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的末路:楊新海(12)

“魔鬼”的末路:楊新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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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楊新海作案動機不突出,又由於他本身沒職業,很早就在各省流竄,具有一定反偵查的意識和技能,給破案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儘管案發地的警方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案件的偵破進度仍然是微乎其微。

但是,由於"8·15"案發後,警方加大了破案和排查的力度,楊新海也著實提心吊膽了好長一段時間。在此後近一年的時間裡,他沒有再去作殺人、搶劫、弓雖.女乾等惡性案件,可他也沒有離開發案地很遠,一直在周邊的幾個地市轉來轉去,和公安機關周旋。楊新海作案時總是隨身帶著一張地圖,走到什麼地方就在什麼地方作案。他利用對農村生活熟悉、環境熟悉的便利條件,鑽公安機關各自為戰的空子。他清楚地知道,只要在公安機關介入案件之前,離開案發地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就等於脫離危險。

"8·15"案發近一年後,楊新海見公安機關並沒有發現自己的蛛絲馬跡,膽子又逐漸大起來,忍不住躍躍欲試,像個孤注一擲的賭徒要放開手腳賭一把。

2002年6月底,麥收剛過,楊新海離開曾經作過案的駐馬店市,來到周口市境內。

一天,楊新海逛到了扶溝縣城。對街道兩旁的樓房和樹木他已熟視無睹,對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也視而不見,他所關注的事只有兩件,一是有沒有穿警服的人在跟蹤他,二是街道兩旁有沒有按摩的地方。

時值仲夏季節,頭頂嬌陽似火,把腳下的水泥街道路面蒸發出一股一股的熱氣,直往人的褲管裡鑽。楊新海轉了半天,既沒有發現跟蹤他的人,也沒有找到按摩的地方,感到索然無味,便信步踱到汽車站附近。一見到汽車站,他覺得還是儘快離開縣城到農村去的好,農村沒有鋼筋水泥建築,沒有穿警服的人遊走,到處都是墨綠色的樹木,坐在樹陰下涼爽爽的,想睡還可以就地美美地睡上一覺,不用擔心被警察抓住。

楊新海盲無目的地登上了一輛快要開動的汽車,汽車的駕駛員已經啟動引擎,但車上仍有好多閒位子,楊新海選了又選,坐在了靠近車窗而又不前不後的位子上。他聽人說過,坐汽車時坐在最前面和最後面都不安全,坐在中間的位子上安全係數才最大。可就在汽車即將開走時,一位老太太急匆匆地上了車,一上來就坐在了楊新海前面的一個位子上,這讓他心裡很不痛快。他想,今天真倒黴,一上車就遇上了一個礙眼的糟老婆子,看見就讓人噁心,要是個小姑娘坐在前邊,讓人欣賞欣賞還高興些,可偏偏是個老太婆。楊新海非常生氣,但他當著眾人不能發作,這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很善於偽裝自己,在大庭廣眾之下從來不招惹是非,也從來不願多說一句話,惟恐別人從他的某一句話中看出破綻,使他不得脫身,他只把內心深處的狠毒和兇殘發洩在夜深人靜的時候。

當時,楊新海竭力控制住自己,氣得立馬下了這輛汽車走人,一邊走一邊想:平白無故地遇到這種窩心事,太憋屈了,不行,得找個地方出出這口惡氣。你一個滿臉枯樹皮的老太婆,憑什麼坐在我的面前汙染我的視線?就憑這個老太婆這樣對待我,我也要在這裡弄出點事來讓你們看看。

本來,楊新海還正在為是不是繼續作案而徘徊,特別是沒有打算在扶溝縣作案,今天遇上了這個事,一下子又讓他找到了作案的藉口,他惡狠狠地決定:要在這裡繼續作案,弓雖.女幹殺人。

2002年7月1日早上,河南省扶溝縣公安局接到報案:該縣古城鎮趙崗村村民施彥深一家四口被人殺死。

7月1日早上6點多,太陽已經升起老高,各個村莊的農民們都已開始忙碌了,這時,村民施彥紅到施彥深家借用他的東西。施彥深家沒有院子,正準備蓋新房,在新房沒蓋成之前,只有一間東屋,又做廚房又當居室。因天氣已熱,施彥深在東屋門前放張床,夜裡就睡在他家院子裡。施彥紅去時,見他仍是頭朝北腳朝南睡著,叫他兩聲沒吭聲,施彥紅就過去掀他的被子,一掀見他頭部都是血,額頭有一個血洞。施彥紅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心裡很害怕,趕緊找到施彥深的弟弟施彥亭,告訴他說:"你快去看看吧,深哥不知給誰打架了,頭上被打了個血窟窿。"施彥亭隨即就往施彥深家跑,老遠就看見哥哥睡在院子裡一張床上,床上還蒙著被子,他掀開被子看時,發現哥哥的身體已經發涼了。施彥亭趕忙推開東屋的門,見侄女在小床上躺著,腿搭在下面,嫂子在大床上趴著,侄子在蚊帳外邊躺著,他們一個個頭上都血糊糊的,連一口氣也沒有了,隨即打電話向縣公安局報了警。

