘時間去學門技術工種的工作,如學個電工什麼的,然後找個機會,換份工作,改變自己的境遇,提升發展空間,提高經濟收入。也可以考慮自己做點小生意,總之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去改變現狀,過上從容些、有希望的日子。


水流雲在草青青


職工每月2000工資標準,卻按3200扣養老金,到手只有1600,這合法嗎?

按照你的描述,說明個人工資是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標準,應該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社保繳費。繳納的社保費為400元,從工資裡面減去繳納的費用到手就是1600元,如果按照重慶社保的繳費政策來說這個是合理的。只要在扣除社保前,單位支付給你的工資沒有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個工資是你們雙方協商出來的,這個也是不違反相關規定的。

先解釋一下什麼叫做繳費基數,它就是來確定單位和個人繳納社保的標準,單位與個人繳費的金額都是通過繳費基數x繳費比例計算來的。

由於每個城市社保繳費比例略有差別,並且關於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的規定可能有所區別,以下分享下重慶市的相關規定:

1、繳費基數是與個人的工資掛鉤的,是單位按照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申報基數;新進的職工以第一個月的工資申報基數;五險的繳費基數都是一致。

2、個人的繳費基數不是說工資多少就申報多少,要受限制的,若工資低於本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就按照60%核定;若工資高於了本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就按照300%核定;若工資是在上年度社平60%到300%之間的,那麼就按照本人實際工資核定。這個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3、重慶市2018年繳費基數,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叫下限為3664元/月,上年度社平工資的300%叫上限為18318元/月。

職工每月工資2000元,在重慶市參保是低於下限3664元,就需要按照3664作為繳費基數來繳納五險。

以上主要解釋的是重慶政策,外省可撥打當地12333諮詢。


嘮嗑職場


工資標準低於繳費基數,還要按照繳費基數扣繳社保,雖然很令人難過,但這種情況確實是合法的。

我們國家規定社會保險的基數是在60%到300%的社會平均工資之間。雖然有個別地區為了照顧本地低收入居民將繳費基數設置在了40%,但這是個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自己交保險的現象。

只要是企業繳納社保,繳費基數就是60%到300%。而個人的扣繳比例就是養老8%,醫療2%,失業0.5%,合計10.5%,其餘兩險個人不繳費。

而我們的最低工資標準呢?一般來說是在30~40%的社會平均工資之間。

根據我們國家的最低工資規定,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要考慮到,當地的就業者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費,當地城鎮居民的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需要扣繳的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和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當地的就業情況等。

因此,我們國家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是要考慮到我們的社保個人最低承擔部分的。當然也要綜合考慮我們的社會平均工資標準。

先來看最低工資規定,設置的兩年一調整,有點不合理了。很多地方每年都會增加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增加個人扣繳部分就增加,如果用人單位始終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相當於個人的工資收入就會降低。


所以,目前來看,北京、上海、山東等地都是每年一調整,但目前來看,廣東等一些地區三年沒有調整了。

不過,今年國家也已經明確要重新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預計很快各個地區就會行動起來,制定一個更符合當地實際的最低工資標準了。

希望我們的最低工資標準越來越高,能夠滿足我們的日常生活需要。


暖心人社


樓主所提到的是你的這個繳費比例把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與你實際到手拿的養老保險是不成正比的。

你雖然是在職期間每個月2000的工資標準,但是可能你們當地工資這個養老保險最低要求是按著3200的比例來扣。所以這個是沒有辦法的,因為他不能自主降低比例,因為每個人繳費都要按著。這個當地社平工資的百分之,最低比例應該是60%或者40%繳納。

因為他這個社保基數,是根據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而得來的,你必須跟著社保基數。來繳納養老保險,並不是根據你個人的工資。來繳納養老保險!

所以樓主你問的這個問題,它是很合情合理,也合法,更合規!因為現在全國每一個地方繳納養老保險都是按著這個養老保險的基數去繳納的。他不會考慮你個人的工資拿多少?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做法是對的,符合國家的規定,對你本人也是有利的,你肯定比較年輕,所以不認同;反過來我有個同事工作時月薪是8000元,他單位繳納保險分了幾檔,普通員工最低檔(基數的60%)、中層幹部4000、高管5000,給他按中層繳的是4000那檔的,結果到退休時核定的繳費指數是0.82,退休工資是3700多,這樣退休金就少拿了不少,我們當地2016的社平工資是5096,如果按真實8000去膠社保那繳費指數就是1.6,退休核工資是可就高多了,應該能過5000了。不要以為多扣你的你吃虧了,你個人只是承擔的8%,單位承擔的是20%,所以作為老闆也願意少為員工繳納,但國家有規定必須按當地的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去繳納,民營企業可以按60%去繳納,這樣就完成民企和國企退休有很大的差距。


關東漢子6


單位這樣做,不僅合法,而且合理,對職工個人來講,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沒有大驚小怪的必要。因為,國家規定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必須以上年度的社平工資為基數,繳費額在60%_300%之間,職工工資不足社平工資60%的,按60%檔繳費。 很明顯,你每月的工資只有2000元,離社平工資最低檔60%還差很多,所以只能按社平工資5333.33元的60%檔,即3200元作為繳費基數,你個人每月繳費3200x8%=256元,進入個人養老帳戶,單位繳費3200x20%=640元,進入統籌帳戶。共計繳費28%,896元,你的繳費指數是 0.84。 假如,你以2000元作為繳費基數(暫不考慮可不可能),你的繳費額每月只有2000x28%=560元(個人繳費160元),你的繳費指數就只有0.5250。將來你退休時,你的退休養老金計算參數,就會採用0.5250的繳費指數,這將直接影響你的退休養老金的收入。請問,你現在還認為,企業的這個行為違法了嗎?你吃虧了嗎? 如果,你還是認為不划算,可以另外找一家月薪高一點的企業,這樣,你的心裡就會好受許多。以上只是我的一家之言,如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東方巴人


職工每月2000工資標準,確按3200元扣養老金拿到手只1600元,這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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