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孟和一行到滿洲里院考察調研「捕訴一體化」工作

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孟和一行到滿洲里院考察調研“捕訴一體化”工作

為了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捕訴一體化”工作新機制,6月4日下午,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孟和、副檢察長詠梅及偵監、公訴幹警一行到滿洲里市檢察院考察調研。滿洲里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孫海、主管副檢察長及刑事檢察部門部分幹警參加座談。

座談會上,偵監科負責人就“捕訴一體化”工作情況進行闡述,並對開展“捕訴一體化”的背景原因、具體做法、所取得的成效及現階段的不足與對策進行逐一彙報。簡單來說“捕訴一體化”即“誰批捕誰起訴”,從機構設置、辦案流程、辦案標準、質量監督、考核考評進行制定相關的制度與措施。通過此種辦案機制及時引導取證、完善偵查階段的瑕疵證據,保障案件證據經得起審判的檢驗。同時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的壓力、增強了自身偵查監督意識、減少了案件的退回補充偵查,辦案效率、質量均取得一定成效。公訴科負責人表示“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使得員額檢察官及檢察輔助人員力量充實,對於一些重大、複雜的案件能夠及時提前介入,通過檢察官聯席會議能夠加強對案件質量的把關。偵監、公訴業務認定證據的標準不同,通過“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實現了辦案人員全程參與案件的批捕、起訴、庭審工作,個人能力得到全方面提升,也能夠培養一批專業的刑事檢察人才。與會領導幹警圍繞捕訴一體化、案多人少、交辦案件辦理等問題,就新形勢下如何開展刑事檢察工作進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討論。

滿洲里院主管副檢察長指出“捕訴一體化”是構建批捕服務於起訴、捕訴服務於審判的辦案機制:一是以審判為導向,在不同辦案階段靈活運用證據認定標準;二是堅持“捕訴一體化”與專業化並行,通過成立專職小組對於職務犯罪等類型案件進行辦理;三是通過“不捕”“不訴”決定權上劃、“誰批捕誰起訴誰擔責”、檢察官聯席會議、檢察委員會會議等制度加強內部監督。有利於調動辦案積極性,有效掌握辦案進度,加快辦案節奏,縮短辦案週期,提升案件質量,對案件作出的決定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孫海檢察長最後強調“捕訴一體化”工作是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地聚焦主業主責、實事求是的業務創新。通過批捕、起訴形成證據合力,共同促進案件質量的提升,更好地解決人民群眾訴求,也得到了公安機關及法院的認可。在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過程中,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一是要抓好內設機構改革契機,合理設置機構、整合職能,突出主責主業;二是要做好司法責任制改革切實推進“捕訴一體化”工作,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完善偵、捕、訴、判一跟到底的辦案機制,提升檢察官整體專業化業務能力;三是要把好審查逮捕工作關口,強化證據意識,築牢偵查監督環節防火牆;四是要優化辦案結構,集中優勢力量,專研大案、要案、類案,增強了刑事辦案能力,實現了刑檢部門立案活動、偵查活動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全覆蓋。

新右旗院人民檢察院幹警就實際“捕訴一體化”實行中可能遇到的輪案、提審等問題與滿洲里市院進行交流。新巴爾虎右旗檢察院副檢察長詠梅表示通過此次調研學習,在當前的司法體制改革中,實行捕訴一體化是值得學習研究斟酌,確有不少好處,有利於避免案件重複審查,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有利於辦案人員以起訴的要求來把握證據,在批捕時強化對取證的監督、引導,提高案件質量。

新右旗院孟和檢察長指出實施“捕訴一體化”的辦案機制有利於補齊短板,固強補弱,腳踏實地提升核心業務數據,打造刑事檢察辦案的增長點,要儘快理順職能,建設專業化檢察隊伍,要合理分配人員,避免工作斷檔。從司法資源上來說,“捕訴一體化”將人員進行重新整合,整個工作行成合力,也更有利於辦案。總結此次“捕訴一體化”調研會,是一次深入學習交流的會議,結合現有“捕訴一體化”經驗及本地實際情況,該辦案機制有利於基層院開展工作。

目前,滿洲里市人民檢察院全面推行“捕訴一體化”辦案模式,通過總結積累經驗,進一步修訂完善實施細則,強化刑事訴訟監督,加強司法辦案模式的司法監督,並將監督結果納入檢察官年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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