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一查」临洮男子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

8月16日晚,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驾驶证在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宁某某被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三反一查」临洮男子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

当日晚20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辖区达临公路200米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甘J2V***的“鑫源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在示意其靠边停车,上前查看相关证件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满脸通红,酒味扑鼻,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带回大队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宁某某,临洮县龙门镇人,身份证号为:6224271973040*****,其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71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三反一查」临洮男子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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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宁某某罚款1000元,驾驶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由于宁某某所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将被直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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