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历史上出土的黄金器物

安康地区月河川道・历史上以产沙金驰名,唐代《六典》上就有汉阴贡金的记载,而黄金在汉之际地位极高,《史记·平准书》说:“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为名,为上币。铜钱识日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因此,可以这样说,铜钱上涂金,一是表示该地有丰富的黄金资源:二是用黄金来夸耀生前身后的财富”。从而也说明战国时期的汉水之金,确是为楚国带来了经济、军事的繁荣富强。

安康历史上出土的黄金器物

秦汉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灿烂夺目的“黄金时代”。但黄金之用,却始终未能超越简单商品经济范围,基本仍继战国而为上用”,“汉承秦制”,“上币”之律,也只是改镒为斤,变动计量单位。黄金在上述交换中,仍不具有真正的货币性质。也正因为黄金在流通中没有取得货币地位,所以一直采用与古代商品价格水平普遍脱节的镒、斤等高额单位,它只适合于“用币”及珍异等价值巨大的交换。因此同战国一样,西汉时期的黄金职能,仍然是用于统治阶层献酎、礼聘、赏赐、馈赠等,如《汉书·食货志》载:“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捕斩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其次是大量为统治阶层以库藏、窖藏、随葬等方式,用于贮藏和死贮藏,表示对财富的占有。如1968年,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出土金缕玉衣二件,金丝共重1813克,以及大批金饰、金器。其中金饼达69枚。再其次是为统治阶层制作礼器、器饰、佩饰,用于典礼及标志身分等级。如封禅、册命、印玺、冠服及车饰,丧葬中的棺饰等等。以及器用的涂金、金,错金。这最后一种职能,史载甚多,不二一举例,兹就安康地区出土的两汉时期黄金饰物,列举于下:

金龟,紫阳县宦姑乡出土,约13克。

金箸,平利县大贵乡出土,长23厘米,重约30克。

金熊,句阳县小河北出土,高3.3厘米,底宽2.3厘米佩饰。

金蚕,石泉县前池乡出土,长5.6厘米,腹围1.9厘米,九个腹节,脚均完整。

鎏金水纹带钩,句阳县佑圣宫出土,长7.5厘米,衣饰。

错金青铜剑,安康市张滩乡出土,残长37厘米,刻流云纹

涂金四铢半两,汉阴县月河乡出土,共1000枚。

鎏金吉语钱,石泉县前池多出土,一面文字曰“予天母极”,一面文字曰“宜子保孙

鎏金案器,旬阳县城效出土,长21.5厘米,高7.5厘米,刻流云纹。

鑾金铜泡,紫阳县白马石出土,铜泡四周饰菱形花,棺饰。

安康历史上出土的黄金器物

可以看出,黄金用于佩饰,或制作饰物、器用,只是贵金属特殊使用价值的体现,拥有这类黄金制品的人,珍视的主要是佩饰、器皿代表的等级地位,而不重视制品的黄金的斤、两和贵金属的价值,因而不把它们“看作贮藏货币”的一种形式,也不存在将它们“重新投入流通”的原始目的。因此,他们与货币职能无关,是贵金属纯粹意义上的“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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