扶溝縣公安局的刑警們趕到現場以後,立即按各自的分工緊張開展工作,在進行常規的勘查公安辦案人員向公訴人介紹案情查現場、檢驗屍體、調查取證等程序的過程中,刑警們在受害人院子裡發現了一根上面沾著5個鮮紅血手印的楊樹棍。刑警們遂即對楊樹棍上面留下的血手印仔細觀察,但遺憾的是,上面只能看出5個血手印,由於血太濃,看不出一點指紋,沒有鑑定條件,刑警們只好對這根楊樹棍進行研究。

這根楊樹棍約有茶盅粗細,一米多長,棍的兩端有刀砍的痕跡,茬口不太整齊,但表皮較光滑,並且帶有新鮮的樹皮。從楊樹棍上所帶的樹皮和兩端的所留的茬口看,這根棍從樹上砍下來的時間不超過半天。刑警們立即圍繞這根楊樹棍進行調查,調查發現,這根楊樹棍不可能是受害人家裡的,也不可能是本村圍觀的群眾留下來的,肯定是犯罪嫌疑人丟棄在現場的。但這根楊樹棍是從哪裡取下來的呢?刑警們對趙崗村的所有楊樹進行了察看,沒有發現新砍的樹茬痕跡,據此分析,這根楊樹棍是犯罪嫌疑人從趙崗村以外的地方砍下來或揀來的,由此斷定:殺害施彥深一家的犯罪嫌疑人不是本村人,因為本村人不可能跑到外面去砍一段楊樹棍,作案後再把沾有血手印的楊樹棍留在現場,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一個流竄作案的外地人。但這個人是誰?為什麼要跑過來將施彥深一家制造滅門慘案?這是留給刑警們待解的一個謎團。

扶溝縣公安局的刑警們遂將帶有血手印的楊樹棍提取在案。在以後的偵破實踐中證明,扶溝縣公安局的刑警分析得不錯,這根帶有血手印的楊樹棍不但為以後的偵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更重要的是因此而開拓了偵破的思路。

案發不久,扶溝縣公安局即將這根帶有血手印的楊樹棍以及他們的分析上報給上級公安機關,促成了河南省公安廳決定併案偵查,並決定成立"8·15"系列殺人案指揮部。楊新海案件偵破以後,這根帶有血手印的楊樹棍更是成了楊新海殺害施彥深一家的有力證據。

這根楊樹棍確實是楊新海作案以後留下來的。楊新海在扶溝縣汽車站作出要在當地殺人的決定以後,當即改乘另一輛汽車去了扶溝縣古城鎮。這天古城鎮正逢集會,他在會上買了一把四磅鐵錘,錘把有七八寸長。他把鐵錘連同水果刀、手電筒等作案工具裝在一個塑料蛇皮袋子裡,背在身上離開古城鎮,向南拐上一條公路。他沿著這條公路一直往南走了二三里路,再往西走到一條河邊。楊新海一邊走,一邊察看路兩邊的村莊,尋找作案目標。傍晚時分,他藉著找水喝的機會,在村子裡偷了一把菜刀,用它在路邊砍了一根楊樹棍,掂在手裡作防身用,隨手又把菜刀扔了。

2002年7月1日凌晨,楊新海攜帶鐵錘、水果刀、手電筒等作案工具,竄至扶溝縣古城鄉趙崗村,進入施彥深家裡,殺害了施彥深及其愛人和一雙兒女。楊新海在母子們睡的床頭席子底下找到90多塊錢,把錢裝起來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身上和手上都沾了不少血。他走到院子裡,看見自己防身用的那根楊樹棍,順手掂了起來,但又一想,事情已經完了,逃跑的路上也用不著它了,隨手就把楊樹棍扔在了地上。這一掂一放,他也不知道自己已經在楊樹棍上留下了一個血手印。

楊新海二次進屋,是專門為發洩獸慾的。這個滅絕人性的傢伙,在對這一家四口製造了滅門慘案以後,在室內外到處都是一片血腥的環境下,又對女孩的屍體進行性侵犯。然後,把屋門關上,來到院子裡,拉過被子蓋住了男人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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